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办公室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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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物业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项目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物业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坐落于宝策大厦裙楼1-4层,该区总服务面积*****.22平方米,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购买物业服务. 物业服务主要包括宝策大厦裙楼 1-4 层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办公区域的客户、保洁、秩序、设备维护、食堂供餐等人员正常办公所涉及的电梯、消防监控设备、水暖电设备的维护等楼宇整体物业服务。 物业服务人员服装由物业服务企业提供,但必须符合机关服务场所大气稳重的整体形象:保洁用品(含清洁工具、清洁用品)、秩序维护用品(含对讲机)、食堂服务(含仓库管理、食品加工、餐具清洁、餐厅清洁)及服务人员日常培训费由物业服务企业提供。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472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于2016年6月6日始按照区政府要求迁入宝策大厦群楼1F-4F,用于日常办公。宝策大厦为天津金策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所有,为满足办公需要,需有配套物业管理服务, 由于宝策大厦物业管理服务已经由上海永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且提供宝策大厦整体物业服务。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需共享宝策大厦楼内客服、会服、保洁、秩序、食堂、绿植租摆、水、电、暖气、空调、消防、电梯基础设施设备等物业服务,采购期限一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中第三十三条规定“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由一个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和《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三条“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地上、地下建筑物和设施设备、相关场地,不得分割进行物业管理”的规定,以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项目适用单一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第二十七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我单位拟通过政府采购单一来源方式对该物业服务项目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上海永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青浦区朱枫公路3424号1栋2层H区215室
三、公示期限
2022年11月04日至2022年11月10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白宝满
联系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于家堡新华路3560号
联系电话:********
2、财政部门
联系人:天津市滨海新区财政局
联系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
3、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下载(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后重新访问即可)后重新访问即可): 附件下载(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后重新访问即可)后重新访问即可)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2022年11月3日

标签: 物业服务 政务服务 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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