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黔高速公路第八合同段鸭池河特大桥中跨钢桁梁吊装施工招标公告

贵黔高速公路第八合同段鸭池河特大桥中跨钢桁梁吊装施工招标公告

贵州省贵阳至黔西高速公路

第八合同段

钢桁梁吊装劳务分包招标资料

中交路桥华南工程有限公司

2015年3月2日

目 录

第一篇 招标通告

第二篇 投标人须知

第三篇 技术规范、合同条款及图纸

第四篇 投标书格式

1、投标书格式

2、授权书格式

3、承诺书格式

第五篇 工程量清单及说明

1、工程量清单

2、主要材料调拨价格表

第六篇 投标书附表格式

1、施工人员组织机构图

2、拟在本合同工程任职的主要人员简历表

3、拟投入本合同工程特殊工种人员表

4、拟投入的主要机械设备、实验仪器清单

5、施工组织、工艺及人员配备说明

6、单价分析表格式

第七篇 合同样本

第一篇、招 标 通 告

公司各项目、各单位、各专业化公司:

_贵州省贵阳至黔西高速公路第八合同段鸭池河特大桥钢桁梁吊装_工程施工即将开始,经公司研究决定,对该项目鸭池河特大桥主塔工程进行劳务招标,现就招标事宜通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鸭池河特大桥起止桩号:K52+805-K54+266,中心桩号为K54+43,桥梁长1461米,桥跨布置为:(72+72+76+800+76+72+72)+(7×30)。主桥边跨为混凝土结构,中跨为钢桁梁结构。

中跨钢桁梁共49个块段(48个标准节段+1个合拢段),钢桁梁结构采用“N”型桁架,桁高7.0m,1个标准节段长16m,最大节段重241T,中跨钢桁梁共重约17143T(含检查车轨道)。

工作内容:1、缆索吊系统的安装和拆除(地锚除外);2、武船重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船”)将每个节段钢桁梁运至缆索吊吊点下,由承包方起吊、安装,冲钉、工装螺栓、高强螺栓安装(焊接由武船负责)。

二、工程范围及标段划分

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及分包策划,拟将贵黔高速第八合同段鸭池河特大桥中跨钢桁梁吊装分为一个合同段进行招标。本次招标的合同段具体情况如下:

中跨钢桁梁共49个块段(48个标准节段+1个合拢段),钢桁梁结构采用“N”型桁架,桁高7.0m,1个标准节段长16m,最大节段重241T,中跨钢桁梁共重约17143T(含检查车轨道)。

三、报名及资格预审

1、已注册的队伍:凡在华南公司已经注册的分包队伍,可直接到项目部或华南公司法律合同部报名,填写报名登记表,然后登陆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工程招标投标系统进行报名,登陆用户名为分包队伍的注册编号,登陆初始密码为123(可登陆系统后在系统管理中进行密码修改)。投标系统网址为http://gc.cg.crbcint.com/index.do

2、未注册的队伍:未在华南公司注册的分包队伍,需提交本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到华南公司工程部进行注册,注册通过后可参加报名,报名流程同上。

3、凡参加报名的单位,华南公司均会对其资格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本工程的投标,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报名、资格审核和投标报价都是通过招投标系统进行,请各单位务必在投标系统中进行操作,否则无效。

报名地点在华南公司法律合同部或贵黔高速公路第八合同段项目部,报名期限截止至2015 年3月 20 日 17时整,逾期不予报名。

华南公司竭诚欢迎各有实力的单位前来竞标。

项目部联系人:周仁林 电 话:186*****012

公 司联 系人:罗 强 电 话:139*****270

中交路桥华南工程有限公司

2015年3月2日


报名登记表

报名单位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拟投报标(合同)段:

是否具有社会法人资格:

注册编号

既往(近5年内)业绩:

当前正在施工的工程:

说明:1、既往业绩要求写明:施工项目的实施时间、项目甲方或业主的名称、施工的主要内容、合同额、甲方或业主的相关评价并附合同、结算等资料复印件。

2、当前正在施工的项目要求写明:施工项目的合同工期及计划完工时间、项目甲方或业主的名称、施工的主要内容、合同额等。

第二篇、投标人须知

一、工程说明

1、本次招标为贵黔高速公路第八合同段鸭池河特大桥中跨钢桁梁吊装工程。详见工程说明及图纸。

2、本合同工程为劳务分包。

3、合同标段划分:一个合同段。

4、工期:按招标人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要求。

5、工程质量:优良。

6、招标人:中交路桥华南工程有限公司。

二、投标资格

投标人必须是路桥建设《分包队伍信用评价名册》中的合格分包队伍(专业对口)。

三、投标费用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费用,不论中标与否,均由投标人自负,招标人不负任何责任。

四、标书发售及现场考察

1、招标人将在资料表写明的地址和时间内向资审合格的投标人发售标书,投标人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其周围环境进行考察。

2、在考察的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造成,招标人概不负责。

3、现场考察期间的食宿、交通均由投标人自负。

五、招标文件的内容

第一卷 第1篇 招标通告

第2篇 投标人须知

第3篇 技术规范、合同条款及图纸

第二卷 第4篇 投标书格式

第5篇 工程量清单及说明

第6篇 投标书附表格式

第7篇 合同样本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与要求编写投标文件。如果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不符,则投标人自行负责。凡与招标文件的规定有重大不符合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标书处理。投标人应认真检查招标文件是否完整,若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时,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

六、招标人施工组织方案及技术质量要求:

一、技术及质量要求:

(1)、本工程必须严格按国家和贵州标准化要求施工。

(2)、乙方必须对本工程和甲方负责,严格按照现行的施工技术规范及设计图纸要求,精心组织,科学施工。

(3)、由项目业主、甲方和监理工程师对下发的指令、通知等均对乙方有效。

(4)、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2011)及专用技术标准为依据。并服从甲方委派的现场工程师及驻地监理工程师的监督。做好现场施工的原始记录及相应的报验资料,如因乙方责任造成的工程返工,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5)、乙方应按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对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进行质量自检评定,并将评定结果及时交甲方检查并报验。

(6)、本工程分项工程合格率为100%;单位工程交、竣工验收优良品率95%以上;重大质量责任事故(案次)为零。

(7)、达不到约定标准的工程部分,甲方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返工,直到符合约定的标准。

(8)、具备隐蔽条件的隐蔽工程,乙方应进行自检,在隐蔽前通知甲方和监理工程师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应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9)、乙方施工结构物必须满足甲方对工程外观质量要求,并对结构物成品进行保护直到甲方竣工验收,乙方在退场前接受甲方组织的工程转序交接验收。

六、投标文件的编制

1、书面投标文件:

(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各项内容:

(a)、投标书及投标附录

(b)、投标担保

(c)、履约保证金承诺书

(d)、经公证的授权书

(e)、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f)、投标书附表及施工工艺及人员设备组织情况

(g)、按本须知规定应填报的其他资料(包括施工业绩)。

以上内容都必须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或大纲,投标人不得修改。

(2)随同投标文件应提交初步的工程进度计划和主要的分项工程施工方案。以表明其计划和方案能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

(3)投标文件必须采用A4纸装订成册且标注页码,不得采用活页夹。

2、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人在编写书面投标文件的同时,必须登录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工程招标投标系统(网址:http://gc.cg.crbcint.com/index.do)在系统中编辑投标文件进行投标报价。

3、书面投标文件与电子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金额必须完全一致。

七、投标价

1、工程数量有变化时对合同的工程数量予以调整,投标人的合同单价不予调整。

2、投标人的投标价应是完成本合同段各工程细目的单价和总额价,价格中均已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施工所需全部的人工费、辅助材料费、小型机具费、现场管理费等费用,并包含完成本项工程临建(包括生活生产设施、劳保用品、安全设施及用品等)、水电、搬迁、环保、保险、管理费、利润、税金等一切与本工程相关的费用,以及投标人实施并完成本工程所需的一切费用及隐含风险在内的所有费用。

3、投标人应认真填写工程量清单中编制的本合同所列各工程细目的单价或总额价,投标人没有填写单价或总额价的工程细目将不予支付,并认为该细目的价款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它细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中。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多报的细目或单价、总额价,招标人将不予接受,严重者视为不符合性投标,其投标将被拒绝。

4、投标人的职工人身伤害意外险由业主统一购买,费用为每人150元/月,从每期结算中扣除。设备装备险由投标人自行投保并承担费用,上述费用包含在所报单价或总价中。

5、税金:本工程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税由甲方代扣代缴,比例为结算价款的3.33%(暂定),在每期结算中扣除。其它税费由乙方自行缴纳并承担费用。

6、在合同实施期间,无论人工费、材料费及机械设备租赁费单价或实际施工工程数量如何变化,承包单价或总价均不予调整。

八、投标担保

投标人送交投标文件时,应同时提交投标担保,投标担保金按人民币 贰 万元,投标人在递交投标书前汇入招标人指定帐户或项目部财务。

账户名:中交路桥华南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行中山市帝璟东方支行;

账 号:********5148。

1、投标担保在投标文件有效期满后28天内保持有效,招标人如果根据需要延长了投标文件的有效期,则投标担保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2、未提交投标担保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按不符合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3、未中标人的投标担保,将尽快退还(不计息),其期限不超过投标文件有效期满后28天。

4、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提交了履约担保并签定了合同协议书后无息退还。

5、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将没收其投标担保:

(1)、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

(2)、投标人不接受招标人对其投标价算术错误的修正;

(3)、中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履约担保或未签定合同协议书。

九、投标书签署

投标书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并标明正副本标志,当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书用不易脱落的墨水打印或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逐页签署。字里行间不应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不论何种原因造成,均应由投标文件的签字人在改动处签署。

十、投标书的递交

投标人必须在2015年3月25日10:00时前递交标书,投标书递交时必须密封。如果因投递地点未写清楚而使投标文件迟到或遗失,或因密封不严、标记不明而造成过早启封、失密等情况,投标书失效,招标人对此概不负责。

标书递交地址:中交路桥华南工程有限公司贵黔高速公路第八合同段项目经理部(黔西县大关镇大关加油站往新仁乡方向内约6公里)。投标人在递交书面投标文件的同时,必须登录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工程招标投标系统,在系统中编辑投标文件进行投标报价。

十一、标前会、开标与评标

1、开标前招标人将组织召开标前会,会上由招标人技术部、合约部负责人介绍主塔招标的基本情况和技术要求。同时,由投标人就主塔招标的相关情况进行询问,招标人就投标人的问题进行解答。标前会时间:2015年3月25日10:00时。

1、开标与评标工作通过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劳务(工程)招标管理系统进行,开标时间:2015年3月25日10:00时。

2、评标要经过符合性审查、算术性复核、投标文件的评价和比较等过程。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报价、标书质量和以往施工业绩、目前的施工能力、自有设备情况等各方面因素,在资质预审合格的投标人中确定合理的低标价中标。对于投标人标书中不合理的单价或总价,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进行调整。

十二、合同的授予

1、根据招标人评标定标领导小组开会研究讨论后,确定各合同段的中标单位。

2、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有权接受和拒绝任何投标,宣布投标无效和拒绝所有投标,并对由此而引起的投标人的影响不承担责任,也不解释原因,但投标担保金将退还投标人。

十三、履约保证金及质量保证金

1、投标单位中标后,在规定时间内,投标单位必须向招标单位提交履约保证金,签定承包合同。否则视为其违约,没收其投标担保金,招标人另行确定中标人。履约保证金按照合同价格的5%计算,在合同签定前以现金或银行汇票形式交至招标人财务部或业主财务部。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人按合同规定完成履约以后,经招标人上级公司或业主同意批准后,可无息返还。

2、质量保证金按照合同价格的5%计算,在每期计量款中扣除,本工程缺陷责任期满,若无工程质量问题,在业主退回招标人质保金、完工审计结束后,退还乙方工程质保金(不计利息)。

3、安全生产保证金按结算款的2%在每期结算时扣留。在施工生产过程中,所有涉及安全、文明施工的材料由招标人采购,投标人负责安装。招标人实际采购的安全、文明施工的材料费若超过总结算款的2%,超出的费用由招标人承担。

4、环境保护保证金按结算款的1%在每期结算时扣留,乙方施工过程中未造成环境污染,合同有效期结束后3个月内无环保方面的投诉可退还。

5、为保障农民工工资得以及时发放,甲方从乙方每期结算款中扣留2%作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在所施工工程完工,乙方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事件发生,待业主返还甲方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后,甲方扣除乙方相应扣款项后无息退还乙方剩余部分。

十四、合同协议书签署

1、中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应与招标人签定合同协议书,在签定协议书之前,中标人应提交履约担保。

2、签定合同协议书时,签约双方应出示法定代表证明或经公证代理人的授权书。

3、合同协议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加盖公章后生效。

4、如果中标人未遵守以上规定,则招标人可宣布其中标无效。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可将合同授予下一个预期中标人,或者重新组织招标。

十五、不正当竞争与纪律监督

1、严禁投标人向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行贿,使其泄露一切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信息。在招标、评标期间,不得邀请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到投标人单位考察或出席投标人主办或赞助的任何活动。

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严禁互相串通、结盟,损害招标的公正性和竞争性,或以任何方式影响其他投标人参与正当投标。

3、如发现投标人有上述不正当竞争行为,将取消投标人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

十六、工人工资

为了保证工人工资及时足额支付,中标人雇佣工人工资由招标人代发,中标人必须将上月全体人员签字的工资表、考勤表及岗前培训记录报招标人审核、签字、复印备案,工资发放需经过工人签认后由总承包部财务打卡,工资发放表留存招标人备案。只有在先行发放工人工资后,招标人方可根据中标人上月工程款余额情况支付乙方其他工程款。中标人所有人员进退场需到招标人处办理登记。

中交路桥华南工程有限公司

2015 年3月2日


投标须知资料表


投标须知

资料表

具体信息或数据

1.1

招标人:中交路桥华南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中山市东区兴政路1号中环广场3座16层

电 话:****-******** 传 真:****-********

邮 编:528400 联系人:罗强

1.2

工程招标项目名称:贵黔高速公路第八合同段鸭池河特大桥中跨钢桁梁吊装施工

1.3

工期:满足招标人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要求。

2.1

现场考察地址和时间

地址:贵阳清镇市新店镇鸭池河

时间:投标人自行选定

3.1

取得资料地点:中交路桥华南工程有限公司法律合同部或贵黔高速公路第八合同段项目部

每套资料收工本费:1000 元。

标书发售时间:2015年3月5日

4.1

指明合同是否调价:不调价

5.1

投标文件有效期:开标后30天内

6.1

投标担保金额:人民币贰万元。

7.1

投标书份数:正本1份,副本1份

8.1

投标书递交截止时间:2015 年3月25日10时 00 分(北京时间)

投标系统报价截止时间:同投标书递交截止时间。

9.1

履约保证金:按照合同价格的5%计算,在合同签定前以现金缴纳至招标人或业主财务部。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人按合同规定完成履约以后,经招标人上级公司或业主同意批准后,可无息返还。

10.1

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按照合同价格的5%计算,在每期计量款中扣除,本工程缺陷责任期满,若无工程质量问题,在业主退回招标人质保金、完工审计结束后,退还乙方工程质保金(不计利息)。

11.1

中标十日内中标人需缴纳履约保证金现金及签订分包合同,否则招标人有权另行确定中标人。

第三篇

技术规范、合同条款及图纸

(项目合约部备查)

第四篇 、投标书格式

贵州省贵阳至黔西高速公路工程

第八合同段

中跨钢桁梁吊装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章)

2015年 月 日

1、投标书格式:

贵州省贵阳至黔西高速公路第八合同段鸭池河特大桥中跨钢桁梁吊装

投标书

致:中交路桥华南工程有限公司:

1、在研究了贵黔高速公路第八合同段鸭池河特大桥中跨钢桁梁吊装的招标文件(含补遗书)和考察了工程现场后,我们愿意按人民币(大写): 元的投标总价,或根据上述招标文件核实后确定的另一金额,遵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承担本合同工程的实施、完善及其缺陷修复工作。

2、如果你单位接受我们的投标,我们将保证在接到你部开工通知书后7天内开工,并在满足招标人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要求的工期内完成本合同工程,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

3、如果你单位接受我们的投标,我们将保证按照你单位认可的条件数额提交履约保证金。

4、我们同意在规定的开标之日起30天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本投标书的各项承诺。在此期限届满之前,本投标书始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随时接受中标。

5、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投标书连同你单位的中标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6、我们理解,你单位不一定接受最低标价的投标或你单位接到的其他任何投标。同时也理解,你单位不负担我们的任何投标费用。

7、随同本投标书,我们出具金额为人民币贰万元的投标担保。如果我们在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或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15天内未能或拒绝签定合同协议书,或未能提交履约担保,你单位有权没收投标担保金,另选中标单位。

投标人地址: 投标人:(全称)(盖章)

邮编: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电话: (姓名、职务)

传真: 日期:

2、授权书格式:

授权书

致中交路桥华南工程有限公司:

本授权书宣告:(投标人全称)(职务)(姓名)合法代表我单位,授权(投标人或其下属单位全称)的(职务)(姓名)为我单位代理人,该代理人有权在贵黔高速公路第八合同段鸭池河特大桥中跨钢桁梁吊装工程的投标活动中,以我单位的名义签署投标书和投标文件、与招标人协商、签定合同协议书以及执行一切与此有关的事项。

投标人:(盖章)

授权人:(签字)

被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日期:

3、承诺书格式:

承 诺 书

中交路桥华南工程有限公司:

如果我方在本次投标中中标并与贵方签订合同,我方愿意在签署合同时提交现金 万元(投标报价的5%)作为履约保证现金,如果不能按招标人的要求及时进场、按时开工,或在合同执行期间不能有效的履行合同,则招标人有权没收此履约保证金。由此造成的后果均由我方自负。

投 标 人:

年 月 日

第五篇、工程量清单及说明

1、工程量清单应与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及图纸等文件结合起来查阅与理解。

2、工程量清单中本合同工程每一个细目,都需填入单价;有些细目数量虽未标出而要求填入单价或总额价者,投标人亦按要求将单价及总额价填入。对于没填入单价或总额价的细目,其费用应视为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或总额价中,承包人必须按招标人指令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未填入单价或总额的工程细目,但不能得到结算与支付。

3、符合合同条款规定的全部费用应认为已被计入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所列各细目之中,未列细目不予计量的工作,其费用应视为已分摊在本合同工程的有关细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之中。

4、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细目的范围与计量应与招标人与业主签订合同的技术规范相应章节结合起来理解或解释。

5、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的变动,丝毫不会降低或影响合同条款的效力,也不免除承包人按规定的标准进行施工和修复缺陷的责任。

6、投标人对用于本合同工程的各类装备的提供、运输、维护、拆卸、拼装等支付的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单价与总额价之中。

7、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工程量清单中标价的单价和总额价均已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施工所需全部的人工费、辅助材料费、小型机具费、现场管理费等费用,并包含完成本项工程临建(包括生活生产设施、劳保用品、安全设施及用品等)、水电、搬迁、环保、保险、管理费、利润、税金(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税除外)等一切与本工程相关的费用,以及投标人实施并完成本工程所需的一切费用及隐含风险在内的所有费用。

★ 请投标人综合 “技术规范(包括通用和专用条款)”,相关工作内容、质量标准及计量和支付原则(部分工作或材料不予计量),并结合现场各方面的实际情况,以及施工隐含风险在内的各项因素予以填报单价或总额。

8、有关施工环保费、临时供电设施(甲方仅负责提供主线电源接口距施工点水平距离150米范围内)、电讯设施、供水与排污设施等,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的单价与总额价之中,不单独计量。

9、保险:乙方投入本工程施工机具、设备的保险由乙方自行投保,保险费由乙方承担,已包含在合同单价和总价中。人身伤害意外险由业主统一购买,招标人按每人150元/月从中标人结算中扣除。

10、报价时需提供一份详细的单价分析表,单价分析表必须列明每一个单价中的工料机组成,单价分析必须合理,否则招标人有权认为投标人无类似施工经验。

11、安全措施使用费:安全生产保证金按结算款的2%在每期结算时扣留。在施工生产过程中,所有涉及安全、文明施工的材料由招标人采购,投标人负责安装。招标人实际采购的安全、文明施工的材料费若超过总结算款的2%,超出的费用由招标人承担。

12、环境保护保证金按结算款的1%在每期结算时扣留,乙方施工过程中未造成环境污染,合同有效期结束后3个月内无环保方面的投诉可退还。

13、为保障农民工工资得以及时发放,甲方从乙方每期结算款中扣留2%作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在所施工工程完工,乙方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事件发生,待业主返还甲方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后,甲方扣除乙方相应扣款项后无息退还乙方剩余部分。

14、本工程必须严格按国家和贵州标准化要求施工。

15、锚固系统施工:

16、塔架施工:

17、钢桁梁吊装和安装:

18、钢桁梁吊装方案:

19、由招标人提供的设备:塔吊、电梯由招标人免费提供,但因中标人的原因造成设备损坏时,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塔吊和电梯用电由招标人承担。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免费给中标人使用。

20、甲方在施工现场提供供水、供电接口(甲方仅负责提供主线电源接口距施工点水平距离150米范围内),场内供水、供电线路由乙方自行解决。水电费用已包含在合同单价中,在结算时甲方将根据实际发生数量(电表读数)及甲方制定的费用标准予以扣除水电费用。(高压电接通后,施工及生活用电按1.2元/度,生活用水按20元/人·月)

21、乙方使用甲方的住房设施,在结算时甲方将根据实际发生数量及制订的费用标准予以扣除费用。(彩钢板住房:400元/间·月)若因中标人原因损坏板房的,按300元/m2赔偿,房间内水电设施由中标人维护,若有损坏由中标人原价赔偿。

22、本项目按标准化、平安工地建设,项目部负责提供文明施工设施,作业队有义务安装并维护。所有材料分区、分类按标准化堆放整齐、下垫上盖。


第六篇、投标书附表格式

一、施工人员组织机构图

(投标人组成机构图)

二、拟在本合同工程任职的主要人员简历表

姓名

年龄

专业

职称

职务

拟在本合同工程担任职务

毕业学校

年 月毕业于 学校路桥系(科),学制 年

经 历

年~ 年

参加过施工的工程项目名称

担任何职

备注

(各施工点主要骨干人员填写此表)

三、拟投入本合同工程特殊工种人员表

序号

姓名

年龄

所从事工种

工作年限

说明:

1、特种工种的范围:电工作业,金属焊接(切割)作业,起重机械作业(各式起重机司机、施工升降机司机、起重指挥、起重司索),机动车辆驾驶,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司炉,机动船舶驾驶、轮机操作等。

2、各投标人需将所填报特殊工种操作人员操作证书复印件附后。

四、拟投入的主要机械设备、实验仪器清单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

数量

备注

五、施工组织、工艺及人员配备说明

投标人自行编制。

六、单价分析表格式


所投标段:

投标人:

清单 编码

清单名称

单位

单价

单价组成

人工费

材料费

机械费

管理费

税金

利润

第七篇、合同格式(样本)

甲方:中交路桥华南工程有限公司贵黔高速公路第八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乙方:

合同签订地:广东省中山市

为了确保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加快施工进度,确保工程质量,本着自愿互利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在履行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的前提下,签订本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贵黔高速公路第八合同段鸭池河特大桥中跨钢桁梁吊装施工。(以下简称“本合同”)

2、工程范围:鸭池河特大桥中跨钢桁梁吊装施工。

3、工作内容:缆索吊系统安装。钢桁梁由武船重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船”)将钢桁梁运至缆索吊吊点下,由乙方负责起吊、安装,工装螺栓和冲钉安装、高强螺栓施拧(钢桁梁和桥面板的焊接由武船负责)。

第二条、承包方式

1、本工程实行单价承包(详见后附工程量清单)。劳务分包价为乙方实施并完成本合同工程内容及修复缺陷所需的人工费、辅助材料费(即甲供材料以外的所有材料)、机械费、小型机具以及水、电、临建、环保、保险、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劳保、管理费、利润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默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切风险,以及投标人实施并完成本工程所需的一切费用及隐含风险在内的所有费用。

附件工程量清单中各工程细目以其综合单价为依据进行结算,工程量清单中未列的所有细目的工作内容及价款已包含、综合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各工程细目中。

2、工程数量:以图纸所示工程数量并经甲方和监理及业主共同确认的有效计量支付数量为准,符合合同条款规定的全部费用应认为已被计入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所列各细目之中,未列细目不予计量,其费用应视为已分摊在本合同工程的有关细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之中。

3、税金:本工程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税由甲方代扣代缴,比例为结算价款的3.33%,在每期结算中扣除。其它税费由乙方自行缴纳并承担费用。

4、保险:乙方投入本工程施工机具、设备的保险由乙方自行投保,保险费由乙方承担,已包含在合同单价和总价中。人身伤害意外险由业主统一购买,由甲方按150元/人.月从乙方结算中扣除。

第三条: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安全及环境保护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乙方在签订合同前以现金或银行汇票形式向甲方或业主缴纳XX万元(XXX元)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工程完工后履约正常时三个月内退还。如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违反合同规定,甲方将没收履约保证金,并有权终止合同,若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的部分,乙方仍须就此超过部分进行赔偿,造成其他重大损失的,甲方将追究乙方的责任。

2、质量保证金:每期结算扣留结算款5%作为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同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总承包合同)期满如无工程质量问题,待甲方业主审计完毕后无息退还给乙方。

3、安全生产保证金:安全生产保证金按结算款的2%在每期结算时扣留,乙方在生产过程中必须按要求投入相应的安全设施及用品,累计投入的安全设施及用品的金额不得低于安全生产基金总额。乙方每批投入安全设施及用品经甲方安全部门、甲方财务部门验收核实后支付乙方当批购买安全设施及用品金额,乙方须提供正规发票;甲方累计支付乙方金额不超过甲方扣留的基金总额。若乙方未能按要求投入相关安全设施时,甲方有权代乙方购买并配置发放,所发生费用甲方将从安全生产保证金中或工程结算款中扣除。

4、环境保护保证金:环境保护保证金按结算款的1%在每期结算时扣留,乙方施工过程中未造成环境污染,合同有效期结束后3个月内无环保方面的投诉可退还。

5、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为保障农民工工资得以及时发放,甲方从乙方每期结算款中扣留2%作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在所施工工程完工,乙方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事件发生,待业主返还甲方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后,甲方扣除乙方相应扣款项后无息退还乙方剩余部分。

第四条:预付款

1、本合同无工程预付款及材料预付款。

第五条:工程期限

开工日期:2015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合同工期 天。

第六条:工程进度

1、乙方应在签订合同前向甲方提供人员、机械、设备进场计划,经双方认可后作为合同附件,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如未按计划时间(2015年 月 日)进足人员、机械、设备或未按甲方要求7日内增加人员、机械、设备,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与本合同履约保证金数额相同),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因此所发生的人员、设备进退场费由乙方自行承担。进场后7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合同范围内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进度计划。在施工过程中,除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换双方认可的人员、机械、设备,如乙方擅自更换或调离现场,则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必须按甲方及工程师确认的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计划(年、季、月)组织施工,接受甲方、工程师对工程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采取改进措施,确保总体工程进度。乙方承诺就改进措施不向甲方提出追加任何费用。

3、乙方进度缓慢,达不到甲方或业主要求时,乙方应及时调整进度计划,确保业主工期不能滞后。经甲方检查认为乙方确实无法保证进度时,可以采取罚款、调整或分割乙方的工作内容和工程数量、更换施工队伍或其他必要措施(包含但不限于清除出场)直至解除合同,以保证总承包合同的顺利履行,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并不得就此向甲方提出任何费用补偿或索赔,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将视情况扣收乙方的履约保证金。

4、施工期间,若业主要求提前完工或者由于业主原因(征地拆迁或图纸提供不及时、工作面不能及时交付、业主资金不到位)、异常气候、地质、变更、第三方的干扰等原因工期被迫延迟,乙方应相应调整进度计划,无条件满足业主的要求,乙方自行承担相关费用及风险。如停工责任在乙方,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所有损失及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业主及甲方按管理规定作出的处罚),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将乙方清退出场。

5、为保证甲方某一作业区下道工序顺利进行,甲方可下达阶段性进度施工的强制性计划,乙方不得拒绝并应加大投入、及时安排、全力确保计划完成,因此增加的费用(包含但不限于赶工费)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质量与验收

1、乙方应遵守总承包合同中关于工程质量的合同条款,严格按施工设计图纸、《技术规范》要求精心组织施工,并组织人员编制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报甲方审批后执行),制订质量保证措施,确保工程质量符合优良工程标准。如果因乙方施工原因出现质量问题,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2、工程质量应当达到总承包合同约定和规范要求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总承包合同(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中规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质量达不到要求标准的部分,甲方或工程师可要求乙方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标准。因乙方原因质量达不到要求标准,由乙方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3、隐蔽工程,乙方应先进行自检,在隐藏前通知甲方和监理工程师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乙方应根据甲方书面验收合格通知单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应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施工的隐蔽工程和拆除工程必须保留实时影像资料,因乙方无隐蔽工程的实时影像资料而造成甲方不能正常计量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若甲方、监理、业主及国家质检部门检查达不到合格工程标准,乙方负责修复和返工,直至甲方、监理、业主及国家质检部门满意为止,修复和返工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或信誉损失的,乙方承诺支付给甲方相应款额(按相应的不合格工程数量乘以工程量清单单价)作为对甲方的信誉补偿。一旦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质量事故,应立即报告甲方,同时应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妥善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如不能妥善处理,甲方有权代乙方强制执行,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从乙方结算款中扣除。如果多次经业主、监理、国家质检部门通报,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5、乙方在施工中要严格执行工序三检制度,即乙方现场技术员自检,甲方质检工程师的复检和现场监理工程师的终检。对于不按相关规定进行逐级报检直接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的,甲方有权对相关责任人及乙方进行处罚。乙方必须对全部现场操作、施工方法、措施的可靠性、安全性负责,严格按照规范标准和设计图纸要求的质量等级标准进行施工,并服从甲方及驻地监理工程师的监督。若发现设计图纸有误或图纸与实际施工条件不符时,乙方应立即报告甲方现场工程师,待甲方回复后按甲方审批意见或业主批复的设计变更(或指令)施工。

6、乙方应按法律、行政法规、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以及总承包合同的有关规定,对交付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并承担全部修理费用以及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其他一切损失。

7、若在缺陷责任期内出现工程质量问题,乙方应自觉自费及时维修。如乙方怠于维修,甲方有权雇用其他人进行维修,费用从乙方工程质保金中扣除。

第八条:工程结算程序和方式

1、中间结算:对乙方的结算按月进行,甲方合约部根据甲方工程技术部、安质部(包括测量、试验部门)对已完工程数量和质量的验收资料、相关部门结算会签意见办理工程结算单,报项目经理签批。乙方只能凭甲方合同签订人签认的工程量才为有效工程量,才能作为结算依据,其他一切人员签认的工程量为无效工程量,不能作为乙方的结算依据。经甲方合约部审核,开具结算单,各部门会签并扣除本合同规定的应扣款后转财务部门。如果业主本期计量款未到位,甲方将不予支付乙方本期结算款,待业主计量款到位后,甲方根据到位情况按比例予以支付。因乙方未及时(超过当月21日)报送结算资料或工程质量不符合计量标准,甲方不予办理当月结算。工程结算款中应扣除:

1.1扣除乙方从甲方物装部、办公室及其他部门调拨的材料款。

1.2扣除设备租赁款(如有)。

1.3电费。

1.4税金。

1.5代扣的保险费。

1.6质保金。

1.7安全、环保措施费。

1.8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1.9竣工资料费

2.0其他扣款:违约罚款(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安全、质量、工程报验等)、农民工工资等扣款及本合同所示的有关经济处罚条款和其它应扣款。

施工期间甲方支付乙方的结算款均为中期结算,甲方可以通过任何中期结算证书或完工结算对以前所结算的一切数据进行修正和更改。

2、完工结算:工程完工后,经甲方、监理工程师、业主等部门验收达到验收标准,并且竣工资料齐全,乙方应及时报送结算资料,办理退场手续,甲方根据业主结算情况,及时与乙方办理最终结算,并签订最终结算协议。乙方所承担的工程项目全部按合同完工后,最终结算必须报甲方公司审批,经甲方公司批准后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未经甲方加盖公章的最终结算文件及协议均没有法律约束力),方可支付剩余结算款及工程履约保证金,否则为无效结算,甲方有权调整结算费用。

3、如甲方到期因资金紧张无法支付结算款,乙方承诺自愿放弃追究甲方的任何违约责任以及逾期支付款项的利息。

4、无论清单内还是变更项目,所有工程最终结算数量和金额均受业主最终审计数量和金额控制,根据业主最终竣工审计情况,如有扣除,甲方有权从乙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工程质保金中扣除相应款项。

5、按甲方的要求及时提供经监理签字确认后的各分部、分项工程的质检、抽检资料,以便甲方及时对已完工程进行计量支付。如乙方原因未能按时上报经监理签字确认的质检、抽检资料,影响甲方与业主的计量支付,甲方将不予办理乙方当月结算,并每次处以1000元~10000元以内的罚款。

6、本合同工程所发生和涉及的各种款项和全部费用均以人民币作为唯一的货币进行结算和支付。

7、乙方必须按月及时结算,如乙方没有按月及时结算,甲方有权拒付乙方下月的工程款。

第九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为乙方提供相关的施工图纸一套,并提供本项目的相关技术规范供乙方查阅。

2、及时组织人员对乙方进行技术及安全交底。

3、提供工程地质资料,提供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

4、负责对业主、监理的文件往来,并将相关内容传达给乙方。乙方应对甲方下发的一切图纸、指令、文件等材料进行保密。如有泄密事件,一切损失及责任由乙方承担。

5、甲方委派现场工程师,根据项目技术规范的标准要求,对乙方的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等进行督查,负责与业主监理工程师联系,进行工程中间验收,负责有关签证。

6、甲方将根据每月下发的工作联系单(包括生产计划、技术安全方案及补充措施、通知等工作内容)随时对乙方的施工进度、质量安全、环境保护和现场文明等进行检查,并根据实际检查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理、处罚措施。为保质保量完成本工程,甲方有权随时向乙方发出为满足本合同工程的正确实施和完成及其缺陷修复所需的有关指示,乙方应无条件执行,并受其约束。

7、为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乙方雇用农民工工资由甲方代发,农民工每日劳动情况均实名记入施工日志(包括入出工地时间、工作内容),未在施工日志中记录的农民工,甲方不代付任何费用。乙方制作工资表中包含未在施工日志中记录人员的,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次.人。乙方必须将上月全体人员签字的工资表(由乙方授权的工地代表签字确认,并注明本期工资表为全部农民工工资表,无遗漏)、考勤表及岗前培训记录在申请拨付结算款时报甲方财务部审核、签字、复印备案,工资发放需经过农民工本人签认并领取,工资发放表留存甲方财务部备案。只有在先行发放农民工工资后,甲方方可根据乙方上月结算款余额情况支付乙方其他结算款。乙方必须依法用工,所有人员进退场需到甲方财务部办理登记,并与其聘用的人员以乙方名义签订劳务用工合同并提交身份证报甲方备案,如乙方人员调整必须报甲方备案。所有人员在进场前必须持乙方通知亲自到甲方财务部门办理农民工工资代发手续后,到甲方相关部门领取施工进场证后方可持证入场,否则视为乙方违约,违约金按 1000 元/人.次计算,超过 5 人.次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8、由于业主征地拆迁或图纸提供不及时,甲方将尽最大努力解决,但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工期如业主同意顺延,本合同工期也相应顺延,否则不予顺延。

9、在签订该工程施工合同的同时,甲方与乙方须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双方必须严格执行。

第十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本合同一经签字生效,即视为乙方在签订合同之前,已阅读核实有关该工程水文、地质资料,施工图纸及合同所包括、涉及的所有文件和要求,已对现场和其周围环境以及相关资料进行了详细、认真的察看和核查,并对以下几点内容已经查明:

1.1现场的地形地貌和特征(包含但不限于沿线高压线、通讯线路、跨路施工等);

1.2水文、气象和地质等条件(包含但不限于溶洞、水中桩施工等);

1.3设计图纸、施工方案、工艺流程、技术要求及监理程序;

1.4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及其缺陷的修复所需做的工作范围、性质;

1.5当地法规、规章及民风、民俗;

1.6到达现场的途径和可能需要的食宿条件;

1.7安全不利因素和其它意外风险及资料;

1.8标准化等施工要求;

1.9甲方的部门规章制度。

针对以上各种情况,乙方对可能遇到的风险、意外事件和其他各种可能出现的情况已考虑在清单综合单价内。本合同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已包括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以及为工程的正确施工、竣工和修复缺陷所需的全部有关事宜和价格涨落因素。因此,由于乙方采取措施不力而造成本施工合同的一切损失、工期拖延及施工费用增加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必须注意对图纸未示出的地下管道、缆线、文物古迹和其他结构物的保护,居民区附近的开挖,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以保护居民区房屋及保证居民和施工人员的安全。填、挖方作业不得对邻近的结构物和其它设施产生损坏及干扰,否则,由此而引起的后果应由乙方自负;整个施工期间,乙方必须保证排水畅通,如因排水不当而造成原有工程损坏,乙方应自费立即进行修补;如因乙方施工方法不当而对原有结构物有损坏,乙方应自费进行补救,直到甲方验收合格为止。

3、乙方须参加甲方组织的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学习完课时并取得安全证件之后方可上岗,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在签订合同时要填写进场设备和现场管理人员名单,并确保按名单上的人员和设备进场,甲方将进行履约检查。乙方承诺的现场管理人员必须自始至终坚守工地,需离开工地时应向甲方申请,未经同意离开工地,罚款1000元/天.人。乙方承诺的进场设备不得中途擅自撤走,否则罚款1000~3000元/台。

5、乙方应参加甲方召集的工地例会、技术交底、生产调度会、工地盘点等,并在相关资料上签字。乙方相关负责人未及时到场或未参加(含请假未批),每次罚款1000元,开会未请假或开会迟到罚款100~500元/次.人,该罚款直接从乙方的结算款中扣除。

6、应加强现场施工人员和机械的管理,不得损害周边农作物、经济林木、田地、原有地方道路、村道等,不得私自占用、毁坏周边未征用的土地,因乙方原因造成周边农作物或经济林木、田地、原有地方道路、村道等损坏(或损毁),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7、对于承包范围内的驻地建设、交通导改、临时设施、施工机械、文明施工等,乙方应严格遵循甲方规范要求,所有标识均应唯一体现甲方。标示牌由甲方制作,制作费用从乙方结算款中扣除,具体安装及日常维护由乙方全面负责,如出现丢失或损坏的,乙方应无条件自费按照原来的标准重新制作(或修理),否则,甲方在结算款中扣回相应费用。

8、乙方不得将本工程转包、分包,如发现此类情况,一经核实,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低于合同约定的履约保证金总额),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9、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技术规范以及设计图纸要求,精心组织,科学施工,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等级标准。乙方在整个合同施工过程中要执行业主、监理及甲方下发的各种施工方案、标准和要求。

10、乙方在施工中要严格执行业主规定的工序报验制。并服从甲方委派的现场工程师及驻地监理工程师的监督,施工中若发生质量问题时,必须立即报告甲方。如因乙方责任造成的工程返工,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在对所分包工程进行实施及修补缺陷等工作时,应承担并履行与承包工程有关的主合同规定的甲方的所有义务和责任。

11、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协调好地方关系,如因乙方原因引起的地方纠纷、村民阻工等情况,由乙方负责,并承担全部费用。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乙方应予以全部赔偿,甲方有权从乙方结算款中扣除相应费用。

12、乙方应遵守国家和地区的一切法律、法令和规章制度,包括甲方各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该工程施工合同执行期间,甲方、业主、监理单位发出的一切书面通知、意见、批示决定等,同样具有法律效力,乙方应无条件接受、执行,不得以任何借口扣压、拖延,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由乙方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13、乙方应无条件配合甲方做好业主或其他上级单位的各种检查,因此产生的费用乙方承担。同时应维护甲方企业的形象和声誉,尊重业主、监理工程师、甲方对质量、进度的检查和监督。

14、合同期内,业主、监理、地方政府各部门等收取甲方的各种与乙方相关的款项,甲方将按照乙方承担工程的比例分摊给乙方,从其支付结算款中扣除。

15、乙方在与地方政府或其他部门发生业务来往时,必须通知甲方,经甲方授权后,乙方方可办理;如乙方自作主张办理的,造成一切不良影响及后果,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16、乙方与任何第三方签订的合同、协议,甲方均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乙方不得以甲方或项目的名义签订任何形式的合同,若有,一经甲方发现,乙方向甲方支付所从事经济活动总额10倍的违约金,并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所有签订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经济合同都要报甲方备案。乙方必须加强对农民工和自采材料供应商的管理,由此产生的经济纠纷及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17、乙方需配备必要的测量人员和试验人员,以配合甲方的测量放样和试验检测工作,并自行进行常规测量和试验的自检工作。根据甲方提供的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基准高程,对本合同工程的位置、标高、尺寸及其线形进行复核并对其正确性负责;乙方必须保护原始控制点,如破坏按1个点1万元对甲方进行补偿,甲方直接从乙方结算款中扣除。

18、乙方需自行配备性能良好的交通车用于接送监理工程师和甲方的测量、试验人员。乙方负责至少配备两名试验人员配合甲方试验人员质检、取样、现场试件制作及时运送试样至甲方和监理试验室,做好甲方日常试验的配合工作,如乙方不予配合,乙方向甲方支付500元/次~2000元/次的违约金。如因乙方施工工程存在质量隐患,需要鉴定,鉴定费用由乙方承担。

19、在施工过程中,如果甲方因工程施工、检验等需要,乙方必须派遣部分施工人员协助劳动,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拒绝派遣义务工,甲方有权雇用其他人协助劳动,雇佣费用按照150元/工日从乙方结算款中扣除。

20、合同期间乙方委托 XXX 为工地代表,进行与甲方有关的一切工程事宜的联络、管理,执行本合同的所有工作。同时,必须有乙方法人签章的授权书,授权书应存甲方项目合约部、技术质量部、财务部、物资部各一份,用于现场数量、结算资料、支付结算款的签认,乙方其他任何人员的签字均被视为无效。如乙方现场管理人员事实是乙方某一工作的代表人,甲方认可情况下乙方应认同其签字为有效,乙方法人应及时补签授权资料。

21、乙方不得偷工减料,一经发现,乙方应承担违约金每次50000~100000元,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2、乙方负责对甲供各种材料实际数量的验收(供方、甲方、乙方三方签字)、签认、看护、保管,保管及使用过程中的损耗由乙方承担,需要建仓(房)保管的乙方负责建仓(房),所发生的建仓(房)费、仓储费、保管费用由乙方承担。

23、乙方因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对甲方信誉造成一定影响的,乙方应给予甲方20000元/次的补偿,甲方在乙方当月结算款中扣除;本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或在本工程施工的其下属队伍或人员中如出现诉讼案件,乙方应采取措施避免事态扩大,并承担一切费用,约定每发生一次涉及甲方的诉讼案件,从乙方结算款中扣50000元/次,发生查封甲方银行帐号事件的加扣50000元/次,以此作为对甲方的补偿,甲方在当月结算款中扣除。如甲方因乙方原因遭受业主、监理或其他单位的罚款,甲方有权将罚款金额全额直接列扣给乙方,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24、乙方驻地占地、驻地建设、施工准备场地、施工和生活用水、用电、食宿乙方自行解决,费用自理。乙方如需另加驻地,临建点及规划方案需报甲方同意,费用不予增加。

25、工程交验前,乙方应负责清理施工场地,包括临时驻地设施、平整临时用地、复耕等工作,费用不再增加。乙方拒绝或延误施工,甲方有权找第三方进行施工,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26、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各种计划、统计、计量支付报表及资料,及时填写并妥善保存各种原始记录、试验报告等资料,按甲方要求提供该期内发生的所有原始记录以及技术资料、试验报告、记录。

27、乙方必须与所雇佣的人员签订相关合法的劳动用工合同,并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为所雇佣人员缴纳各种社会保险及购买人身意外险(若甲方代买,则甲方扣除乙方相关费用)。乙方必须保证及时发放所雇佣的人员工资,乙方如拖欠雇佣人员工资而引起的有关纠纷与甲方无关,但甲方有权监督其行为,并视情况需要有权在其工程款中直接支付其雇佣人员工资。

乙方与雇用人员签订的劳动用工合同、办理的保险凭证、工资表等资料复印件必须及时交甲方备案。

28、乙方应对自己的设备、人员进行保险,费用由乙方自理,并承担因违反上述规定而导致的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甲方对任何意外事故或伤害所引起的或是这方面的一切损失或法律补偿费用概不负责。

29、乙方所有进场机械设备均使用甲方指定的统一标识。

30、在乙方施工期间,如使用甲方的施工机械,按甲方规定的机械台班单价扣除其机械台班费。

第十一条:材料及机械设备供应

1、甲方提供材料及能源

1.1施工用水、电和住宿:甲方负责供电主干线的架设和变压器及主干线的安装,并承担其费用;乙方负责从主干线路接出后的所有电力线路设备及架设安装拆除(乙方提供一级配电箱、配电柜),由此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到乙方施工工程的相应单价中。乙方实际耗电量为高压计量表数量,按 1.2 元/度的单价从乙方每月完成结算合同款中扣除相应电费,若遇电力部门调整单价后,甲方按调整后的单价扣除乙方费用。乙方生产用水由甲方免费提供,生活用水按20元/人·月从乙方结算工程款中扣除。乙方需租用甲方宿舍,可向甲方申请,甲方根据自身宿舍情况向乙方提供一定数量宿舍供工人住宿,租金按400元/间·月从乙方结算工程款中扣除。若甲方宿舍无法满足乙方需求,乙方应另外租用宿舍。

1.2甲供材料由甲方依据施工图纸设计用量(均不考虑损耗)提供,限额领用、调拨。领用及调拨、卸车、保管、场内运输等费用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未卸车,则卸车费用由甲方按经三方确认的送货单上标明的数量乘以卸车单价(20元/T以上)计算费用并从结算款中予以扣除,甲方调拨的材料价格依据采购价加10%管理费从乙方当月完成结算款中扣除。

1.3乙方领用及调拨的材料其所有权归甲方,甲方有权随时收回其材料;乙方不得随意处置(挪用或出售)领用及调拨的材料,一经发现处以所涉及材料总价3倍以内的违约金,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公安机关进行处理,且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保留追究乙方法律责任的权利。甲方供应的施工材料由乙方负责保管使用,若因乙方使用或保管不善造成损失、丢失,由乙方承担一切损失费用。甲方每月20日进行材料盘点,乙方必须积极配合并在盘点记录上签字确认。双方盘点亏损,甲方物资部可视实际情况直接按亏损数量当月进行核算,甲方合约部按核算亏损金额直接从乙方当月结算款中扣除。

1.4废料归属:钢筋的回收归双方所有,双方不得私自处理。乙方负责将废料收集到甲方指定位置堆放,由甲方负责统一处理,收益由甲乙双方分成,乙方的分成比例为50%。地材的回收归甲方所有,乙方负责将废料收集到甲方指定位置堆放,由甲方定期处理。

1.5甲方以采购价为准提供的其他材料,限额用量为图纸设计用量,超限额部分按甲方采购价加10%管理费从乙方当月完成结算款中扣除。

2、乙方自购材料及能源

2.1除以上材料由甲方负责提供外,为完成施工内容所需的其余材料、机械设备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费用。

2.2乙方自行采购材料必须是在甲方同意的前提下进行。且乙方自购材料和租赁设备的合同必须报甲方物资部备案,对未按规定及时报备的,处以自购材料总价或所签合同总价3倍以内的违约金。

2.3乙方进场的材料、机械、小型设备必须满足甲方及相应的技术规范要求,并按甲方要求无偿将产品合格证明、采购合同原件、发票提供给甲方物资部。乙方对所采购的材料、设备质量负责,材料使用前应按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果不能满足施工质量要求,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清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甲方有权强制采购乙方所需材料,按照采购的实际价格加收10%管理费在乙方的结算款中扣回。

2.4如乙方已将不合格自购材料用于施工的工程,则所完成的工程按不合格处理,甲方不予支付结算款,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3、机械设备

3.1完成本合同工程,乙方进场机械设备必须满足施工生产需要,主要机械设备必须保证全部自有,乙方必须配足附件3中的机械设备。

3.2本工程塔吊、电梯由甲方提供,维修、拆除等费用由乙方负责,塔吊、电梯电费由甲方承担。

3.3乙方的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全部交由甲方安全部备案。由乙方负责在当地安监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承担费用。乙方施工机械在满足甲方使用要求的前提下,经甲方同意,方可出租给其他承包人。

3.4乙方的机械设备要服从项目部的统一调度,在业主要求统一调度机械设备时必须无条件服从。

4、如乙方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包括模板等)不能满足工程需要,被甲方责令增加,乙方未予执行时,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不低于2000元/天~10000元/天的违约金,并调派机械给乙方使用(仅限于本工程),租期、单价由双方协商确定(不低于当月市场价),租金从乙方的结算款中扣除;增加周转材料(包括模板等),费用按甲方采购加工价格加收10%管理费在乙方的结算款中扣回。如乙方不服从甲方指示,甲方有权勒令乙方限期退场,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另寻施工队伍的进场费及赶工费等),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及时退场,如无故不予退场,延期一日支付违约金5000元/天。

第十二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

1、乙方应遵守国家、地方的一切法律、法令及甲方相关的规章制度。

2、乙方应建立内部安全管理机构,设立专职安全员 2 名、健全安全规章制度,完善安全操作规程,自费购置安全可靠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必须的个人防护用品及环保设施;甲方负责督促、检查指导施工现场安全、环保设施的设置和作业人员自觉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甲方统一提供安全帽、工作服样式。

3、乙方应牢牢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并经常进行安全教育,避免伤亡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伤亡事故,乙方应立即采取抢救措施,并立即报告甲方,由甲方通知相关单位。乙方应为抢救提供一切条件,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从乙方结算款中扣除。

4、在施工中,遇有动力设备、高压电线路、地下管线、压力容器、易燃易爆品、有毒有害物体等情况,需要特殊防护时,乙方必须按设计、规范要求,采取可靠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乙方自行承担。若乙方不按要求防护,甲方有权代乙方强制执行,费用从乙方结算款中扣除。

5、乙方在制定施工方案时,应充分考虑施工对周边道路、建筑物的干扰与影响,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措施费用以及由此导致的一切责任和费用由乙方承担。

6、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及环保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施工期间乙方人员由于自身(包含爆破过程中的人身意外伤害)或自然条件等原因造成的伤、残、亡及造成他人伤、残、亡或其他事故,均由乙方自行处理,并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方面的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与责任。对甲方的声誉或经济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并做出赔偿。

7、乙方必须保证工程完工后物清料净,施工期间施工场地内材料、机械设备摆设整齐,随时保证施工便道畅通无阻。乙方还应对所属工区、生活区所做的文明环保施工负责。

8、乙方所有施工进场人员,必须办理暂住证,费用由乙方自负。未办理暂住证的施工人员,立即令其停止作业,并视为违约,违约金每人500元。

9、乙方应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保证施工现场整洁有序,符合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维护甲方良好的企业形象,并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甲方损失和罚款。

10、乙方须加强环境保护意识,积极学习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地方的环保要求,污染物排放必须达标,最大限度的节约能源、资源,营建绿色工程。乙方施工中的废渣、废水、废浆、场地清理、扬尘等应由乙方按照国家和当地有关法律法规自行解决处理,并按甲方及监理工程师指令进行场内堆弃及场外运输,随时清理废料、垃圾和不再需要的临时工程。否则,甲方将另行安排人员清理和外运工作,所产生的额外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环境污染事故或其他环境责任及不利影响和损失,则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及造成的所有损失费用,且甲方有权视情节轻重对乙方处以500元/次~1000元/次的罚款。

11、乙方负责施工的沉淀池、挡渣墙等环保、水利设施,完工后需经当地政府及设计院验收合格,否则乙方自行按照要求整改或返工,直到满足各项验收标准。

12、乙方的文物保护措施必须符合国家《文物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在施工中发现文物或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时,乙方应采取有效保护措施,并尽快通知甲方,由于乙方保护措施不力造成的文物损失由乙方承担。

13、乙方施工期间应充分尊重当地民俗习惯及宗教信仰,遵纪守法,若因此而发生纠纷,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14、乙方必须执行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经市一级安全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复审,持证情况由甲方检验。相应证书需报甲方相关部门备案。如若乙方特种作业人员没有相关有效证件,必须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补办后送至甲方安全部扫描备案。否则,甲方将代乙方补办,补办标准不少于2000元/证/人,补办费用从乙方结算款中扣除。

15、乙方的施工操作必须符合国家关于职业健康的相关规定。乙方要重视员工的职业健康,确保急性中毒事件和严重职业病0案次/年的指标。
16、甲方应按照安全管理制度及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及环保检查,对乙方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和环境保护的行为和存在的隐患,要给予批评、通报、限期整改,并承担违约金每次1000元。若乙方严重忽视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经多次通报批评屡教不改,甲方有权将乙方清退出场。

17、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环境保护、保证质量及其他施工要求增加的任何措施费用,甲方都不予增补费用,双方认同所有费用已经包含在清单单价中。

第十三条 :费用的变更

1.本项目单价在施工期间不予调整。

2.对于变更设计引起的费用调整,在业主批复的情况下,按以下原则:

2.1纯属工程量的增减,执行原单价,调整总价。

2.2新增项目,若原清单中有相同或相类似的项目,可套用或参照该单价确定新单价。原清单中没有相同或相类似的项目,由甲乙双方协商初步确定,但必须重新签订补充协议确定单价,且任何补充协议必须经甲方公司批准并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才能生效,方可办理结算,否则超出本合同清单范围外的任何工程项目的结算为无效结算,甲方有权随时扣除。

2.3任何变更均属于本合同工程范围内,乙方不得拒绝施工。

3.工程索赔及费用补偿

3.1本合同的签订,视为乙方已对施工现场及合同文件(技术规范、图纸等)进行了认真细致地勘察及审阅,乙方已取得了可能对本工程有影响或起作用的风险、意外等的必要资料,因此由于乙方采取措施不力而造成本合同的一切损失、工期拖延及施工费用增加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3.2施工中乙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甲方同意。

3.3如果发生下列情况,属订立合同时双方已经预见到的商业风险,乙方不得因此向甲方进行费用追加或索赔。包括:征地拆迁或图纸提供不及时、工作面不能及时交付、业主资金不到位、异常气候、第三方的干扰、非抗拒因素等造成不能按期开工、停工、工作效率降低、工期延误以及其他原因等。

3.4不管何种原因,出现乙方提前退场或被清退出本工程,乙方均无权向甲方进行费用追加或索赔。如果是由于乙方的原因致使不能按原合同执行,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保险及不可抗力

1、乙方必须对其现场施工人员、设备及财产的安全负责,并为其财产设备购买保险、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如由甲方代为购买,费用在乙方结算款中扣除。发生保险事故后,由甲方牵头办理理赔,乙方协助。乙方为施工场地内自有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并自行支付保险费用。若发生人员、设备事故,费用和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对乙方的人员伤亡均不负任何连带责任。

2、当工程发生应当理赔的事件后,乙方应按保险单规定的条件和期限及时向甲方报告。对属于保险范围内的责任,若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及时上报,一切损失和后果由乙方承担,若乙方以变更等其它方式转移风险,一经查实,除废除其变更等方式外,将给予相应处罚。

3、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通报受害情况,乙方没有采取有效措施造成损失扩大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甲方及时向监理单位、业主报告同时赶赴现场协助进行处理。

4、建筑行业体制原因工程停建缓建的后果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缓建期间乙方自行合理安排人员,机械,以减少损失或选择退场。退场的将按完成工程量乘以合同清单单价结算,甲方不予补偿乙方的退场费用以及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 违约

1、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总工期和分步工期完工,应当承担逾期完工的责任,乙方未按期完工的违约责任是:承担业主合同的处罚条款规定的责任及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2、发生安全质量事故、严重的质量问题,或因项目管理混乱而造成甲方声誉受损、利益受到侵害的,甲方有权提出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或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3、因乙方责任而导致工程不能继续施工的,或乙方未执行本合同条款的,甲方有权提出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4、对因甲方解除合同或乙方自行中途退场的,乙方剩余工程甲方将按后附工程量清单单价的150%进行计价,从甲方未支付乙方的款项(包括工程结算款、履约保证金、工程质保金等)中扣除,且甲方保留向乙方索赔的权利。

5、乙方不得私刻甲方的公章,不得以甲方名义私自签订合同。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保留进一步追究乙方责任的权利。

6、工程施工中途发生移交的项目,在甲方的协调监督下,交接双方要主动配合、协商处理、详细交接、不留后患,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7、发生本合同工程分包、转包禁止的情况,或者乙方公然地忽视履行施工合同所规定的其任何义务,或者甲方认为乙方在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不能满足要求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另选施工队伍,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8、凡因乙方管理不善给甲方造成行政干扰(如雇工到甲方驻地无理取闹等)或不服从管理的,则视为乙方违约,违约金为每次30000~100000元,若对甲方管理人员造成人身和精神伤害及其他财产损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

9、违约金从乙方当月工程结算款或工程质保金、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乙方应及时办理签认手续,乙方拒不签认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0、本合同中,与本合同“第十五条 违约”以外的其他违约条款,与本条竞合但不冲突的,合并适用,发生冲突的,按有利于合同履行的原则确定条款的适用。

第十六条 争议

履行本合同产生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愿意提交合同签订地法院即中山市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八条 其它事宜

1、甲乙双方的合同谈判纪要、甲方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等资料作为合同附件。

2、乙方与任何第三方签订的经济及其他合同协议等,甲方均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3、其他未尽事宜,针对具体情况双方协商解决,并作为本合同的补充条款。

4、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5、合同终止:除上述合同条款约定外,乙方完成本合同及主合同规定的全部责任和义务,包括乙方负责完成本合同段工程在缺陷责任期、保修期内存在的缺陷、病害或其他不合格之处进行修补、重建及修复,并且双方办理完最终结算后,本合同终止。

6、合同解除:除上述合同条款约定外,甲方与乙方如协商一致,也可以解除合同。发生本合同工程分包、转包禁止的情况,或者乙方公然地忽视履行施工合同所规定的其任何义务,或者甲方认为乙方在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不能满足要求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扣除乙方履约保证金,另选施工队伍,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7、本合同一式六份,其中甲方四份,乙方二份。

附件:

一、附件一《工程量清单说明》

二、附件二《工程量清单说明》

三、附件三《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管理人员表》

四、附件四《拟投入本工程的机械设备表》

五、附件五《安全生产责任书》

六、签订合同需要的其他资料(履约保证金缴纳凭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等)(单独进行装订)。

甲方单位(公章) 乙方单位(公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一 工程量清单

此处省略


附件二

拟投入本合同工程的主要管理人员表

序号

担任职务

姓名

有无类似工程的工作经历

在类似工程施工中职务

工作年限

进场时间

1

项目主管

2

技术主管

3

合同主管

4

质检工程师

5

生产主管

6

安全员

7

现场技术

人员

(1)

(2)

8

特殊工种人员

(1)

(2)

附件三

拟投入本合同工程的机械设备表

序号

机械设备名称

数量

型号

产地

制造时间

能力/功率

进场时间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附件四

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及文明施工责任书

甲方:

乙方:

为了加强操作层的安全生产管理、环境保护及文明施工工作,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在经济合同中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及文明施工的责任,确保施工安全,文明施工,双方在签订内部施工合同的同时,签订本责任书。

一、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及文明施工专项资金规定

1、为更好地保障本合同工程的施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及文明施工的各项规定,甲方已在合同清单中设立了合同总额2%的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用于支付乙方在相关方面的支出。

2、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支付由甲方控制,如乙方安全环保及文明措施实际投入低于该项金额,甲方按乙方的实际投入支付,如乙方安全环保及文明措施实际投入高于该项金额,甲方按该项总额支付。

3、乙方在施工全过程中应做且必须做的安全、环保、文明的措施包括但并不仅限于下列内容:

现场清理、围护,临边支护,高空作业防护,水上施工防护,夜间施工防护,必要的安全标志、标牌,劳动保护用品,用电安全防护,消防,等等与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文明施工有关的一切工作。(详细名目以《路桥华南安全环保资金管理办法》中《安全环保、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明细表》规定的内容为准)

4、乙方应当在每一笔与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及文明施工有关的费用投入后的7天时间内将相关凭证及甲方现场人员签认的单据提交甲方计合部,计合部在收悉乙方凭证和签认单据后会同其它部门进行核实核价,并将核价作为专项资金支付的依据。

5、乙方延迟提交凭证及签认单据将视为放弃此笔专项资金的申报或认为乙方所做的工作未产生任何费用,甲方有权利拒绝延迟提交的费用申报。因特殊原因或事件本身的连续性导致延误申报,乙方须提前征得甲方的同意。

6、乙方提交的凭证或经由甲方现场人员签认的单据应真实有效。乙方提交任何虚假、伪造的凭证单据以骗取专项资金的行为,一经甲方核实,将承担3倍伪造金额的罚款。任何罚款将直接在当期结算中扣除。

7、任何本应由乙方实施的安全、环保及文明施工工作而乙方未做,由甲方实施后,甲方将实施费用列给乙方,在当期结算单中扣除该费用。乙方拒绝按照甲方的合理要求去做,甲方将视影响情况给予乙方每次1000元-10000元不等的处罚。

8、如甲方要求乙方做出相关措施后,因乙方未及时作出行动,或行动迟缓而导致安全责任事故或令甲方遭受来自业主、监理或政府部门的罚款或令甲方蒙受名誉上的损失,乙方承担安全责任事故的全部责任,相关罚款也由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的名誉损失甲方有权在合同价中给予适当扣除。

9、专项资金在完工结算时一次性支付。

二、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及文明施工双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及消防保卫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搞好安全生产。

2、乙方应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主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健全管理层专职、班组级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建立或完善各项安全管理规程、规定,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定期检查制度、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安全考核奖惩制度。
3、乙方必须认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法规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培训工作,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纪律,制度和法规。
4、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消防和治安保卫管理的规定,做好施工区域内的各项安全防护,保障安全防护设施与施工同步进行。甲方有指导、监督、检查乙方搞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消防和治安保卫工作的义务。
5、乙方必须加强环境保护意识,积极学习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地方的环保要求,污染物排放必须达标,最大限度的节约能源、资源,营建绿色工程,乙方必须购置安全防护用品。

6、乙方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必须有劳动安全卫生的防护及环保措施。安全设施和必须的个人防护用品及环保设施由乙方自购;甲方负责督促、检查指导施工现场安全设施的设置、环保设施的设置和作业人员自觉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7.对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和大的安装、拆除等工程,乙方必须接受甲方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的技术安全交底,施工中不得违反施工工艺、工序以及有关施工要求。

8、安全及环境保护用品由乙方按要求购买并配置发放。

9、乙方必须执行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经市一级安全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复审,持证情况由甲方检验。
10、甲方应按照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及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及环保检查,对乙方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和环境保护的行为和存在的隐患,要给予批评、通报或经济处罚,并限期整改。若乙方严重忽视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经多次通报批评或经济处罚屡教不改,甲方有权将乙方清退出场。
11、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生产管理原则,乙方人员在施工中造成人员伤亡、火灾、机械设备等事故,应紧急抢救人员和保护现场,采取果断措施避免事故的扩大。事故的对外报告一律由甲方按国家规定向地方政府和业主主管部门报告的同时报甲方上级主管。事故的责任和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12、甲方必须协助乙方抢救伤员和协助作好对事故的善后处理。
13、本协议一式四份,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乙方与任何第三方所签订的安全生产方面的协议,甲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或代理人: 或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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