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造满归林业局配套供热建设招标公告

改造满归林业局配套供热建设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内蒙古大兴安岭林区棚户区改造满归林业局配套供热建设项目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以 内发改投字【2015】43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内蒙古满归林业局 ,建设资金来自 国投及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锅炉房1300平方米,新增热水锅炉(QXW7.0MW)及辅机2套,供热管网120米。

2.2工程建设地点:内蒙古满归镇。

2.3资金来源:国投及自筹。

2.4计划总投资:1050万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00日历天;

2.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预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施工)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暂三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及相关资质, 类似项目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相应 专业 贰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外进企业必须拟派一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设备采购)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关资质,有供贷能力及相关业绩的生产企业或代理经销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4 月 24 日至 2015 年 4 月 2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时,下午14:30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牙克石宇信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牙克石市林城路74号)报名,报名时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提供下述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装订成册、一式三份(A4纸)):(施工)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法人代表资格证书或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施工企业安全资格证书、建造师资格证及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五大员证(施工员、安全员及安全考核证、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外进施工企业需提供呼伦贝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核发的注册手续或内蒙古自治区外进建筑业企业备案证书。(设备采购)企业营业执照、企业法人代表资格证书或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及相关资质证书。

5.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未按规定缴纳的将作为放弃投标或按无效投标处理。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贰 万元整。

5.2、履约保证金: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前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价的10% ,须打入招标人指定账户。(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可以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缴齐)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资格预审合格后,另行通知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3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3 日内寄送。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均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内蒙古满归林业局 招标代理机构:牙克石宇信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满归林业局 地 址: 牙克石林城路74号

邮 编: 022363 邮 编: 022150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 于先生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 徐女士

电 话: ****-******* 电 话: ****-*******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shihongbing2011@163.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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