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洪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专用车辆采购项目
屏山县洪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专用车辆采购项目
屏山县洪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拟对屏山县洪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专用车辆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HRZB-2022-01。
二、招标项目:屏山县洪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专用车辆采购项目。
三、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四、最高限价金额:540.7万元整。
五、招标项目简介:采购燃油自卸汽车4台,新能源压缩式垃圾车2台,新能源酒水车3台,新能源巡回保洁三轮车6台,新能源巡逻车5台
六、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投标人须为专用汽车生产厂家或经营专用汽车的经销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及承诺书原件;
5. 投标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声明及承诺书原件。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不得具有禁止投标情形;
7. 根据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条件(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无。
本项目特殊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自2022年11月4日至2022年11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屏山县洪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屏山县君山大道西段499号12层1号岷江大厦12楼)现场获取。获取招标文件时,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单位鲜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在填写报名登记表时,必须核实准确的项目信息及投标人信息,若因错误信息给投标人的投标资格造成影响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七、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4日10:00 (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11月24日 10:00 (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八、开标地点:屏山县洪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屏山县君山大道西段499号12层1号岷江大厦12楼)。
九、本投标邀请在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网“e路阳光”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屏山县洪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屏山县君山大道西段499号12层1号
联 系 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831-*******
标签: 专用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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