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服务中心建设工程勘察招标公告
技术服务中心建设工程勘察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XTC*******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东北油气分公司技术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工程勘察)已由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文件长净经审【2014】234号批准建设。该项目建设资金由企业自筹,现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地质勘察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项目拟选用地位于长春净月开发区总部经济区板块,具体地址位于新城大街以东、武警总队项目以北,土地面积20015㎡,建筑规模约42418平方米。投资额约3.91亿元,资金来源为自筹,建设内容包括项目所需办公、会议、信息、档案、科研实验及配套服务用房等,同时配套建设供暖、供电、供水、通讯以及消防等工程。)
2.2 工程内容:主楼1栋,东西配楼各1栋。主楼地上为科研办公用房,配楼地上为职工餐厅、信息、会议及实验用房,主楼及配楼地下1层连为一体,为厨房、车库及设备用房。
2.3 招标范围:为招标人(中石化东北油气分公司)提供该工程项目地质勘察服务。
2.4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质勘察服务行业相关标准及法规要求。
2.5 项目地点:净月高新区新城大街以东、武警总队项目以北。
2.6 工程勘察计划时间:2015年4月---2015年5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类甲级及以上资质。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 拒绝被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 外阜企业入籍要求符合《外省项目管理服务企业进入吉林省承接业务备案管理补充规定》吉建设(2011)22号文件要求。
3.5 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具有10年以上工作经验。
3.6投标人近3年应具有至少1项类似工程勘察业绩(2011年2012 年2013年)提供经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04 月 27 日至 2015年 04 月 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_11:30 时,下午_13:00 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政务大厅(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四楼省政务大厅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窗口持下列证件报名参与投标:
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等上述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3 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开始时间为2015 年 05 月 22 日 10 时整,截止时间为2015年05月 22 日 10 时整,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为吉林省政务大厅四楼开标室(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东北油气分公司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55*****227
招 标 方: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电 话:****-********
传 真:****-********
联 系 人: 刘小姐
账 号:****************361
名 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公司
开 户 行:中信银行北京首体南路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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