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工业铀矿地质勘查能力建设第一批设备招标公告
核工业铀矿地质勘查能力建设第一批设备招标公告
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核工业二〇八大队的委托,就核工业二〇八大队“十二五”核工业铀矿地质勘查能力建设项目第一批设备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公告如下:
1、招标编号:0651-150259/05
2、招标内容
包号
设备名称
主要性能指标
数量
(台/套)
备注
5
测井车(含仪器及维修设备)
测量参数大于8种,工作温度-10℃~+50
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2 投标人必须为一般纳税人;
3.3 被授权人必须为投标人本企业职工;
3.4 近三年内无不良供货记录,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3.5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以上法人,或投标人和投标人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标段的货物的投标;
3.6 近五年具有同类型设备的供货业绩;
3.7 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必须同时满足,有意投标的单位均可参加。
4、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4.1 时间:2015年4月25日至2015年4月30日 下午5:00 (北京时间),逾期不再接受。(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
4.2 地点: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国内部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潜在投标人须提供下列资料的电子版扫描件发至hgy208zb@163.com的电子邮箱进行核查。通过核查的方可获取招标文件。电子版扫描件须清晰、有序,整套资料为压缩文件,压缩文件命名为 “设备全称+公司全称”。将资料发至邮箱后,必须与招标代理机构取得联系、确认,否则出现遗漏、未收到招标文件等情况,由潜在投标人自负。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税务登记证(副本)及一般纳税人证明;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5)被授权人身份证及本企业职工证明;
(6)符合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面件应包含首页、供货范围及签字页);
(7)登记表(详见附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见招标文件。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见招标文件。
5.3 不接受邮寄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
6、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售后不退。
请按照以下账号办理标书款及投标保证金:
标书款、保证金办理行
户 名: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工行呼和浩特新城东街支行
汇款地址: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
8、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腾飞大道1号 众生大厦 7楼 国内部
邮 编: 010010
联系人: 李 震 刘虹
电 话: ****-******* *******
传 真: ****-*******
E-mail:hgy208zb@163.com
招标人:核工业二〇八大队
地 址:内蒙古包头市阿尔丁大街阿九小区
联系人: 李 静
电 话:****-*******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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