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榜煊置业有限公司破产案资产推介暨投资人招募公告
【杭州】榜煊置业有限公司破产案资产推介暨投资人招募公告
浙江省桐庐县人民法院于2022年3月31日裁定受理债权人对杭州榜煊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榜煊置业”)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2年4月1日指定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浙江凯麦律师事务所担任杭州榜煊置业有限公司的联合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为有效盘活榜煊置业资产,实现资产价值最大化,保护债权人等相关主体的合法权益,管理人现发布资产推介暨投资人招募公告。
一、榜煊置业基本情况
据桐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工商登记材料显示,榜煊置业成立于2010年4月15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52*******,法定代表人王光洪,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营业期限为2010年4月15日至2030年4月14日,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销售;建筑材料、金属材料(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据桐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工商登记备案的杭州春江会计师事务所于2012年2月15日出具的杭春会验(2012)第31号《验资报告》显示:截至2012年2月15日止,榜煊置业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2000万元。
二、创意大厦概况
(一)土地使用权
据管理人向桐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调取的资料显示,榜煊置业与桐庐县国土资源局于2010年4月22日签订了一份《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为**********A*****),桐庐县国土资源局将位于桐庐县城新区下轮商务区块2号宗地出让给榜煊置业,宗地面积9,530.00平方米,用途为商业办公用地,出让期限40年,土地出让总价款为18,583,500.00元。根据土地出让金专用票据显示:榜煊置业于2010年4月16日分两笔(分别为3,660,000.00元、14,923,500.00元,合计18,583,500.00元)全额付清了土地出让金。据管理人向桐庐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窗口申请调取的《不动产权属信息查询记录》显示的具体登记情况如下:
据桐庐县建设局于2010年2月3日出具的编号为桐建设(2010)规条字04号《桐庐县城新区下轮商务区块2号地块规划设计条件书》载明的桐庐县城新区下轮商务区块2号宗地的主要规划条件如下:
(二)在建工程
据管理人向桐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桐庐县发展和改革局申请调取的资料及榜煊置业移交的资料,并结合管理人实地查看,榜煊置业开发建设的位于桐庐县城新区下轮商务区块2号地块9,530.00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上的房屋建筑物现为在建工程,立项时备案的名称为“创意大厦”。创意大厦的具体情况如下:
1.立项审批情况
2010年12月22日,桐庐县发展和改革局出具桐发改备(2010)146号《桐庐县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基本建设)》(备案号012*****224*********),备案情况如下:
2.建设用地审批
2010年12月30日,桐庐县建设局出具地字第桐城镇(2010)******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显示:
3.建设项目方案规划审批情况
桐庐县建设局出具的《桐庐县建设项目方案规划审批批复函》(NO.桐建规方批*******)显示:
4.建设工程规划审批
2011年8月25日,桐庐县建设局出具建字第桐城镇(2011)******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许可情况如下:
5.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2011年9月27日,桐庐县建设局出具编号为330*****110*******《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许可情况如下:
6.规划设计总平面图
7.施工情况及在建工程现状
经管理人初步调查及现场实地走访查看,创意大厦现为在建工程,据了解自2014年4月开始停工,创意大厦房屋基础以及主体工程已完工,创意大厦1-4层未分割、楼内顶部加高层未完工。外立面装饰装修工程全部完成,样板房已投入使用过,尚未完成的工程主要是主体配套工程(弱电、强电、消防、人防、配电和管网)、电梯安装工程、室外中心广场绿化配套工程。配电箱、元器件、管网、供水系统等设备需更换。
8.其他说明
(1)据了解,创意大厦规划建设房屋共537套,其中2套房屋为物业用房。根据2012年7月20日桐庐宏图房地产测绘有限公司出具的创意大厦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成果书(预测)显示,建筑面积合计36,212.82平方米(其中物业用房151.22平方米、商业用房7,393.39平方米、办公用房28,668.21平方米)。
(2)2012年10月25日,桐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桐售许字(2012)第0033号《商品房预售证》,显示:榜煊置业开发建设的创意大厦商品房,经审查具备公开预售条件,予以批准。房屋座落地点为桐庐县县城环城南路588号,用途性质为商服、办公,预售商品房类别为写字楼*****.21㎡、商贸7393.39㎡。
特别说明并重点提示:创意大厦在建工程的建设用地规划审批和建设工程规划审批、建筑施工审批以及商品房预售审批等最终以主管部门核准的为准,创意大厦在建工程的现场现状和施工情况最终以现场实际为准,本公告上述披露的内容仅供参考,对上述描述的真实性及与实物现在的一致性也不作保证。
三、资产优势
(一)地域优势
创意大厦位于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桐庐县位于浙江省的西北部,地处钱塘江、富春江、新安江和西湖、千岛湖“三江两湖”黄金旅游的中心地段,气候温和,地势西高东低,水源丰富,植被茂盛,土地肥沃。悠久的历史沉淀和亚热带的温润气候,造就了桐庐县丰富的自然资源和多姿多彩的人文景观,是一个典型的江南城镇,有着极为浓郁的地方特色,自古有“钱塘江尽到桐庐,水碧山青画不如”及“钟灵毓秀之地、潇洒文明之邦”的美誉。其区位的旅游优势,名列全国县级前茅,且是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第二批试点地区之一。目前拥有“国际花园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中国最佳休闲旅游县、中国民营快递之乡”等荣誉称号。
(二)区域优势
创意大厦位于桐庐县新城下轮商务区,位于桐庐江南新区核心,紧邻320国道、杭黄高铁、杭千高速,依托滨江商住区、行政中心区、商务综合区三大功能区域。距离桐庐县中心、桐庐银泰城均约1千米,地理位置较优,配套设施较好,交通便利,属桐庐县城中心地块,为市区一类地段。
(三)基础及配套设施较完善
创意大厦东至320国道辅路—智谷路,西邻春城大厦,南邻光典大厦,北邻云市路。周边已聚集生活、办公必需场所,银行网点、酒店、餐饮、超市、商场等公共服务设施完备程度较高,基础配套设施较为完善。
四、招募须知
(一)本公告是由管理人编制,意向投资人决定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全部内容,理解投资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一旦提交投资报名材料即视为同意按榜煊置业现状进行重整投资或按创意大厦现状进行兜底参拍,也视为完全认同本次意向投资人招募程序并同意承担所有风险。
(二)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因管理人尚未掌握的瑕疵导致的风险及损失。
(三)本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同等适用。
(四)本公告所述信息仅为管理人初步了解的情况,存在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可能,本公告所述信息并不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如需开展尽职调查或进一步了解榜煊置业、创意大厦的相关情况,请按照本公告“五、招募要求及流程”的相关要求进行报名。管理人将根据报名的具体情况通知入围后的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调工作。尽职调查和实地考察所需费用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
(五)管理人有权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意向投资人招募工作。
(六)本公告并非要约文件,不具有重整投资协议或兜底参拍协议的约束力,仅是参考资料。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属于管理人。
五、招募要求及流程
(一)意向投资人的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国内、省内知名企业优先)。
2.向投资人应当具有足够的资金实力,且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并能提供不低于其拟投资总额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3.本次招募意向投资人不限行业,但意向投资人或其股东或其关联企业或其实际控制人从事房地产行业、与榜煊置业具有产业协同性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4.意向投资人应当无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债务,无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最近三年未列入失信行为人,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等。若意向投资人及/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财务状况或信用记录不良的,管理人有权认定意向投资人不具备意向投资人资格。
5.两个及以上的主体可以自行组成联合体,但须以一个整体的意向投资人的身份参与投资。联合体中应当至少有一个同时具备上述第1-4项规定的条件。
(二)报名方式
意向投资人在2022年12月30日16时前全部完成以下三项事项的,方可视为完成报名工作,否则即视为无效报名或放弃报名。
1.与管理人签署《保密协议》【《保密协议》文本请与管理人联系索取并签署】。
2.向管理人指定账户支付意向保证金人民币叁佰万元(¥3,000,000.00元)。
管理人指定收款账户如下:
账户名称:杭州榜煊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庐滨江支行
账 号:1202 0480 3990 *******
特别说明:若最终未被通知确定为投资人且无违反《保密协议》等约定的,意向保证金将全额无息退还给意向投资人;若最终被通知确定为投资人,但未能按照管理人指定的时间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兜底参拍协议或未能按照其签订的重整投资协议/兜底参拍协议执行或违反保密协议或有其他违法、违约行为的,管理人有权没收意向保证金,不予退还。具体退款事宜由管理人另行通知。
3.报名时须应提交下列文件,并通过邮寄(邮寄的以邮戳时间为准)或当面递交的方式提交:
(1)参与投资的报名意向书(意向投资人是企业的,应当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意向投资人是自然人的,应当签字并捺印)。
(2)意向投资人的主体资质文件:意向投资人是企业的,应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及股东(大)会同意投资的决议(公司法人)或有权机关同意投资的决议(其他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意向投资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如需委托代理人办理)。
(3)意向投资人简介:包括注册资本认缴和实缴情况、股权结构、主营业务、资产负债情况等。若意向投资人是自然人的,包括但不限于自然人基本情况、资产情况等;若意向投资人是企业的,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股权结构和股东情况、注册资本认缴和实缴情况、主营业务、经营现状、资产负债情况等。
(4)意向投资人财务报告: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意向投资人为存续3年以下(含)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供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意向投资人是自然人,应提供存款证明等可以说明财务状况和资金实力的文件。若意向投资人无经审计的财务报告,须提交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并承诺真实、合法、有效。
(5)资产证明或者其他履约能力证明文件:银行存款证明、银行保函等可以证明意向投资人资金实力和履约能力的文件。
(6)承诺书:承诺无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债务、无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及最近三年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承诺愿意依本公告等文件参与榜煊置业意向投资人的遴选成为榜煊置业重整投资人或兜底参拍的竞拍人;承诺愿意按本公告与其他投资文件的安排在管理人要求的时间内提交重整投资方案或兜底参拍文件;承诺按照管理人指定的时间签订重整投资协议或兜底参拍协议等。
(7)文件送达地址确认书:载明意向投资人联系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
(8)若意向投资人是联合体的,还应提供联合体成员之间的联合协议及其他证明资料。
特别说明:
1.上述第(1)至(8)项文件材料须加盖报名机构公章,多页材料须加盖骑缝章,如意向投资人是自然人的,需每份文件签字并捺印,多页材料须骑缝签并捺印。上述报名文件应一并装袋密封,密封袋上需标注:“报名机构名称+榜煊置业意向投资人报名文件”。意向投资人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文件的,视为无效报名。
2.管理人联系方式及报名文件接收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龙潭路81号春江景苑龙祥园7幢2单元103室;张律师151*****176,叶律师135*****902。
3. 意向投资人如在报名前需提前开展尽职调查工作的,可与管理人联系,向管理人指定账户支付尽调保证金人民币伍拾万元(¥500,000.00元),并签署《保密协议》【《保密协议》文本请与管理人联系索取】,支付尽调保证金和签署《保密协议》后即可开展尽职调查工作。
意向投资人尽调后确定报名的,意向投资人应在2022年12月30日前再向管理人指定账户支付意向保证金人民币贰佰伍拾万元(¥2,500,000.00元),并按照本公告的要求完成报名,尽调保证金同时转为意向保证金;意向投资人尽调后确定不报名的,则向管理人提交终止尽职调查且确定不参与榜煊置业重整投资或兜底参拍及退还尽调保证金的申请书,管理人收到申请书且意向人投资人无违反《保密协议》等约定的,将无息退还尽调保证金。
(三)遴选方式
1.为保证意向投资人招募工作的公平、公正,管理人在收到意向投资报名文件后将对报名文件进行综合审查,将在2022年1月10日17时前以短信方式向意向投资人留存给管理人的联系电话发送入围短信通知。
2.意向投资人收到入围通知后,请自行决定并安排尽职调查工作,并在管理人要求的期限内提交或按管理人要求补充完善拟重整投资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偿债方案、投资金额、资金来源、报价依据、经营方案等)或者拟兜底竞价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兜底价格、资金来源、报价依据等)。
3.管理人将根据意向投资人的报名情况以及拟重整投资方案/拟兜底方案,并根据实际情况,经报告桐庐县人民法院后,视情况决定是否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最终评审。最终确定投资人后,管理人将书面正式通知投资人。投资人收到管理人的正式通知后,应在管理人通知要求的时间内与管理人协商确定最终的重整投资方案或兜底参拍方案,且与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或兜底参拍协议等。
(四)后续安排
重整投资协议或兜底参拍协议签署后,管理人将根据最终选定的程序,启动榜煊置业的重整程序或创意大厦的拍卖处置程序,投资人应按照要求配合桐庐县人民法院、管理人推进后续的破产程序。
六、瑕疵提示
(一)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榜煊置业所享有的对外债权不能足额、按时实现的法律风险。
(二)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榜煊置业破产清算转重整失败和重整失败的不利后果及相关损失。
(三)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榜煊置业及榜煊置业资产、负债等已知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及导致的风险和损失。
(四)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因管理人尚未掌握的其他瑕疵导致的风险及损失。
(五)若重整计划经桐庐县人民法院批准,由重整方自行确定经营范围和经营业务,并自行承担因经营范围、经营业务的变化所产生的法律、商业风险。
(六)若重整计划经桐庐县人民法院批准,重整方依照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规定的债权清偿方案清偿各类债权后,如经税务部门核定需对债务重组(包括重整豁免负债)所得缴纳相关企业所得税等税收的,重整方应另行筹备资金并依法缴纳。重整方可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榜煊置业原账务情况及重整后的经营方案,综合考虑制定符合榜煊置业的税务筹划方案。
(七)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榜煊置业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是否继续有效的风险,且意向投资人应对创意大厦后续开发建设的资金、建设、销售、物业管理、规划调整、设计调整等客观情况及难度和政策要求、法律要求等均有明确的认知和充分准备。
(八)榜煊置业资产均以招募时现状进行交付,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榜煊置业名下的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可能存在的土地出让金、滞纳金、行政性费用、罚款等欠缴风险以及因可能违章、违规而产生的法律后果。
热忱欢迎社会各界报名参与本公告投资项目。
特此公告。
杭州榜煊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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