关于体外冲击波治疗仪采购进口产品论证的公示[苍南县中医院]

关于体外冲击波治疗仪采购进口产品论证的公示[苍南县中医院]


公示简要情况说明:

一、采购人名称: 苍南县中医院

二、进口产品公示编号: importedProduct202*****328*****

三、采购项目名称: 体外冲击波治疗仪

四、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

五、采购项目概况:


标的名称:体外冲击波治疗仪
预算金额(元):******
数量:1
单位: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用于多种疼痛综合症、炎症等的治疗


六、符合上述采购要求的进口产品产地、品牌(一家及以上):

序号品牌/厂家产地
1EMS瑞士
2Storz德国

七、申请理由: 体外冲击波治疗仪临床上用于多种疼痛综合症、炎症等的治疗。进口主流品牌体外冲击波治疗机具有能量密度高且稳定、连续工作时间长、可高温消毒;冲击波手柄及冲击头种类较多,每把手柄配合不同的冲击头所产生的能流密度不同,提供精准化治疗;经多年临床使用证明具有治疗效果好,安全性高等优点。故申请采购进口产品。

八、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专家人员职称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闻建民高工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朱大为高工浙江省人民医院
王清波高工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郑焜高工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
孙鼎屹律师浙江晓辰律师事务所


专业人员对进口产品技术性能先进性、采购必要性的论证意见:采购人拟采购的体外冲击波治疗仪临床上用于多种疼痛综合症、炎症等的治疗。进口主流品牌体外冲击波治疗机具有能量密度高且稳定、连续工作时间长、可高温消毒;冲击波手柄及冲击头种类较多,每把手柄配合不同的冲击头所产生的能流密度不同,提供精准化治疗;经多年临床使用证明具有治疗效果好,安全性高等优点。故建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九、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购进口产品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4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其他事项

十、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苍南县中医院

联系人: 张守光

联系电话:0577-********

传真: /

地址: 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学士路487号

2、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陈先生

监管部门电话: 0577-********

传真:0577-********

地址: 苍南县灵溪镇春晖路555号














附件信息:






标签: 体外冲击波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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