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葫芦招标公告

电动葫芦招标公告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招标公告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受鞍钢股份设备资材采购中心委托,对鞍钢集团矿业公司供销公司电动葫芦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
1.招标编号:GSJ********7
2.项目名称:电动葫芦
3.项目内容及要求
3.1项目内容:电动葫芦(详见明细)
3.2项目要求:
3.2.1本次招标必须按报价明细表项目全部报价,报价不全者或有不平衡报价视为废标。
3.3.2产品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制作。产品具有有效的出厂合格证。
3.2.3送货地址为鞍钢集团矿业公司供销公司指定地点使用现场。
3.2.4验收方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现场验收。
3.2.5付款方式:挂账后6个月付货币。
3.2.6评标规则:评标方式是最低价评标法。
4.投标人资质及证明
4.1投标人资质要求
4.1.1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4.1.2具有与本项目相匹配的技术、装备、制造、质量、成本、服务、管理和资源优势的生产型企业。具有CD1型16T及以下电动葫芦制造许可证。
4.1.3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并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认证。
4.1.4国内知名冶金行业同类产品近三年及以上供货业绩。
4.1.5以往经营过程信誉良好,无违法经营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因违反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或因产品质量、履约不及时等问题被鞍钢股份、鞍钢矿业公司开除的供应商及涉及质量或其他问题正在被调查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4.1.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2投标人资质证明文件
投标人必须按本《招标公告》中的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文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以证明其是否具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履行合同的能力。
4.2.1投标人代表为企业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对后返还,复印件留存。
投标人代表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供针对本次投标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请登录鞍钢招标有限公司网站www.agzbzx.com下载)。
4.2.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国税登记证、地税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证明、ISO9000质量认证证书(复印件)。
4.2.3投标人上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
4.2.4投标人与本项目相对应的在国内知名冶金行业同类产品近三年及以上供货业绩(合同复印件)。
4.2.5上述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需用A4纸复印并加盖企业公章。
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方式确定投标人,按4.2中所涉及全部投标人资质证明文件且符合本《招标公告》中的要求为合格标准,否则为不合格预审文件。
6.投标文件递交
6.1.1公开招标公告要求报名时间结束后,投标人代表持有效身份证明、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到鞍钢招标有限公司106室购买u盾,办理招标手续。
6.1.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1.3公开招标公告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年5月8日15时,地点为鞍钢招标有限公司106室。
7.联系方式
采购方: 鞍钢集团矿业公司供销公司
地 址: 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双胜街6号
联系人: 王清力
电 话: ****-*******
招标机构:鞍钢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崔丽丽/张琦;电话:****-***********-*******
地 址:辽宁省鞍山市中华北路25号鞍钢招标有限公司412室
邮 编:114033
账 号:****************4736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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