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经济发展总公司持有广州市花都区北兴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股权三拍公

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经济发展总公司持有广州市花都区北兴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股权三拍公

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经济发展总公司持有广州市花都区北兴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股权三拍公

发布时间: 2022年11月1日 17:43

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经济发展总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将于2022年11月9日10时至2022年11月10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授权的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账户名: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主页网址:https://auction.jd.com/courtProductList.html?vendorId=********)。管理人现就有关拍卖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及起拍价

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经济发展总公司持有广州市花都区北兴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下称“北兴房地产公司”)100%股权。经营状态为开业,北兴房地产公司注册资本800万元。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

起拍价:5,120,000元,保证金:512,000元,增价幅度:10,000元及其整数倍。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三天与管理人联系。

重要提示:

1.本次拍卖标的以现状为准,竞买人缴纳保证金参与本次拍卖的,视为接受拍卖标的现状及所有瑕疵,管理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的瑕疵保证,由拍卖标的瑕疵引起的一切责任由竞买人承担。拍卖标的物现状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目标公司资产负债状况、经营状况、印章证照、财务账册、文件资料、过户风险等。

2.管理人、上拍机构对此次竞价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文字资料、附件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不作为对竞买人参与此次竞价的建议,仅提供竞买人参考。

3.竞买人务必在拍卖前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标的物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其现实状况。竞买人应当在竞买前确定能够承受本标的已知或可能存在的瑕疵风险后,再作出参加竞买的决定。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本标的按现状拍卖、交付。如标的物介绍与标的物现状有出入的,以现状为准。交付时标的物与管理人披露的信息不一致的风险(如隐藏瑕疵、缺陷、损毁、数量不一致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4.标的物拍卖成交后,管理人提供《拍卖成交确认书》,管理人不予开具发票,根据要求,可开具收据。

5.自拍卖成交之日起,标的物的毁损、灭失等全部自然风险和法律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在交付标的物后,应缴纳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次拍卖结束为止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联系人:罗国林律师团队,咨询电话:********-8167,136*****903

三、优先购买权的行使

竞价标的物如存在优先购买权人,且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应于竞价开始3个工作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京东实名认证一致),经管理人审查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的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未参与竞价,亦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四、竞价方式

(一)竞价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增价幅度由管理人确定,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

(二)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如果每最后5分钟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三)本次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

五、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1.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管理人可以给予一定协助,但不作担保。标的物转让登记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卖方负担的)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局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

2.买受人在承担相关费用后不得据此主张拍卖无效或向管理人、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索赔。

六、保证金与余款

1.第一次出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并完成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竞价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买受人)被锁定的保证金将在其支付技术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为部分成交款,由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结算给管理人指定账户;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以及竞价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2. 买受人应于成交之时起五个工作日内将竞价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账号:302*****000463;开户行:平安银行广州越秀支行),并注明“破产案号:(2019)粤0114破2号;款项性质:北兴房地产公司股权拍卖尾款”。

3.买受人应在交齐所有成交款后五个工作日(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等原件)到管理人指定地点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及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并自提标的物,管理人仅向买受人提供收款收据。成交价不包含转让时双方的一切税、费,本次交易产生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拍卖成交后,拍卖财产的产权办理手续或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成交后产生的其它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上述一切税、费的具体金额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管理人对此不作任何保证和承诺。。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七、管理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八、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举报监督电话:020-********/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

九、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买公告、竞买须知。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联系人:罗国林律师团队

联系电话:********-8167,136*****903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华夏路13号南岳大厦13楼

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经济发展总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八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开发 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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