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园区设施设备修缮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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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吉林省烟草公司长春市公司机关园区设施设备修缮工程招标公告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受业主委托,对吉林省烟草公司长春市公司机关园区设施设备修缮工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1.招标编号:DH-2015FZB705
2.招标项目:吉林省烟草公司长春市公司机关园区设施设备修缮工程招标
3.标的内容:
第一标段:机关园区设备修缮(分拣车间办公园区修缮、专卖直属大队新办公园区室内修缮、机关办公楼设施修缮);
第二标段:机关空调维修工程;
3.1工 期:以甲方施工合同要求为主
3.2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3工程建设地点:吉林省烟草公司长春市公司机关园区内
4.投标人资格要求: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
5.投标人资质要求:
5.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5.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4第一标段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第二标段空调维修养护经营范围,因需配套公司现有空调系统,故还要求具备海尔空调维修的授权协议。
5.5具备近3年完成类似项目不少于1项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6.招标文件发售:法人或被授权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书、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第一标段要求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证书、第二标段要求经营范围具备空调维修养护,海尔空调维修的授权协议、银行资信证明及投标人资质要求中应具有的相关证明文件(所有证件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加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标明与原件一致)于2015年4月24日至2015年4月28日每天(节假日除外)8:30~11:30、13:00~16:00到景阳广场澳美国际18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第一标段售价1000元人民币,第二标段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出不退。招标方同时提供电子版的招标文件,如电子版与纸质版文件有差异,以纸质版招标文件为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及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书应当于2015年5月13日9:30时之前送达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0.投标保证金:第一标段提交1.4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第二标段提交5600元的投标保证金。
11.开标时间及地点:定于2015年5月13日9:30时在长春市烟草公司四楼招投标会议室公开进行(仙台大街与浦东路交汇),届时请各投标人委派代表出席开标会。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参加投标时,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

招标人:吉林省烟草公司长春市公司
联系人:马小鹏
电话:****-********
招标代理: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景阳广场澳美国际18楼
联系人:许经理
电话: 186*****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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