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100MW风电项目工程EPC总承包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100MW风电项目工程EPC总承包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100MW风电项目工程EPC总承包已由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对大兴安岭地区三县市申请建设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有关事项复函》(黑发改新能源函[2022]206号)和《关于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电投100MW风电项目发电核准的批复》(黑发改新能源[2022]631号)进行核准,项目建设单位为电投(大兴安岭)清洁能源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20%自筹资金及80%银行贷款,招标人为电投(大兴安岭)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中焕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呼玛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100MW风电项目工程EPC总承包。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装机总容量100MW风电场、配套10%2小时储能、一座220kV升压站及综合楼和220kV送出工程及地方政府要求产业的配合,以及外网输入线路。
2.3 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
2.4 招标范围:
1、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100MW风电项目建设区域用地协调、前期及工程施工期间社会协调(包括阻工)、征租地赔偿出让及合规手续办理、征租地附着物拆移补偿、青苗赔偿、复耕复垦、政府地方关系协调、项目配套产业落地及政府认可凭证、地矿、地灾、林业、勘界、电网接入批复、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等开工前相关手续办理等;施工措施性临时租地的协调等;
2、升压站、风电场、储能和送出工程为施工而准备的相关勘测、地勘及设计等图纸、报告的编制、出具、报审和修编;
3、设备采购(不包括委托人采购的风力发电机组、塔筒)、材料采购、运输和现场管理及移交;
4、施工、试验、调试、竣工验收;所有场内、站内、储能区域、送出工程和对端接入站改造工程施工准备与施工,设备安装、试验与调试,包括联合试运;风力发电机组发、送、变电系统试运行、消缺和风机成功通过250小时试运行、并网商业运行及竣工验收;生产及储能调度数据中心接入项目;完成国家电投集团属地及天津运营中心接入;
5、本工程相关的各专项验收(包括并不局限以下含防雷接地、水保验收、洪评验收、环评验收、消防报验、安评、电力质监、技术监督、档案移交、并网前的安全性评价、等保测评、供水、供电、职业卫生、安全设施等各项专项验收);电力业务许可证、购售电合同、高压供电合同、调度协议、并网协议、电价报批、计量验收、并网申请及批复相关手续办理以及工程达标验收、移交生产、竣工验收、项目后评价配合、竣工决算配合、质保期内的服务等方面所需的所有工作和服务。
2.5 计划工期:开工日期2022年12月09日,竣工日期2024年 06月 30 日,总工期570天。
(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6 最高投标限价:总价为*****万元。
2.7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对投标人拟派人员要求:
1)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电气工程师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企相符,且不在其他建设项 目中兼任任何职务。
2)要求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或执业资格,证企相符。
3)要求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 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 证,证企相符。
上述 1)、2)、3)拟派人员须提供其在投标人单位缴纳的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连续 3 个月的社保记录,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建办市函〔2020〕92 号)》中规定的 6 类人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要求投标人承诺拟派本项目设计人员专业、数量和资历须满足项目实施需要(格式自拟)。
5)要求投标人拟派施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技术负责人1人(具备机电或建筑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员(工长)3人(要求岗位证)、质量员2人(具备岗位证)、安全员3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以上人员要求必须是投标人单位合法在职人员,并提供其在投标人单位缴纳的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连续 3个月的社保记录;
6)在施工过程中,如不满足施工要求,招标人有权利要求中标人增加管理人员,中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人要求增加本企业在职施工人员(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3 对投标人信誉要求: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 3 年内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 列入,投标将被否决。(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不足三年的企业以成立年限为准)。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 3 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如有属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的行贿记录,投标将被否决。(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不足三年的企业以成立年限为准)。
3.4对投标人业绩要求:
近5年至少1个容量50MW及以上风力发电机组的建设安装业绩(总承包项目),( 成立不足五年的企业以成立年限为准)。
3.5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 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明确牵头人并提供联合体协议,联合体组成单位数量不能超过2家,且联合体组成各单位需具备设计或施工资质,联合体组成 单位不得再单独投标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
3.7 本次招标信誉要求:
(1)投标人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对项目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进行失信被执行人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需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对项目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近3年(2019年11月01日起至2022年11月01日)行贿进行查询,有行贿记录的不得参加本次项目投标。(新成立企业不足三年的须提供新成立企业说明)
3.8 投标人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格式自拟)。
3.9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要求内容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应首先在 “ 黑 龙 江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http://www.hljggzyjyw.org.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于 2022年 11月03日 09 时 00 分至 2022年11月09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交易平台 将不可下载。(注: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前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决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4.2 招标文件免费,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下载。
4.3 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1月25日09 时 00分00秒,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 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时间2022年11月25日09 时 00分00秒
开标地点:大兴安岭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兴安岭地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东侧501室)。
5.3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线上开标,投标人不需到达开标现场。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统一组织踏勘现场。(详见招标文件)
6.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均通过线上进行。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上发布。
8.特殊说明
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发改电﹝2020﹞170号)的相关规定,因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影响开标时间处于疫情管制期限内,开标时间暂按上述日期执行,如有改动另行通知。
9.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呼玛县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58*****858
招标人:电投(大兴安岭)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
联系人:孙先生、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中焕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75号三号楼1912室
邮 编:******
联系人:孙女士
联系电话:0451-********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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