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山地区九年一贯制学校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马山地区九年一贯制学校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马山地区九年一贯制学校项目(项目名称)工程总承包 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马山地区九年一贯制学校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实施马山地区九年一贯制学校项目立项(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锡太旅行审投许[2022]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市滨湖区马山街道办事处、无锡滨湖都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代建单位),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其他国有: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 无锡滨湖都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信中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马山陆马公路与常乐路交叉口,西面紧邻碧波路,南面紧邻渔花北路
2.1.2建设规模:本工程规划建设用地面积*****.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地上部分面积:*****平方米,地下部分面积:*****平方米。容积率为0.98,建筑密度为37%,绿地率为35%,设置地下停车位390辆,地上非机动车停车位240辆。整个项目规划建设包括36班小学教学楼,24班初中教学楼,一栋综合楼,一栋体育馆,一栋礼堂+教师宿舍,一栋餐厅+学生宿舍、围墙、门卫等。其中1#为5层初中教学楼,高23.25米;2#为5层综合楼,高24米;3#为4层小学教学楼,高19.05米;4#为2层体育馆,高18.9米;5#为5层学生宿舍,底层食堂,高18.1米;6#为7层教室宿舍与二层礼堂,高23.4米;地下车库地下一层,层高3.9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建、采暖通风、电气、给排水、消防、装修、智能化、地下停车场、操场、礼堂舞台、景观绿化、泛光照明、标识标牌、道路、雨污水管网、太阳能屋面、风雨操场及配套设施、室外配套设施工程和配套变电所工程、绿建二星等。
2.1.3合同估算价:*****.0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540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3年01月01日 08:00,施工开工日期:2023年02月01日 08:00,
工程竣工日期:2024年06月23日 17:30
2.1.5其他:(1)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所有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3)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在职员工;(4)申请人为联合体的,其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或再与其他单位组建新的联合体申请人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5)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条件;(6)联合体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7)联合体组成单位数量不超过2家;(8)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缴纳。(9)联合体单位下载招标文件的时候,牵头人单位挑选到本标段信息后,再插上成员单位CA锁,并选择添加成员单位,再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在投标、中标阶段无法显示成员单位名称(可咨询新点软件公司)
2.1.6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各阶段设计成果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深度,报相关部门审批,经招标人书面认可且最终通过相关部门批准和施工图审查合格。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验收合格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物资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所有物资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 100%。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采用设计、施工、采购一体化模式(EPC),包括本工程设计(施工图设计)、?购、工程施工、设备购置并安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移交、备案相关资料的办理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具体包括:(1)设计:详见招标文件发包人需求(设计)。(2)施工:设计试桩及试桩检测、图纸范围内的土建、暖通(不含“挂壁式、柜式”分体式空调)、电气设备、变电所设备、开闭所和变电所一次及二次土建、自来水(总表后的所有工程)、给排水、消防(含开闭所、变电所内气体灭火系统)、人防、内外装修、门窗幕墙、智能化(含室外管网)、地下停车场、操场、礼堂舞台(含设备)、电梯、景观绿化(含照明、喷灌等)及海绵城市(含雨水收集回用系统)、泛光照明、标识标牌、道路、雨污水管网、太阳能、充电桩、光伏、风雨操场及配套设施、泳池(含设备)、室外配套设施工程(含室外给水和强弱电等)、门卫、围墙、绿建二星等,及相关二次深化设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资质条件:
(1)
(2)投标人企业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备在其合法经营范围内履行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投标人企业须同时具备以下列资质条件: ①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②施工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或者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适用于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1、企业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A)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B)施工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2019至2021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企业应当具有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工程总承包业绩,设计业绩,施工业绩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企业近五年承担过建筑面积≥*****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有效期五年,以竣工验收证明的落款日期至本工程发布招标公告首日计算;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均需至少经设计、监理、施工、招标人四方盖章),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相关的人员变更证明资料。上述证明材料均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诚信库信息V7.0为准。
(B)设计业绩要求:企业近五年承担过建筑面积≥*****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类似设计业绩建筑面积以设计合同为准,业绩有效期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至本工程发布招标公告首日计算。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工程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设计合同,两者缺一不可。上述证明材料均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诚信库信息 V7.0 为准。
(C)施工业绩要求:企业近五年承担过建筑面积≥*****平方米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工程。业绩有效期五年,以竣工验收证明的落款日期至本工程发布招标公告首日计算;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均需至少经设计、监理、施工、招标人四方盖章),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相关的人员变更证明资料。上述证明材料均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诚信库信息V7.0为准。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A)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
(B)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适用于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
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工程总承包业绩,设计业绩,施工业绩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近五年在本企业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建筑面积≥*****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有效期五年,以竣工验收证明的落款日期至本工程发布招标公告首日计算;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均需至少经设计、监理、施工、招标人四方盖章),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相关的人员变更证明资料。上述证明材料均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诚信库信息V7.0为准。
(B)设计业绩要求:近五年承担过建筑面积≥*****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类似设计业绩建筑面积以设计合同为准,业绩有效期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至本工程发布招标公告首日计算。类似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工程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设计合同,两者缺一不可。上述证明材料均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诚信库信息 V7.0 为准。
(C)施工业绩要求:近五年在本企业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建筑面积≥*****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业绩有效期五年,以竣工验收证明的落款日期至本工程发布招标公告首日计算;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均需至少经设计、监理、施工、招标人四方盖章),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相关的人员变更证明资料。上述证明材料均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诚信库信息V7.0为准。
6、项目管理机构:由招标人根据《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2017予以明确。
7、其他要求:投标人企业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备在其合法经营范围内履行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投标人企业须同时具备以下列资质条件: ①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②施工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 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 自2020年11月03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自2021年11月03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自2022年08月03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自1900年01月01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1月03日08:00时至2022年11月08日17:00时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下载招标文件,平台和工具软件使用费150元,售后不退。
4.2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2月02日9时30分,地点为无锡市滨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无锡市滨湖区隐秀路152号2楼开标室1),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6.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具体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无锡市滨湖区马山街道办事处、无锡滨湖都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代建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信中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无锡市鸿桥路879号
地址:
无锡市太湖大道2288号华仁国际大厦5楼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刘工
联系人:
李伟、张成东、张希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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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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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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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xzt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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