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高峰林场2021年度部门决算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高峰林场2021年度部门决算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高峰林场

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高峰林场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高峰林场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高峰林场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高峰林场概况

一、主要职能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高峰林场(以下简称“林场”)系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主管的国有事业单位,13家直属林场之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性质,既具有保护生态的公益属性,又有发挥资源禀赋的经济属性。负责国有森林资源、资产的保护和管理;负责林场生态公益林的管理、培育以及商品林的管理、经营工作;利用国有林场资源,实行多种经营。林场实行企业化管理,成立于1953年3月,1986年7月1日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企)450*****0003128,注册资本5,728.40万元,注册地址:南宁市邕武路14号,法定代表人:刘涛。

经营范围:林业;加工、销售:原木(条)、板方材、人造板、木线条、木制家具、木制办公用品、原竹、竹制品(凭许可证经营,具体项目以审批部门核定为准);房地产开发(凭资质证经营);销售:熟松香(危险化学品除外);园林绿化工程(凭资质证经营);林业技术的研究与开发;(以下项目限分支机构经营)机制红砖生产销售、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市场设施销售;市场开发投资,仓储,场地租赁及经营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机关科室10个:办公室、党群办公室、人事教育科、计划财务科、监察科、营林科、产业科、市场营销科、林政资源管理科、安全生产与森林防火办公室。

二层经营管理服务机构19个: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办公室、国有资产租赁管理办公室、后勤服务管理中心、离退休管理办公室、森林旅游管理办公室、高峰森林公园管理中心、对外造林管理办公室、法律事务室、林下经济管理办公室、专业森林消防队、林业科学研究所、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中心苗圃、小区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旧房改造项目部、内部审计中心、工会管理办公室、碳汇管理办公室、信息管理办公室。

营林生产单位21个:场内营林分场13个,即银岭分场、平甫分场、长客分场、六里分场、界牌分场、东升分场、延河分场、大塘分场、万盘分场、桃源分场、平厂分场、军山分场、二塘分场;对外造林部8个,即南宁造林部、陆川造林部、容县造林部、藤县造林部、百色造林部、贺州造林部、昭平造林部、贵港造林部。

场办企业共25个:其中,内部公司20个,参股的区直专业公司共5个。(1)全资公司10个:广西高峰林业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广西康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广西高林肥业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富峰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南宁龙祥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兴峰木业有限公司、广西高峰九洲人造板有限公司、广西高峰人造板有限公司、广西融峰农资有限公司、广西华峰大地林业有限公司。(2)控股公司1个:广西森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林场占股72.48%)。(3)相对控股公司1个:广西瀚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林场占股35%,其他三个股东分别占股25%、20%、20%)。(4)参股公司8个:南宁市鹏驰投资有限公司(林场占股40%)、广西森明投资有限公司(林场占股30%)、广西锦云之星储运有限公司(林场占股30%)、广西富誉峰投资有限公司(林场占股30%)、广西华鼎林业投资有限公司(林场占股25%)、广西林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林场占股15%)、广西高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林场占股10%)、广西高峰佛子岭实业管理有限公司(林场占股10%)。(5)区直林场牵头组建的专业公司5个:广西北部湾华泰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林场占股80.46%)、广西高峰林浆纸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林场占股11.32%)、广西八桂种苗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林场占股5%)、广西华沃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林场占股9.7%)、广西国控林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林场占股1.97%)。上述公司除广西北部湾华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由林场牵头组建之外,其他专业公司均由其他单位牵头组建。

第二部分:高峰林场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高峰林场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第三部分:高峰林场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林场2021年度总收入213,393.4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10,468.22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34,829.58万元,增长19.51%。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175.73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5,316.22万元,增长67.64%,主要原因是追加了2021年广西森林博物馆项目5,000万元。

2.林场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林场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4.事业收入32,792.28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32,792.28万元,主要原因是收入填报口径差异,2020年收入填报在“经营收入”,2021年将部分收入填报在“事业收入”,主要为林场木材销售收入等。

5.经营收入96,526.75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73,636.20万元,下降43.27%,主要原因是收入填报口径差异,2020年收入填报在“经营收入”,2021年分别填报在“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2021年“经营收入”填报主要为人造板销售收入。

6.其他收入67,973.47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67,973.47万元,主要原因是收入填报口径差异,2020年收入填报在“经营收入”,2021年将部分收入填报在“其他收入”,主要为林场租赁收入、三产公司收入等。

7.林场2021年度无非财政拨款结余。

8.上年结转和结余2,925.18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2,383.82万元,增长440.34%,主要原因是根据项目实施安排使用财政资金,上年度部分项目为跨年度项目,因此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

(二)林场2021年度总支出213,393.40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08,640.42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34,829.58万元,增长19.51%。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638.99万元,主要用于建设广西森林博物馆项目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3,638.9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追加了广西森林博物馆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3.2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较2020年决算数减少2.20万元,下降1.13%,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人员增减变动导致支出数小幅度下降。

3.节能环保支出1,114.24万元,主要用于停伐补助和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专项项目等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769.21万元,增长222.94%,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追加了湘桂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和南岭山地森林及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共918万元。

4.农林水支出203,693.93万元,主要用于林业方面的支出,包括林业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森林资源培育、林业技术推广与转化、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贷款贴息、林业草原防灾减灾和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等。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26,895.80万元,增长15.21%,主要原因是总收入增加,相应的成本支出增加。

5.结余分配127.29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127.2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增加。

6.年末结转和结余4,625.69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3,700.51万元,增长399.98%,主要原因是广西森林博物馆、木材战略储备基地建设项目等为跨年度项目,需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林场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040.69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4,688.51万元,增长63.77%。其中:基本支出1,401.16万元,项目支出10,639.53万元。

林场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128.05万元,支出决算为12,040.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6.48%。

(一)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638.99万元。主要用于追加的广西森林博物馆项目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190.20万元,支出决算为193.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61%。

(三)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为299.40万元,支出决算为1,114.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72.16%。主要用于追加的停伐补助、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专项项目支出。

(四)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为5,638.45万元,支出决算为7,094.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82%。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林场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01.16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支出1,204.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185.80万元的101.62%。

(二)工资福利支出-津贴补贴支出2.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2.93万元的100%。

(三)工资福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93.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90.20万元的101.61%。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林场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林场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林场“三公经费”(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等)由自有资金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不予安排。林场2021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林场2021年度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林场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937.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5,293.7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23.27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林场获批车辆编制数71辆,实有车辆71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辆、其他用车66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林场的生产经营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4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5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林场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包括林业贷款贴息补助、森林植被恢复费返还资金、湘桂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广西森林博物馆项目等9个项目,共涉及财政资金10,444.2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86.74%。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从评价情况来看,林场2021年度绩效目标实际完成绩效值均已达到预期绩效指标,项目实施效果明显,达到预期要求,预算总体绩效综合评价为良好。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高峰林场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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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68960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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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林场 决算 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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