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山大桥健康监测系统升级改造工程-招标/资审公告

长山大桥健康监测系统升级改造工程-招标/资审公告

长山大桥健康监测系统升级改造工程

发布时间:2022-11-03 16:14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长山大桥健康监测系统升级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长山大桥健康监测系统升级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大连市交通运输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大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长山大桥健康监测系统升级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大交发[2022]22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大连市交通运输局批准,项目业主为长海县生态与基础设施建设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燃油税和车购税(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海县生态与基础设施建设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长山大桥工程起于大连市长海县大长山岛饮牛湾南峙莲线上,工程起点为K3+000,横跨长海东山水道,终点位于小长山岛蛎荞线K8+700处,路线全长3.380km。长山大桥中心桩号为K1+815.000,桥孔布置为13×50+(140+260+140)+12×50m,桥梁全长1790.0m(不含耳墙长度)。桥面最大纵坡为2.6%,其中主桥处于R=*****m的凸形竖曲线上。主桥采用双塔双索面预应力混凝土矮塔斜拉桥,主梁采用预应力混凝土单箱三室流线型扁平箱梁,主桥主跨为国内同类型桥梁最大跨径。索塔采用双薄壁墩及双柱式钢筋混凝土塔,矩形截面,主桥边中跨比为140/260=0.538。主桥基础采用钻孔灌注桩群桩基础。长山大桥主桥健康监测系统建于2019年,监测系统正式运行于2020年。长山大桥既有结构监测系统以双塔双索面矮塔斜拉桥为监测对象,利用现场安装的且对结构安全无损的传感器元件,对结构进行长期的在线监测。系统选取环境温湿度、主梁竖向变形、梁端纵向位移、斜拉索索力四项主要监测参数,共计监测测点20个。

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长大桥梁结构健康监测系统建设实施方案》和《公路长大桥梁结构健康监测系统试点建设技术指南》的相关要求,按照“试点先行、统一标准、分级建设、联网运行”的工作步骤,本次进行长山大桥硬件和软件升级改造,实现对桥梁结构健康状况实时监测,数据自动采集分析,结构状况评估等功能,动态掌握桥梁结构运行状况,着力防范化解桥梁运行重大安全风险,进一步提升公路桥梁结构监测和安全保障能力。投资额为464.4236万元。

2.2招标范围:一是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新增104个监测点,升级改造20个监测点,共建设124个监测点,其中,环境监测类7个、作用监测类8个、结构响应监测类95个、结构变化监测类8个、视频监测类6个。主要监测内容包括:环境温湿度、风速风向、结构温度、地震动、车辆荷载、结构应变、主梁挠度、支座位移、伸缩缝位移、结构振动、斜拉索索力、梁端转角、裂缝等。二是大桥健康监测系统软件开发和运行,实现与部省桥梁结构监测平台对接。三是健康监测数据分析评估服务。交工验收后,2年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等,为桥梁日常运行和养护管理工作提供支撑。

2.3计划工期:建设期2022年12月6日至2022年12月30日,随后进入2年的系统运行维护期。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相关标准、规范及规定。

2.5投标保证金:8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独立的企业或事业单位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自身或其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下设机构必须具有国家或省级交通行业主管部门(包含下设机构)颁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资质或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资质等级证书,同时具有省级及其以上计量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定证书。

3.1.2 财务要求:投标人2021年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率不小于1。

3.1.3 业绩要求:近5年内(2017年1月1日至今,下同)至少承担过1项桥单孔跨径≧140m的桥梁健康监测系统实施工作。

注:业绩时间要求为签订合同日期或合同截止日期在规定时间段内均可,“项”指单份合同项。

3.1.4 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1名):投标人本单位在职人员,桥梁或公路工程及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2017年1月1日至今至少担任过1项桥单孔跨径≧140m的桥梁健康监测系统实施工作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2)技术负责人(1名):投标人本单位在职人员,桥梁或公路工程及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2017年1月1日至今至少担任过1项桥单孔跨径≧140m的桥梁健康监测系统实施工作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3)软件负责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人员,桥梁或公路工程及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或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2017年1月1日至今至少担任过1项桥单孔跨径≧140m的桥梁健康监测系统实施工作的软件负责人;

(4)运行维护负责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人员,桥梁或公路工程及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或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2017年1月1日至今至少担任过1项桥单孔跨径≧140m的桥梁健康监测系统运行维护负责人。

3.1.5 信誉要求:

(1)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2)未被责令停业的,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

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要求如下:

(1)组成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2家,即只允许1个联合体牵头人和1个联合体成员单位组成联合体;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招标中的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均被拒绝;

(3)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联合体成员单位之间的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上述资质最低要求。

3.4 本招标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dl.gov.cn/TPFront/)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22年11月3日至2022年11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点30分至11点00分、13点00分至16点30分(北京时间),登陆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

4.3 招标文件及相关材料免费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发送至指定邮箱,由招标人统一解答。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1月25日8点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投标人应于当日8点15分至8点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室(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详细地址)。

6.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为双信封综合评分法或双信封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由招标人在开标前随机抽取一种作为评标委员会评审依据,未被抽中的评标办法不作为评审依据。

第一种:

6.1双信封综合评分法。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如下:

6.1.1评标办法: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确定投标人最终排名:

(1)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2)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3)信誉得分高的投标人优先;

(4)企业业绩得分高的投标人优先;

(5)项目负责人得分高的投标人优先;

(6)技术负责人得分高的投标人优先;

(7)技术文件得分高的投标人优先;

(8)评审专家记名投票的方式,推荐次数高的投标人优先。

6.1.2资格评审标准: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1的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2的规定;

(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3的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4的规定;

(6)投标人的人员情况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5的规定;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8)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未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独立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未同时参加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6.1.3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6.1.3.1第一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标段号、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或电子保函形式,以开标系统网上显示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保证金递交名单为准,系统打印出的投标保证金明细中没有显示的单位,或者金额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单位,无论何种原因造成的,评审时均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认定为无效投标,初步评审不通过;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银行保函原件;投标文件中提供了银行保函的复印件。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且被授权人须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6)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了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

(7)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8)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9)投标文件载明的工期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0)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人的权利提出削弱性或限制性要求,没有对投标人的责任和义务提出实质性修改。

(11)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2)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13)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6.1.3.2第二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2)报价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6)投标人未提交调价函。

(7)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8)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6.1.3.3第二信封澄清:

第二信封澄清过程中,发生以下任一情形,作否决投标处理:

(1)投标人拒绝确认算术性修正后的报价。

(2)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

6.1.4分值构成:

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90分

a.信誉:5分

b.企业业绩: 25分

c.主要人员: 20分

d.健康监测系统建设及运行维护方案:40分

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清单):10分

e.评标价:10分

6.1.5评分表

6.1.5.1信誉(5分)

信用等级(3-5分):

(1)投标人信誉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得3分;

(2)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对投标人2019年~2021年的信用评价结果:每年均为AA级得2分;连续2年AA级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

注:(1)如果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以信誉等级低的为准;

(2)须提供网站信用评价截图、链接地址和“信用评价结果表”相关页复印件。

6.1.5.2业绩及相关(25分)

业绩、获奖(15-25分):

(1)投标人业绩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得15分;

(2)2017年1月1日至今,每增加1项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中的健康监测系统业绩,加1分,最多加5分;

(3)2017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参加的桥梁监测相关的研究获得国务院颁发的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及以上成果的加2分,最多加2分;获得每获得一个省级人民政府颁发的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及以上成果的加1分,最多加3分;本项最多加5分。

注:如一个项目含多项考察内容,分值可累加;获奖项目须提供获奖证书的彩色复印件,业绩时间以获奖时间为准。

6.1.5.3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20分)

人员资格和能力(12-20分):

(1)拟投入的人员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人员最低要求),得12分;

(2)在满足资格审查条件的基础上,项目负责人为正高级(或研究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2分;项目负责人每增加1项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人员最低要求)的业绩,加2分,最多加2分;本项最多加4分。

(3)在满足资格审查条件的基础上,技术负责人为正高级(或研究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2分;技术负责人每增加1项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人员最低要求)的业绩,加2分,最多加2分;本项最多加4分。

6.1.5.4健康监测系统建设及运行维护方案(40分)

对本项目的认识和理解(3-5分):

(1)对本项目有基本的理解,得3分;

(2)对本项目的目的、目标、意义、重难点有较强的理解,得3.1-5分。

项目总体工作思路(3.6-6分):

(1)监测工作总体思路基本可行,得3.6分;

(2)监测工作总体思路较好,具有较强的可实施性,得3.7-6分。

系统升级改造服务方案(7.2-12分):

(1)系统升级改造技术方案基本符合要求,得7.2分;

(2)技术内容全面、准确,技术方案适用、可靠,具有较强针对性,得7.3-12分。

系统运行维护方案(7.2-12分):

(1)系统行维护方案基本符合要求,得7.2分;

(2)方案内容全面、科学、安全、可靠,具有较强针对性,得7.3-12分。

系统升级改造和运行维护人员组织架构(3-5分):

(1)人员组织架构满足基本要求,得3分;

(2)人员组织架构合理,职责分工明确,人员资历较高,得3.1-5分。

6.1.5.5投标价(10分)

投标价的确定:评标价=报价函文字报价

6.1.5.5.1评标基准价的确定方法:

(1)评标基准价的确定方法一:

①计算评标价平均值(B)

若m≤5,则直接计算m个投标人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即为B;

若5<m家时,则去除评标价最低20%家数、最高20%家数,去除家数向下取整(例如通过计算去除4.8时,计算时去除4家),计算剩余投标人(m-去除家数)评标价算术平均值即为B;

注:m为所有通过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详细评审及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数量。

②评标基准价(D)的确定

直接将评标价平均值B确定为评标基准价D,即:

评标基准价D=B

(2)评标基准价的确定方法二:

①计算评标价平均值(B)

同评标基准价的确定方法一中B值计算方法。

②评标基准价(D)的确定

在开标现场随机选择1名投表人代表,由投标人代表从+0.9%、+0.6%、+0.3%、0、-0.3%、-0.6%、-0.9%七个数值中随机抽取一个作为浮动系数K,对评标价平均值B进行浮动后确定评标基准价D。

评标基准价D=B×(1+K)。

(3)评标基准价由评标委员会计算、复核并签字确认。除计算差错外,确认后的评标基准价在本次招标期间保持不变。计算差错,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况:①纯算术性四则运算差错;②未按约定的计算方法,多计或少计投标人报价。由于评标差错,导致否决投标错误,重新评标纠正等其他情况,不属于计算差错。

6.1.5.5.2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E2。

其中,F是评标价所占的评分满分值;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

F=10, E1=0.4,E2=0.2

评标价最低得分为0分。

评标价得分计算保留两位小数。

6.1.5.6评标办法补充如下条款:

(1)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文件第一信封进行初步评审,然后对通过第一信封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第一信封详细量化评审,所有投标人的第二信封由招标人统一负责保存。

(2)若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或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数量少于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

(3)在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现场,由现场随机抽取1名投标人代表,从评标基准价的确定方法一、评标基准价的确定方法二两种方法中随机抽取一种,作为评标委员会评审时评标基准价确定方法。

(4)将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得分、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得分两部分汇总、求和,作为投标人最终综合得分,并按综合得分排序。

(5)若出现综合评分相等时,按前附表规定的优先顺序确定投标人最终排名。

6.2评标办法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双信封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条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得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2.2.4 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 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2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得分。

(1) 按本章前附表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信誉部分计算出得分A;

(2) 按本章前附表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企业业绩部分计算出得分B;

(3) 按本章前附表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主要人员部分计算出得分C;

(4) 按本章前附表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健康监测系统建设及运行维护方案部分计算出得分D;

3.2.2 投标人的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的商务得分为A+B+C。

3.2.3 投标人的技术得分为D。

3.2.3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C+D。

3.3 第二个信封开标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4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3.4.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2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 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 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 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 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3.4.3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4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分的计算。

3.5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3.5.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前附表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评标价部分计算出得分E。评标价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5.2 投标人综合得分=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E。

3.5.3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6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3.6.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查询投标人是否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核查投标人信誉状况。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查询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以复核的信息为准,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6.2 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

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b.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

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业绩;

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7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3.7.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7.2 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的修正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3 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7.4 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委托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8 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3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4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3.9评标结果

3.9.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9.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第二种:

6.1双信封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如下:

6.1.1评标办法:评标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将详细评审相同评标价的投标人文件,确认无雷同后,按照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排名在前的投标人优先推荐中标候选人。

6.1.2资格评审标准: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1的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2的规定;

(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3的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4的规定;

(6)投标人的人员情况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5的规定;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8)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未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独立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未同时参加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6.1.3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6.1.3.1第一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标段号、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或电子保函形式,以开标系统网上显示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保证金递交名单为准,系统打印出的投标保证金明细中没有显示的单位,或者金额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单位,无论何种原因造成的,评审时均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认定为无效投标,初步评审不通过;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银行保函原件;投标文件中提供了银行保函的复印件。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且被授权人须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6)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了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

(7)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8)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9)投标文件载明的工期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0)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人的权利提出削弱性或限制性要求,没有对投标人的责任和义务提出实质性修改。

(11)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2)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13)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6.1.3.2第二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2)报价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6)投标人未提交调价函。

(7)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8)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6.1.3.3第二信封澄清:

第二信封澄清过程中,发生以下任一情形,作否决投标处理:

(1)投标人拒绝确认算术性修正后的报价。

(2)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

6.1.4分值构成:

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90分

a.信誉:5分

b.企业业绩: 25分

c.主要人员: 20分

d.健康监测系统建设及运行维护方案:40分

6.1.5评分表

6.1.5.1信誉(5分)

信用等级(3-5分):

(1)投标人信誉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得3分;

(2)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对投标人2019年~2021年的信用评价结果:每年均为AA级得2分;连续2年AA级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

注:(1)如果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以信誉等级低的为准;

(2)须提供网站信用评价截图、链接地址和“信用评价结果表”相关页复印件。

6.1.5.2业绩及相关(25分)

业绩、获奖(15-25分):

(1)投标人业绩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得15分;

(2)2017年1月1日至今,每增加1项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中的健康监测系统业绩,加1分,最多加5分;

(3)2017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参加的桥梁监测相关的研究获得国务院颁发的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及以上成果的加2分,最多加2分;获得每获得一个省级人民政府颁发的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及以上成果的加1分,最多加3分;本项最多加5分。

注:如一个项目含多项考察内容,分值可累加;获奖项目须提供获奖证书的彩色复印件,业绩时间以获奖时间为准。

6.1.5.3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20分)

人员资格和能力(12-20分):

(1)拟投入的人员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人员最低要求),得12分;

(2)在满足资格审查条件的基础上,项目负责人为正高级(或研究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2分;项目负责人每增加1项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人员最低要求)的业绩,加2分,最多加2分;本项最多加4分。

(3)在满足资格审查条件的基础上,技术负责人为正高级(或研究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2分;技术负责人每增加1项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人员最低要求)的业绩,加2分,最多加2分;本项最多加4分。

6.1.5.4健康监测系统建设及运行维护方案(40分)

对本项目的认识和理解(3-5分):

(1)对本项目有基本的理解,得3分;

(2)对本项目的目的、目标、意义、重难点有较强的理解,得3.1-5分。

项目总体工作思路(3.6-6分):

(1)监测工作总体思路基本可行,得3.6分;

(2)监测工作总体思路较好,具有较强的可实施性,得3.7-6分。

系统升级改造服务方案(7.2-12分):

(1)系统升级改造技术方案基本符合要求,得7.2分;

(2)技术内容全面、准确,技术方案适用、可靠,具有较强针对性,得7.3-12分。

系统运行维护方案(7.2-12分):

(1)系统行维护方案基本符合要求,得7.2分;

(2)方案内容全面、科学、安全、可靠,具有较强针对性,得7.3-12分。

系统升级改造和运行维护人员组织架构(3-5分):

(1)人员组织架构满足基本要求,得3分;

(2)人员组织架构合理,职责分工明确,人员资历较高,得3.1-5分。

6.1.5.5第二信封详细评审

评标价=修正后的投标报价-暂估价-暂列金额(不含计日工总额)

6.1.5.6评标结果

按照投标人的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得分由高到低排序,选择前3名通过详细评审。

6.1.5.7评标办法补充如下条款:

(1)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文件第一信封进行初步评审,然后对通过第一信封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第一信封详细量化评审,所有投标人的第二信封由招标人统一负责保存。

(2)若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数量少于三家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

(3)若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数量仅为三家时,依然进行打分排序。

(4)若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数量多于三家时,第一信封评审综合得分排列前3名的投标人进入第二信封的评审,其第二信封在监督机关的监督下进行开标;其他投标人的第二信封原封退回投标人。

(5)若两个及以上投标人在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综合得分相同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确定投标人排序(以下编号在前的因素优先):

a.信誉得分高的投标人优先;

b.企业业绩得分高的投标人优先;

c.项目负责人得分高的投标人优先;

d.技术负责人得分高的投标人优先;

e.技术文件得分高的投标人优先;

f.评审专家记名投票的方式,推荐次数高的投标人优先。

(6)在对第二信封进行评审后,若通过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初步评审的投标人少于三家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

(7)评标委员会对开启的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后,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按评标价由低至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8)若出现评标价相同时,按前附表规定的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6.2评标办法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条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对排名在招标文件规定数量以内的投标人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评标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第一个信封评分分值构成: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第一个信封评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 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2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得分。

(1) 按本章前附表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信誉部分计算出得分A;

(2) 按本章前附表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企业业绩部分计算出得分B;

(3) 按本章前附表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主要人员部分计算出得分C;

(4) 按本章前附表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健康监测系统建设及运行维护方案部分计算出得分D;

3.2.2 投标人的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的商务得分为A+B+C。

3.2.3 投标人的技术得分为D。

3.2.3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C+D。

3.3 第二个信封开标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排名前3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4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3.4.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2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 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 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 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 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3.4.3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4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分的计算。

3.5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3.5.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前附表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标准进行价格折算,计算出评标价。

3.5.2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6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3.6.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查询投标人是否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核查投标人信誉状况。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查询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以复核的信息为准,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6.2 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

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b.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

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业绩;

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7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3.7.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7.2 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的修正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3 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7.4 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委托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8 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3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4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3.9评标结果

3.9.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9.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大连市)网站(http://ggzyjy.dl.gov.cn/TPFront/)、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站(http://www.lntb.gov.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海县生态与基础设施建设服务中心

地址:长海县大长山岛镇东山A园1号

联系人:朱彦厚

电话:0411-********

招标代理机构:大连长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大连市西岗区香锦街9号2单元2层2号

联系人:李倩倩

电话:0411-********

邮箱:dlcjxmgl@163.com

标签: 改造工程 系统升级 健康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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