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越秀辉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建设工程竣工结算二次审核服务招标公告
辽宁越秀辉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建设工程竣工结算二次审核服务招标公告
时间发表于: [2022-11-03] 尊敬的供应商: 辽宁越秀辉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采购人”)作为主体,为下属各子公司组织进行 辽宁越秀辉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建设工程竣工结算二次审核服务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磋商)采购工作。现将采购相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组织采购主体:辽宁越秀辉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实际采购主体:下属各牧业公司 (三)项目名称:辽宁越秀辉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建设工程竣工结算二次审核服务采购项目 (四)项目地点:下属各牧场 (五)项目编号:HS-JTJC-2022-367 (六)采购需求:对竣工验收造价一审成果文件进行二次审核 (七)项目环节:本项目共设3个包,兼投不兼中,每包内不得拆分响应。 包1:EPC及环保项目(小荒地EPC、石岭EPC、二道河子EPC、十家子环保、何家环保、万和环保、东贾家环保、新屯子环保),约1.6亿元 包2:续建牧场项目(十家子维修改造、万和维修改造、何家维修改造、东贾家维修改造、新屯子维修改造),约2.2亿元 包3:老式牧场项目(八家子维修改造、河夹心维修改造、常家屯维修改造、王树行子维修改造、七家子维修改造、靠边屯维修改造、双台子维修改造、麻子泡维修改造、新庄子维修改造、德兴维修改造),约1.7亿元 (八)成交家数:每包拟选择1家供应商,已承接越秀辉山2022年度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造价咨询服务单位不可报名 (九)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十)项目内容:根据成交人所中选包号对竣工验收造价一审成果文件进行二次审核,并出具二次审核成果文件。 (十一)服务要求:本项目应根据采购人提供的有关资料、现场实际情况及竣工验收造价一审成果文件进行二次审核工作,达到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的要求。 (十二)计价依据:无基础收费,根据实际审减额按比例进行服务费计取。每包内所有牧场审减额总和(不含审减额不足2000元的)为A,收费比例为B%,收取服务费用为A*B%,每包内单个牧场审减额不足2000元的,服务费按2000元计取。 (十三)进度要求:确定成交人后,成交人应严格按照本采购文件及采购人要求的服务周期开展工作;若成交人未能按要求完成服务进度的,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合作并不予支付服务款,同时成交人需按成交价的20%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需赔偿采购人的损失。 (十四)响应限价:①区间1:审减额100万以内(含)最高响应限价为15%②区间2:审减额100万以上(不含)200万以内(含)最高响应限价为10% ③区间3:审减额200万以上(不含)最高响应限价为8% 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十五)付款方式 :①预付款:无预付款 ②每包内所有项目竣工结算二次审核完成并出具二次审核成果文件后一次性支付至100%服务费(详细合同条款约定见合同模板) (十六)人员要求: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除项目经理外至少5人投入本项目工作,其中至少3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二级造价工程师及以上执业资格证书,2人具有安装工程专业注册二级造价工程师及以上执业资格证书。(须在响应文件内详细列出参与本项目人员名单及相关证件资料) (十七)成果补偿:采购人对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未成交人的设计(方案)成果不予补偿并有免费的使用权。 二、响应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必须符合如下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制度;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报价。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四)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现场考察 不统一组织踏勘,如项目有必要踏勘时,响应人须持《越秀辉山供应商踏勘登记表》自行对现场及周边环境进行考察。响应人应对由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他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 四、采购前答疑会 本项目不召开采购前答疑会。 五、采购文件获取 (一)获取时间:2022年11月4日至2022年11月8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 (二)获取采购文件方式:领取电子采购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扫描件(加盖印鉴): 1.营业执照副本(如分公司参与均需提供);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 总公司授权分公司参与响应本项目的声明函(如分公司参与需提供); 5.信用中国网页截图。 注:以上报名资料发送至电子邮箱:han.ziyan@yuexiu.com,格式要求:邮件主题及附件名称须为“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简称)+报名日期+联系电话”,如:“HS-JTJC-2022-038辽宁越秀辉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检测中心理化实验室改造项目(沈阳明远)********-133XXXXXXXX”。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一)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二)递交地点: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11号甲越秀辉山大厦 七、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韩先生 电话:182*****436 电子邮箱:han.ziyan@yuexiu.com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11号甲越秀辉山大厦 八、投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路经理 电话:024-******** 电子邮箱:sycgb.sp@yuexiu.com 九、其他 (一)履约保证金:以签订合同为准; (二)不论评审结果如何,响应人应承担所有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费用; (三)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四)采购人对本次竞争采购活动及其相关文件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拥有最终解释权。 (五)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人发出中选成交通知书,同时将落选结果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告知各未成交的供应商,但不作任何解释。 组织采购主体:辽宁越秀辉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3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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