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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华特天维新材料有限公司52%国有股权
山东华特天维新材料有限公司52%国有股权
项目编号 | SZZ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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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山东华特天维新材料有限公司52%国有股权 |
转让方名称 | 山东华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转让比例 | 52% |
挂牌价格 | 261.63万元(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20工作日 |
挂牌日期 | 2022-11-03 |
交易方式 | 拍卖 |
重要信息披露 | 1、标的企业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股东须在挂牌期间向山东产权交易中心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缴纳保证金。若形成竞价,全程参与该项目竞价活动,按《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优先购买权行使操作规则》中的即时行权方式行使优先购买权,上述程序作为老股东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购买权同等条件的程序条件,老股东未履行上述程序,不满足同等条件。 2、其他重大事项详见众环鲁审字(2022)*****号《审计报告》及中新评报字【2022】第0533号《资产评估报告》。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合伙企业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受让。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股权后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债权债务,履行已签订的协议与合同。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被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和交易费用一次性支付至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次产权转让如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的,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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