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招标公告
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招标公告
宁乡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以及调整完善、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城镇
低效用地再开发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受宁乡县国土资源局的委托,本代理机构对宁乡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以及调整完善、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1、采购项目名称:宁乡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以及调整完善、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项目采购
2、政府采购编号:HNHGCG-2015-19 委托代理编号:*******
3、采购项目预算:(人民币)313.79万元。其中: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37.15万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146.65万元、永久基本农田划定50.27万元、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79.72万元。
4、项目概况:根据《长沙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长沙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实施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长国土资政发[2015]11号)、《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长政办函[2015]30号)、《长沙市国土资源局长沙市农业局关于印发<长沙市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长国土资政发[2015]15号)和《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长政办函〔2014〕128号)等文件要求,拟开展宁乡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实施评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调整完善和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⑴ 基本资格条件: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具有财务审计资质)、②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③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④企业社会保险登记证年审页复印件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⑤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⑵ 特定资格条件:提供投标人的政府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
6、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5年4月24日起至2015年5月4日,每日上午08时到12时,下午2:30时到05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7、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宁乡县玉潭镇一环北路128号世纪阳光小区B栋521室湖南华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部
8、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个人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凡未办理认购登记手续的,其投标恕不接受。
9、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400元,售后不退。
10、招标截止时间:2015年5月15日9:00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11、开标时间:2015年5月15日9:00
12、开标地点:宁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附楼)。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
采购人:宁乡县国土资源局
地 址:宁乡县玉潭镇花明路
联 系 人:罗科长 电话:159*****568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华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乡县玉潭镇一环北路128号世纪阳光小区B栋521室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话∕传真:****-********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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