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机场T2航站楼行李系统升级改造项目-行李系统供货与拆装货物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首都机场T2航站楼行李系统升级改造项目-行李系统供货与拆装已由中国民用航空华北地区管理局以 民航华北函【2021】17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按招标文件要求完成首都机场T2航站楼行李处理系统的设计、设备的设计、选型、制造、工厂检验、运输、仓储、产品保护、安装、调试及初验、试运行、最终验收及售后服务等工作,也包括原有行李系统设备及配套钢结构拆除清运,新建行李系统及配套钢结构安装、调试,及拆改过程中造成的相关设备设施损坏的修复,新建系统所属的强弱电线缆综合布线,不停航施工方案的制定及组织协调、实施,改造完成设备接入临时行李系统,提供改造完成设备日常运维所需的临时SCADA监控系统,整体验收完成前已改造完成设备的日常运维等。并按上述顺序向招标人移交所需的资料。(具体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无资质要求资质,详见申请人其他资格要求业绩,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3.2投标人须为拟供旅客行李处理系统(系统集成)的制造商或国际跨国制造商在华的子公司或国际跨国制造商在华的同一集团下的关联公司,且拟供旅客行李处理系统(系统集成)适用机场规模(年旅客吞吐量)大于3000万(以有效期内《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使用许可证》或《民用机场专用设备审定合格证》或在中国民用航空局公布的检验合格的机场设备通告中载明的信息为准。)3.3投标人拟供旅客行李处理系统(系统集成)须具有处于有效期内《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使用许可证》或《民用机场专用设备审定合格证》或在中国民用航空局公布的检验合格的机场设备通告内。3.4投标人自201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作为独立的集成商或者联合体参与方在中国境内至少具有2个机场(该机场2019年旅客吞吐量人次必须达到1000万人次以上,数据以按照中国民用航空局网站发布的《2019民航机场生产统计公报》中的《2019年民航机场吞吐量排名》为准,所列机场见招标公告后注1)行李自动处理系统供货与安装业绩(不含分包工程)。投标时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用户证明原件。3.5如果投标人提供的分拣机、水平/垂直分流器、皮带输送机、转弯输送机、转盘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提供设备制造商针对本次投标出具的制造商授权书原件。3.6投标人2017年、2018年、2019年净利润为正值,投标人须提供2017年、2018年、2019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审计报告(须盖有审计单位公章,并且包括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两部分的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3.7投标人应提供所属时间为2021年10月至2022年9月期间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的完税证明(税务机关出具或银行回单,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10投标人的投标不符合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或按无效投标处理。注1:《2019年民航机场吞吐量排名》中2019年旅客吞吐量人次达到1000万人次以上的机场共计32个:北京/首都、上海/浦东、广州/白云、成都/双流、深圳/宝安、昆明/长水、西安/咸阳、上海/虹桥、重庆/江北、杭州/萧山、南京/禄口、郑州/新郑、厦门/高崎、武汉/天河、长沙/黄花、青岛/流亭、海口/美兰、乌鲁木齐/地窝堡、天津/滨海、贵阳/龙洞堡、哈尔滨/太平、沈阳/桃仙、三亚/凤凰、大连/周水子、济南/遥墙、南宁/吴圩、兰州/中川、福州/长乐、太原/武宿、长春/龙嘉、南昌/昌北、呼和浩特/白塔、宁波/栎社、温州/龙湾、珠海/金湾、合肥/新桥、石家庄/正定、银川/河东、烟台/蓬莱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11-03 09:00:00至2022-11-14 16:00:00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至 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3号412室。登记资料包括: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等资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以及经办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传真以及电子邮箱等)。(详细地址)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 日内寄送。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提示:投标人需在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https://zbtb.caac.gov.cn)网上完成注册和投标登记。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12-13 14:00:00,地点为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西营路口北稻田南里15号
5.2 (A)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 (B)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