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鑫业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及加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验收意见公示

恩施鑫业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及加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验收意见公示

根据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恩施鑫业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根据《恩施鑫业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及加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恩施鑫业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建设的恩施鑫业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及加工建设项目位于湖北省利川市南坪乡田湾村12组,本项目项目用地约*****m2,其中作业场地(包括存储和拆解场地)面积7751.26m2,建设封闭式拆解车间、固体废物贮存间、报废机动车临时存储车间等功能区。年拆解报废机动车1万台(标准车型整备质量1.4t 折算)年拆解总量*****t。2022年8月8日,恩施州生态环境局利川市分局以利环审[2022]17号文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项目于2022年8月开工建设,2022年10月主体工程及配套环保设施竣工,项目从立项至调试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根据《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国务院令第715号)第五条国家对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实行资质认定制度。未经资质认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活动。恩施鑫业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正在资质申报阶段,暂未开展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根据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建设单位对恩施鑫业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及加工建设项目进行验收调查,并编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

二、工程变更情况

根据《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项目主要建设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均未发生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措施执行情况

项目建设过程中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各项环保措施得到落实,环保设施设备均安装到位。

1.废水: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是车间地面清洗水、车辆清洗废水和生活污水。项目保洁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分离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产生量经化粪池处理后肥田。

2.废气: 报废汽车拆解前,首先对各类废油、液进行封闭抽取,抽取后,采用封闭容器进行储存。在油液抽取系统置入、拔出容器的过程中会有少量的非甲烷总烃气体泄漏。项目废油液抽取过程中,采用轴流式风机对挥发油品进行收集,收集的废气经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引至报废汽车拆解车间顶部排放。配备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对切割粉尘进行收集处理,经处理后切割粉尘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配备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对切割粉尘进行收集处理,经处理后切割粉尘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安全气囊报废处理时用专用工具来引爆,严格按照操作说明书进行,操作在远离电场的地方进行。

3.噪声:封闭厂房,选用环保低噪型设备,车间内各设备合理的布置,且设备作基础减震等防治措施;严格按规定时间营业,夜间禁止作业;安全气囊置于专用引爆容器内密闭引爆,阻隔了噪声的传播;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采取限速禁鸣、加强停车场管理。

4.固废:项目实际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处置,对拆解产生的钢铁、有色金属、塑料、橡胶、玻璃、尼龙布等可综合利用的部分,贮存在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区的产品存放区,作为产品外售给相关企业回收再利用;对不含多氯联苯的废电容器及电路板的废电器部件贮存等,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区,定期交由物资部门回收利用;移动式烟尘净化器收集的切割金属粉尘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物资部门回收利用;未分拣出来的或难以利用的碎玻璃、碎塑料、碎橡胶、废织物等终端垃圾贮存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区,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对拆解过程中产生的废油液、废制冷剂、废蓄电池、废催化系统、废电路板、废电容器、含汞含铅部件、废机油滤清器、废活性炭、废油泥等危险废物,设置分类危废暂存间,并配套建设废气处理设施,对危废暂存间进行地面硬化、围堰等防渗处理,分类收集在密闭容器中分区贮存在危废暂存间,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张贴警示标识,制定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对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收集生活垃圾,安排专人清扫,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四、后续要求

(1)项目正式投入生产后,要求建设单位进行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跟踪监测及后续常规监测。

(2)加强运营期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确保各项危险废物得到有效处理处置。

(3)完成项目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备案工作。

(4)加强各环保设施日常运行维护工作,各项环保设施不得带“病”做业。

(5)按照相应要求建立标志标牌及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上墙)。

五、验收结论

项目各项手续齐全,较好的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及“三同时”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及其批复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条件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

六、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恩施鑫业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湖北省利川市南坪乡田湾村12组

联系人:王祥

联系电话:173*****888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社会各界如对本项目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在3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信函告知我单位。

利川鑫业汽车拆解环保竣工验收.pdf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报废机动车 回收 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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