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经济开发区地表水厂及配套输水干管一期工程工程质量/材料检测项目招标公告
邢台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经济开发区地表水厂及配套输水干管一期工程工程质量/材料检测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邢台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经济开发区地表水厂及配套输水干管一期工程已由邢台市行政审批局以邢批投资[2022]12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邢台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市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邢台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实施地点:邢台市开发区、邢东新区、襄都区、信都区2.1.2项目规模及内容:地表水厂位于港口大街以南、长安路以东、信都路以西区域,占地面积120亩,建设业务楼(包括化验室等)、仓库、机修间等建筑,取水、提升、送水泵房及变配电间、加氯加药间、臭氧发生器间、预臭氧接触池、后臭氧接触池、平流沉淀池、活性炭砂滤池等设施与相关设备,设计一期工程日处理水能力15万立方米;铺设输水干管40.4千米,涉及开发区、邢东新区、襄都区、信都区部分区域。配套消防、环保、安全等设施。
2.2招标范围:包括邢台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经济开发区地表水厂及配套输水干管一期工程工程质量/材料检测。应按照行业相关规范、文件、规定及施工图纸及工程实际情况,满足本项目竣工验收要求的全部检测内容,并出具成果性文件及完成招标人交办的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事宜。2.3服务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止。2.4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或行业现行的规范合格标准2.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2.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包括建设工程见证取样资质、建筑工程(使用功能)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建筑门窗检测、室内环境检测、建筑节能检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及消防安全评估、钢结构检测、道路检测(沥青及沥青混合料));同时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CMA 证书,并在有效期内;3.1.2信誉要求:投标企业须通过“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的相关信用记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活动;3.1.3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无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11-03 00:00至2022-11-09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 或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 。
4.2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无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11-23 09:00:00,地点为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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