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县2022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宜良县2022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的部署要求,按照《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云农市〔2022〕5号)文件要求,切实提高我县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水平,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实施范围及主体

(一)实施范围。围绕蔬菜、水果、花卉、茶叶、中药材、食用菌等种植类鲜活农产品开展产地冷藏保鲜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粮食、禽蛋奶、畜产品、水产品等不在支持范围内)。

(二)实施主体。根据前期建设需求摸底调查和网上项目储备审核情况,从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县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以及运营良好的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组织中,确定符合申报条件的宜良县耿家营彝族苗族乡玉鼓社区经济联合社和宜良江村宝洪茶种植专业合作社2个建设主体实施项目。

二、项目建设内容和标准

(一)建设内容。以满足生鲜农产品田头贮藏保鲜为目标,坚持“农有、农用、农享”原则,按照“田头市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户”的模式,建设冷藏库、气调库、预冷库以及附属设施设备,配备必要的分选、包装、搬运等设备,满足田头贮藏保鲜和商品化处理需要,具体由实施主体根据实际需要选择确定类型和建设规模。

(二)建设标准。设施建设类型、规格标准严格按照《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参考技术方案》要求进行设计、安装。

三、项目资金筹措和投资测算

项目计划建设冷库8间,总容积约为5349立方米,实施总投资预计467.44万元,补助资金140.23万元,具体为:

(一)宜良县耿家营彝族苗族乡玉鼓社区经济联合社,计划建设冷库5间,总投资264.4万元,容积4032立方米,申请补助资金79.32万元。

(二)宜良江村宝洪茶种植专业合作社,计划建设冷库3间,总投资203.04万元,容积1317立方米,申请补助资金60.91万元。

四、组织实施

(一)项目申报。按照自愿申报、自主建设、定额补助、先建后补的程序,组织申报主体通过下载“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申报APP”进行申报。申请主体按规定提交申请资料,对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县农业农村局规范过程审核,向申报主体及时反馈审核结论。经审核通过的实施主体,按照技术方案要求,自主选择具有专业资格和良好信誉的施工单位开展建设,采购符合标准的设施设备,承担相应的责任义务,对建设的仓储保鲜冷链设施拥有所有权,可自主使用、依法依规处置。设施建设、设备购置等事项须全程留痕。

(二)进度安排。8月30日前完成拟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名单、项目类型、规模)审定、申请、审批、公示,12月10日前完成项目验收及资金兑付,12月15日前完成项目实施情况总结与绩效评价。

(三)验收兑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完成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后向县农业农村局提出验收申请,县农业农村局邀请相关专家对设施建设开展验收工作,验收标准按照《云南省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验收参考方案》严格执行,验收合格后,向实施主体兑付补助资金,并公示全县仓储保鲜冷链设施补助发放情况。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农业农村局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种植业生产管理科、项目建设管理科、计划财务科、绿色发展与农产品质量监管科、经营管理站、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农机技术推广站、农业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负责人为成员的宜良县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实施建设并取得实效,大力提升我县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水平。

(二)强化宣传示范。做好政策宣传示范工作,准确掌握政策,向广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宣讲,调动其参与设施建设的积极性。坚持“建、管、用”并举,开展专业化、全程化、一体化服务,帮助实施主体提高认识,掌握技术,确保设施当年建成、当年使用、当年见效。

(三)加强检查监督。加强项目管理和资金管理力度,加强实施过程监督,定期调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根据实施进展及时开展现场督查指导,强化主体责任,严格验收程序,确保设施质量。

(四)严格风险防控。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资金使用,做到专款专用。强化监督制约,加强过程管理,严格纪律约束,对倒卖补助指标、套取补助资金、搭车收费等严重违规行为进行查处。要压实实施主体直接责任,落实审核验收责任,建立可核查机制,全程全面公开各类信息,规范验收程序,保证设施质量和制度公平。

六、效益分析

(一)经济效益。聚焦鲜活农产品产地“最先一公里”,坚持“农有、农用、农享”的原则,依托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设施建设,调整优化农业生产结构和区域布局,健全农产品供应链,增加优质绿色和特色农产品供给,完善现代农产品流通体系,实现鲜活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能力明显提升,产后损失率显著下降、商品化处理能力普遍提升、产品附加值大幅增长。通过不断提升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和错峰销售能力,推动鲜活农产品销售更加顺畅,带动农民收入持续增加。

(二)社会效益。通过设施建设,产品贮藏保鲜和产后商品化处理能力得到提高,建设主体可结合产品特点、市场和储运实际需求,配备必要的清洗、分级、包装等设施设备,加快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不仅有效应对“田间熟”,还契合了农产品跨地域、大流通、反季节消费的需要,提升农产品市场运行稳定性,不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促进农民稳定增收,更好满足城乡居民农产品消费需求。


标签: 农产品产地 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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