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马和僵尸网络监测平台新建工程配套光放大器/分流汇聚平台招标公告

木马和僵尸网络监测平台新建工程配套光放大器/分流汇聚平台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招标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现委托湖北信通通信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就2014年中国联通湖北省移动互联网安全配套改造工程、2014年中国联通湖北木马和僵尸网络监测平台新建工程配套光放大器/分流汇聚平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2014年中国联通湖北省移动互联网安全配套改造工程、2014年中国联通湖北木马和僵尸网络监测平台新建工程配套光放大器/分流汇聚平台采购,采购范围如下:
汇聚分流设备2套,光放大器_10G型156台。光放大器_40G型4台。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且具备以下条件的可参与资格预审: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本项目涉及的经营范围许可(经年检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地税和国税)复印件等相关资质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实收注册资本应高于3000万元人民币(含);
(2)能够提供投标产品入网许可证或者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产品测试报告;
(3)投标人应在湖北省武汉市设有本地化服务机构,本地服务机构人员规模不低于5人,本项目服务团队人员(不少于2人)应为武汉市本地化员工,须提供本地办事机构房产或者租房证明及本地服务团队员工社保缴存证明;
(4)申请人具有ISO国际标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资格证书;
(5)连续三年以上未发现重大的质量问题;无涉及商业贿赂、重大诉讼、行政处罚等相关违规、违纪和违法行为;
(6)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有审计报告的会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7)申请人须至少提供2010年以来与网络安全相关的分光光放类及汇聚分流类项目各三个成功案例,并提供合同关键页作为证明;
(8)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务登记证副本须加盖“一般增值税纳税人”章或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一般增值税纳税人证明材料),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9)具有独立履行合同所必须的相关服务能力;
(10)申请人不得与组织人有任何的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招标中同时参加;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及中标后不转包、分包;
(12)申请人对资格审查应答文件的真实性负完全责任,若提供伪造证件,取消项目参与资格。申请人必须保证上报材料的真实性,中国联通湖北分公司保留核查的权力,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申请人将自己承担由此而引起的各种后果和责任;
(13)国内代理商参与投标需提供原厂投标及售后服务授权。
四、资格预审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⒈ 请有意参与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派员于2015年4月27日至2015年5月4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湖北信通通信有限公司六楼(武汉市江岸区惠济路10号)持以下资料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注:文件获取不接受任何电子邮件、传真形式的申请):
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经办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②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④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⒉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⒊邮购资格预审文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发售期内收到第1项所列纸质资料及文件费用后1日内寄送。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⒈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2015年5月11日17:00 时(北京时间)前送达湖北信通通信有限公司(可邮寄送达,以文件接收时间为准)。
⒉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
地 址:武汉市东西湖区金银湖开发区联通路9号
联 系 人:程朝辉
联 系 电 话:186*****753
代理机构:湖北信通通信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惠济路10号
预审文件购买联系人:徐桂珍 联系电话:189*****500 传真:***-********
项目咨询人:孙磊 联系电话:180*****159


湖北信通通信有限公司
2015年4月24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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