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源县中医院医疗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线上领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1月22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LD-2022-096
项目名称:新源县中医院医疗设备采购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新源县中医院医疗设备采购一标段(新源县新源镇中心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
数量:1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除颤监护仪、数字化X线摄影系统(DR)、心电监护仪、数字式心电图机、输液泵、动态心电图系统、筋膜深层肌肉刺激仪、沙理疗床、电动吸引器、气体压缩式雾化器,具体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新源县中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二标段(新源县塔勒德镇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
数量:1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麻醉机、麻醉监护仪、除颤仪 AED 、自动洗胃机、负压吸引器、全数字化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妇科臭氧冲洗器,具体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三
标项名称:新源县中医院医疗设备采购三标段(新源县肖尔布拉克镇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一包)
数量:1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全数字化高端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具体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四
标项名称:新源县中医院医疗设备采购四标段(新源县肖尔布拉克镇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二包)
数量:1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多功能平板胃肠机(DR),具体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五
标项名称:新源县中医院医疗设备采购五标段(新源县肖尔布拉克镇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三包)
数量:1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心电监护仪、除颤仪、多功能中频理疗仪、电子针疗器、超短波治疗仪、微波治疗仪、红外线治疗仪、多功能牵引床,具体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六
标项名称:新源县中医院医疗设备采购六标段(新源县肖尔布拉克镇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四包)
数量:1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全自动尿液分析系统、血常规、中心制氧系统,具体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七
标项名称:新源县中医院医疗设备采购七标段(新源县喀拉布拉镇中心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一包)
数量:1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全数字化高端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具体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八
标项名称:新源县中医院医疗设备采购八标段(新源县喀拉布拉镇中心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二包)
数量:1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直接数字化X线摄影系统(DR)、中心制氧系统,具体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九
标项名称:新源县中医院医疗设备采购九标段(新源县喀拉布拉镇中心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三包)
数量:1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数字式十五导心电图机、输液工作站、麻醉机、高压灭菌器、紫外线移动空气消毒循环机、医用紫外线空气消毒机器、温热电针治疗仪、电动吸引器、LED双母灯无影灯、医用冷藏箱、自动洗胃机,具体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3、4、5、6、7、8、9,自合同签订后30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3、4、5、6、7、8、9: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
(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
(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
(8)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中小企业优惠、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2、3、4、5、6、7、8、9】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为生产厂家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
医疗器械生产
企业许可证》;
(3)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家的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有效的备案凭证(已提供包含二类医疗器械备案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含有医疗器械者的供应商除外);
(4)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财库[2016]125号);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02日至2022年11月09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领取
方式:线上领取
售价(元):200.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2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新疆伊犁州伊宁市经济合作区313线以西、新华西路以北西城天街A-E#商业楼C405室
开标时间:2022年11月22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新疆伊犁州伊宁市经济合作区313线以西、新华西路以北西城天街A-E#商业楼C405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采购文件时应提交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
3、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①资料为加盖公章的PDF格式,邮件标题格式为“xx公司xx项目xx标段”;
③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信息进行登记后,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向投标人发送采购文件)。(如投标人营业执照扫描件无二维码或者因为扫描件模糊不清造成二维码无法查询企业信息的,则必须重新提供清晰准确的扫描件,投标人对采购公告所要求提供的所有文件的真实性负责。以上资料提交不全者,一律谢绝获取采购文件。)
注∶如因疫情原因无法加盖公章及法人章,可将有关材料先行提供,待本地区疫情解封后将公章及法人章加盖齐全并重新提供。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参加开标会的所有投标人须严格按照伊犁州疫情防控要求提供相关手续。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地 址:新源县卡普河路183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霖鼎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伊犁州伊宁市经济合作区313线以西、新华西路以北西城天街A-E#商业楼C405室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明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