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转站除臭液招标公告

中转站除臭液招标公告

谈判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市静安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对静安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中转站除臭液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质要求:

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静安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中转站除臭液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SHXM-05-********-****(代理机构内部编号:2015-A002)

3、预算编号:05-15-10346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5、交付地址:按合同约定

6、交付日期:按合同约定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5-04-27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05-05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如需报名审核填写相关材料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谈判文件并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谈判。

凡愿参加谈判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谈判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谈判文件的

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谈判活动。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

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

1、谈判响应截止时间:2015-05-13 13:3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谈判时间:2015-05-13 13:30

五、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谈判地点

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西康路658弄5号楼4楼会议室

2、谈判地点:西康路658弄5号楼4楼会议室。届时请供应商持谈判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谈判。

3、谈判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详见招标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培训,答疑,收费等相关内容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静安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采购代理机构: 上海市静安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新闸路1931号 地址: 西康路658弄5号楼2楼
邮编:
200040 邮编: 200040
联系人: 杨蓓芳 联系人: 陈德鸣
电话: ******** 电话: ********
传真: 传真: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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