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金华货运中心金华南货场视频监控存储扩容升级采购公告
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金华货运中心金华南货场视频监控存储扩容升级采购公告
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金华货运中心金华南货场视频监控存储扩容升级
根据金华经营部的申请报告,并经金华货运中心主任办公会议批准,“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金华货运中心金华南货场视频监控存储扩容升级”项目,已具备开工条件,根据《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铁路货场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办法》,本项目货场视频配置应按照“重点场所监控全覆盖”和“先进、成熟、经济、实用、可靠”的原则,以及集团公司关于视频监控存储不少于90天的要求。对金华南货场视频监控进行存储扩容升级。配置目标是满足安全风险防控需要,全面掌握混装货物的进货、装卸车情况,实现动态监控、全程把关、及时处置、集中指挥、信息共享。为保证项目造价合理、质量合格,按照《金华货运中心建设项目招投标实施办法》的要求,以及项目实际情况,为使项目尽早开工,决定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施工单位,现就有关事项作如下说明。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金华货运中心金华南货场视频监控存储扩容升级
招标人: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金华货运中心
2、建设地点: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金华货运中心金华南货场
3、建设规模:在数据机房增加一台满配24盘位8 T监控硬盘的存储,从老存储移动90只左右的摄像头到新存储。 从货5线录像机上移动一部分摄像头到新32路八盘位录像机,满配8个8T硬盘
4、资金来源:中心自筹
二、招标要求
1、项目承包形式:
(1)本项目采用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的形式。本工程造价一次包干不作变更。
(2)本项目由中标人总承包,不得转包。一旦发现转包,招标人有权停止合同,并可向中标人索赔中标价3%的违约金。中标人不得将主体工程进行分包,如确需分包,投标人在投标书中予以明确并提供分包单位资质证明资料,经招标人同意认可。
(3)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明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机具、施工管理人员必须到位,不得随意更换。如确需更换,中标人应提前提出书面报告经招标人同意认可。
2、设备要求:
(1)存储的硬盘必须是企业盘,录像机里的硬盘必须是监控专用盘。
(2)具体设备型号数量
产品型号
序号 | 名称 | 品牌 | 型号 | 技术规格 | 单位 | 数量 |
1 | 网络视频存储服务器 | 大华 | DH-EVS5124S | 主处理器:64位高性能多核处理器; | 台 | 1 |
2 | 希捷8TB企业级硬盘 | 希捷(Seagate) | ST8000NM017B | 缓存:256M | 块 | 24 |
3 | 32路录像机 | 大华 | DH-NVR4832-4KS2/L | 支持嵌入式Linux系统,工业级嵌入式微控制器 | 台 | 1 |
4 | 希捷监控硬盘 | 希捷(Seagate) | ST 8000VM004 | 缓存:256M | 块 | 8 |
设备要求完全兼容原有货场视频监控系统,能够纳入监控平台统一管理。要求中标单位做好与原金华南货场视频监控系统施工单位的沟通及接口对接工作。
3、工期要求:
本项目工期要求为 15 天。开工日期以招标人签发的开工报告为准;竣工日期:中标人递交竣工验收报告,经招标人组织验收,以通过竣工验收的竣工报告递交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因中标人原因延误工期每天按中标价的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
4、工程质量:合格
(1)系统的设备、部件、材料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应采用符合现行的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的定型产品;系统选用的各种配套设备的性能及技术要求应协调一致并与报价单一致。
(2)工程竣工前七天,中标人应提交完整的整套技术资料及竣工图 2套。
(3)工程所需材料,均由中标人自行组织采购,确保达到设计和规范要求并对材料质量负责,全部材料应有质保单或出厂检验合格证,并按有关规定复测合格,主材质量需经招标人确认后方可使用。
(4)工程交付使用后,中标方应提供一年的免费维保服务,保修金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5、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1)中标人在施工前必须与招标人安全技术部门签订安全施工协议,同时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施工的操作规程,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完善安全施工措施,确保施工人身安全,防止消防、设备等事故的发生。同时遵守金华货运中心有关网络安全方面的相关要求。发生责任事故,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
(2)对本工程施工中涉及治安、市政、环保、交通、所在地居民关系协调等发生的问题和费用均由中标人负责解决,并承担经济支出。
6、项目款支付及结算办法:
(1)该工程进度款支付原则上按财建[2002]394号文件办理,工程款拨至合同价90%后,停止拨款,竣工验收合格后,按规定扣除质量保证金后,其余金额一个月内结清。
(2)工程结算前,中标人应将所有技术资料送交招标人审核存档。
7、其他要求:
(1)施工现场用水、用电由中标人单独装表计量,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2)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后,按投标承诺内容与招标人在7天内签订好合同。中标后中标人违反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的承诺内容,招标人经报金华货运中心招投标办公室同意后有权取消中标资格。
(3)凡涉及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保险事宜均由中标人负责办理,支付的一切保险费用也由中标人承担。
三、投标须知
1、本工程实行公开招标。施工企业具有铁路工程施工经历,信誉、安全、工程质量好的施工企业报名参加,且须具有建筑智能化承包资质、安防资质或系统集成资质(有其中任一项资质即可)。
2、招标标函材料必须在规定时间送到指定地点,超过投标截止时间,作自动放弃论。投标标函报送一式贰份,一本正本一本副本。
3、对于此项目要保证维护的及时性和连续性,中标单位必须是金华货运中心属地、或者属地有办事处,维修响应时间是半小时,解决问题时间为三个小时。提供针对本项目原厂授权书与原厂质保函,大华存储需提供公安部检测报告证明,产品序列号可查,全国联保。
4、开标、决标全过程由金华货运中心纪委负责监督。
四、对投标文件的要求
1、投标文件应按商务标文件、技术标文件分别编写,技术标文件也可为无标识文件;
2、商务标文件内容包含:
1)综合说明书;
2)投标报价汇总表、材料报价表;(以上价格均为人民币含增值税9%,包括安装调试运输维护费)
3)预算书、工程量计算单、材料分析表;
3、技术标文件内容包含:
1)投标申请书;
2)投标函;
3)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设备数量;
4)工程质量、安全、工期及保证措施和承诺。
5)技术服务、投标人应对用户操作员免费进行操作、简单的故障识别、排除和安全知识的培训计划及时间安排、售后服务的内容和措施(含服务网点备品备件综合保障能力和提供服务的措施,及质保期后为用户提供优质服务的承诺等);
6)售后服务承诺:含服务网点备品备件综合保障能力和提供服务的措施等及响应时间
五、对招标文件的认可
投标书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作为废标处理:
(1)投标书未密封者;
(2)投标书未加盖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的;
(3)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
(4)投标书逾期送达的;
(5)投标人递交的书面贰份标书内容不同,而未声明哪一份有效的;
(6)投标人未按本文件要求参加开标的;
(7)未响应招标文件的。
六、评议标
评标包括评审技术标和商务标。以报价最低的施工单位为中标单位。报价相同时,以原货场视频监控系统施工单位优先中标。(原施工单位对系统的配置及网络线路熟悉)如最低报价单位因故弃标,则第二低位报价单位中标。
七、中标通知书
1、在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招标人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将中标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八、采购文件获取
1、报名并获取谈判文件时间:2022年11月3日至2022年11月9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00~4:30。
2、报名并获取谈判文件地点:金华市婺城区环城西路2727号,金华货运中心安技科。
3、获取谈判文件方式:与采购人的联系人(详见联系方式)确认后按第1项所规定的时间和第2项所注明的地点现场方式报名并获取谈判文件。
4、取谈判文件时请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主要设备报价表(见附件)。投标报价汇总表;(价格均为人民币含增值税9%,包括安装调试运输维护费)
5、未获取谈判文件者,报价无效。
九、报价文件提交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金华市婺城区环城西路2727号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金华货运中心1号楼102室。
(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十、开启报价文件时间和地点
釆取国铁公开采购,在报价截止日前不足三家投标的将采取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谈判来完成本次招标。本项目定于2022年11月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开启报价文件,开标时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开启报价文件地点为金华市婺城区环城西路2727号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金华货运中心1号楼二楼会议室。未按规定参加招标会的取消招标资格,请报价人代表按时出席开启报价文件仪式。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金华货运中心
详细地址:金华市婺城区环城西路2727号
邮政编码:******
项目联系人:陶露婷
电话:0579-********
九、本招标文件,作为签订项目施工合同的依据,并作为施工合同的附件,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附件1:投标报价汇总表
附件2:主要设备报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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