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镇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技术运维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清镇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技术运维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清镇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技术运维服务
项目编号:XSSCG-2022-26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主要内容:
1.本项目为:清镇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技术运维服务。
2.采购服务内容为:
2.1、网站技术运维服务内容:
2.1.1供应商在本合同约定的有效期内,向采购人提供其网站整体维护服务,包含网站PC端及移动端的网站整体维护、网站运行故障售后维护、管理和维护技能培训、数据备份等,具体包括:
2.1.1保障网站在“中国·贵州政府门户网站云平台”正常运行。
2.1.2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对其网站网页进行更新和维护,日常页面更新,栏目增加(不包括主栏目架构),提供全天候24小时电话技术支持。
2.1.3根据集约化平台、国办及贵州省政府网站绩效评测指标要求对门户网站栏目进行优化调整,配合做好上级对网站的评估、考核和检查验收等工作,如网站调整工作量大于一个工作日的,双方另行协商费用。
2.1.4提供管理和后台维护人员远程培训或为期一天的现场培训,采购人接受培训人员须具备电脑基本操作知识。
2.1.5针对集约化平台提供的系统安全、网络安全、数据库等安全服务,如出现网站安全问题,统一由供应商牵头负责协调解决,直至问题解决为止。
2.1.6供应商协调、配合采购人定期对网站代码进行安全检测、防止病毒以及其它人为或软件因素造成的系统不稳定、断线,防止代码被篡改等,如网站运行过程中出现上述问题,在发现问题第一时间维护,确保网站的正常运行。
2.1.7对于相关网站监管部门扫描出的网站技术漏洞类问题,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的第一时间进行整改、维护,并反馈整改报告。
2.1.8供应商技术支持部门以书面、Email、电话、传真、面谈等方式向采购人提供问题查询或功能咨询和答疑,并协助采购人解决问题;
2.1.9供应商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满足采购人提出的其他技术咨询的需求。
2.1.10对供应商开发的网站出现的运行故障,由供应商负责整体技术服务,并紧急处理,根据任务重要性和紧迫性,提供三种售后服务层次:
(1)紧急任务
如网站无法正常运行,供应商按下列步骤处理紧急任务:收到采购人通知(电话或e-mail)30分钟内答复采购人。对网站出现的故障,供应商尽量在两个小时内修复。如果供应商估计两个小时不能完成修复工作,要尽早通知采购人。在这种情况下,将向采购人提供进一步的修复计划以及预估的完成时间,同时持续维修工作直至修复。
(2)重要任务
如网站运行故障,供应商按下列步骤处理重要任务:收到采购人通知(电话或e-mail)一个小时内答复采购人。对网站出现的故障,供应商尽量在两个小时内修复。如果估计不能在两个小时内完成修复工作,将向采购人提供进一步的修复计划以及预估的完成时间,同时进行维修工作直至修复。
(3)一般任务
如网站有局部故障,但网站基本运行正常,或者有两个以下的应用功能不能正常工作。供应商按下列步骤处理一般任务:接到采购人通知(e-mail或传真)一个小时内答复采购人。网站出现的故障,供应商尽量争取在当天修复。如果估计不能在当天内完成修复工作,将在八个小时内向采购人提供进一步的修复计划以及预估的完成时间。
2.2、网站创新建设服务:
根据政府网站绩效评估指标,供应商负责创新项目策划、建设工作,并协助做好网站进行案例包装工作,积极协调收集提供证明材料,力争获得政府网站评估加分。
2.3、网站数智校对服务:
供应商为采购人门户网站提供一次数据扫描服务,扫描门户网站历史错敏信息,同时服务期内每日监测网站错敏信息,发现问题及时提醒采购人修改,并提供1个数智校对系统后台账号,采购人在日常工作中使用该系统进行文件及文稿的校对操作。
2.4、政务微信、政务微博运维运营服务:
供应商负责对采购人政务微信、政务微博技术维护及内容运营工作,每个工作日负责政务微信、政务微博信息发布、审核工作。
3.服务周期:1年。
4.本项目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项目采购预算为:贰拾万元整(¥******.00元)
最高限价:大写:贰拾万元整小写:¥******.00元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属于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公司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声明函(声明函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2022年01月至开标截止时间段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二)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无。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04日至2022年11月10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贵州新山水招标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市观山湖区麒龙贵州塔20楼2005-2008号)
方式:现场获取采购文件,获取文件时是法定代表人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营业执照复印件;是授权代表的,须提供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所有报名资料加盖公章)
售价:200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投标保证金额(元):本项目不设置投标保证金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贵州新山水招标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市观山湖区麒龙贵州塔20楼2005-2008号)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1月15日14时30分
地点:贵州新山水招标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市观山湖区麒龙贵州塔20楼2005-2008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清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人:严枫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清镇市百花路27号
联系方式:137*****671
2、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全称:贵州新山水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叶青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麒龙贵州塔写字楼20楼2005-2008号
联系方式:0851-********
3、项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叶青
电 话:157*****604
标签: 技术运维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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