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公告
宣城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公告
2022年9月下旬至10月中旬,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皖财购〔2022〕926号)要求,市财政局,按照被抽查代理机构分布区域组成六个监督检查小组,对11家代理机构2021年执业情况分别开展检查和评价工作。现将监督评价结果公告如下:
1.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检查中发现部分采购项目采购文件编制不规范;部分项目档案资料装订不完整。
2.安徽恒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检查中发现部分采购项目采购文件编制不规范;部分项目档案资料装订不完整。
3.安徽宏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检查中发现部分采购项目代理协议不规范;部分采购项目档案归档不规范;部分采购项目采购文件编制不严谨;部分采购项目合同公告不及时。
4.广德中业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检查中发现部分采购项目采购文件编制不规范、不完整;部分采购项目档案归档不规范;部分采购项目执行采购政策不精准。
5.安徽九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检查中发现某项目结果公告发布至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但由于系统对接问题未推送至政府采购网。
6.安徽振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检查中发现部分部分采购项目采购文件未列明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7.安徽省旌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检查中发现部分采购项目采购文件未列明是否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问题;部分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文件编制不规范。
8.安徽广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检查中发现部分采购项目评标报告内容不完整;部分政府采购项目无履约验收相关材料;部分采购项目采购文件执行采购政策不精准。
9.其余三家代理机构(安徽筑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安徽轩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安徽金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所抽查项目中未见不规范行为。
监督评价组根据《2021年全国政府采购评价指标体系(成长型)》,对自愿参加评价的6家代理机构的4个一级指标和11个二级指标进行打分。得分情况为:安徽振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96.8分,安徽宏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94分,广德市中业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92分,安徽省旌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81.5分,安徽金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84.3分,安徽广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80.2分。
针对监督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各监督检查组依法依规下达了监督检查整改通知书,责令被检查代理机构限期整改并将整改落实情况报送财政部门。对限期整改落实不到位的机构,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罚,并进行公示。
标签: 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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