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东江置业有限公司“尚城华府”招标公告
新乡市东江置业有限公司“尚城华府”招标公告
新乡市东江置业有限公司预重整
公开招募投资人公告
2022年08月18日,河南省新乡县人民法院根据新乡市东江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江公司”)申请,做出(2022)豫0721破申4号决定书,决定对东江公司进行预重整。河南省新乡县人民法院于2022年08月30日指定河南尤扬律师事务所与河南师大方正律师事务所联合担任预重整管理人(下称“预重整管理人”)。
为最大限度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东江公司的运营价值,充分实现债务人财产价值最大化,提高债权人的清偿比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预重整管理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东江公司预重整意向投资人,就本次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须知
(一)为公开、公平、公正的引入预重整投资人,本次预重整招募投资人以公开的方式进行,以接受各方的监督。为使意向投资人了解东江公司的实际情况,明确招募的原则、条件、规则、流程等,预重整管理人制作本招募公告。本招募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平等适用,具有相同效力。
(二)意向投资人向预重整管理人提交报名材料,并缴纳报名保证金,视为同意按东江公司现状进行投资。
(三)本公告不构成要约,不具有投资协议的约束效力。
(四)本公告不构成预重整管理人的任何保证,不作为投资建议,本公告中所述信息不能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建议投资者以尽职调查结果为投资依据。
(五)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预重整管理人。
二、企业基本情况
(一)企业工商登记信息
企业名称:新乡市东江置业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股东为河南顶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86%,河南旭朝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4%;
住所地:新乡县朗公庙镇青龙路8号;
法定代表人:孙耀东;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涉及许可证或资质证的凭许可证或资质证经营,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
(二)开发项目简介
东江公司自筹资金建设开发“尚城华府”项目,项目位于新乡市新乡县新飞大道与青龙路交叉口西300米路北,项目共取得5个地块、拟分6期开发,已开发5期(其中前3期已交房),所开发产品业态涉及住宅、商业、地下车库及储藏室。“尚城华府”项目总用地面积204,083.65㎡,地上总建筑面积407,963.22㎡,住宅建筑面积367,883.54㎡,商业建筑面积34,083.68㎡,配套建筑面积2,696㎡,幼儿园建筑面积3,300㎡,地下建筑面积72,447.49㎡,建筑基底面积44,398.63㎡,居住户数3628户,停车位2881个,建筑密度21.76%,绿地率38.16%,容积率1.999。
截至目前,已开发前5期项目建设具体情况如下:
1、住宅开发数量2706套,建筑面积289,173.73平方米。其中,已完工1380套,建筑面积142,987.22平方米,在建1326套,建筑面积146,186.51平方米。
2、商业开发数量117套,建筑面积33,046.33平方米。其中,已完工104套,建筑面积31,160.83平方米,在建13套,建筑面积1,885.50平方米。
3、储藏室开发数量1368套,建筑面积26,199.30 平方米。其中,已完工796套,建筑面积13,832.024平方米,在建572套,建筑面积12,367.28平方米。
第六期待开发项目,暂规划住宅开发数量782套,建筑面积为*****.88㎡,实际并未动工建设,目前还是净地状态。
三、投资人基本条件
(一)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具备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及商业信誉,具备足够的资金实力与经营管理能力进行重整投资,能在约定时间内支付投资方案承诺的投资款项;
(二)具有与债务人相适应的生产经营、管理或投资能力,具备经营、投资同类业务的经验及背景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入围;
(三)未负有到期未清偿且较大数额的债务,最近3年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可能会影响本次投资的重大违法行为;
(四)两个或两个以上主体联合参与投资的,需书面说明各自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且联合申报主体需要符合上述第(一)、(二)、(三)项资格条件。
四、报名流程
(一)报名所需提交材料
1.《投资意向书》,内容包括参与重整的明确意思表示;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需提供股东会或有权机构作出的同意参与本次重整的决议原件作为附件。
2.意向投资人基本情况介绍,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基本介绍、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资质证书、最近年度的审计报告等;个人意向投资人提供个人身份证明、个人履历、信用报告等。
3.《保密承诺书》。意向投资人须出具《保密承诺书》,对自预重整管理人处获得的全部资料和信息承担保密义务。意向投资人必须善意使用预重整管理人提供的信息和资料,除进行内部投资分析和制定战略投资方案外,不得另作他用,更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重整投资初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重整方式、投资规模、资金投入安排、清偿方案、交易结构等,亦可在尽调后继续完善员工方案、经营模式、管理团队等。
5.与投资规模相匹配的资信证明及履约能力证明。
6.若两个或两个以上主体组成联合参与投资的,需书面说明各自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并分别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二)缴纳报名保证金
意向投资人应当在提交报名材料经预重整管理人审查合格后,预重整管理人另行书面通知保证金缴纳账户、保证金缴纳数额及缴纳时间。保证金缴存期间不计付利息,未被确定为预重整投资人的,预重整管理人在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保证金。
特别说明:重整计划或重整计划草案获新乡县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后,预重整投资人未按书面投资协议或书面投资承诺缴纳投资款或履行其他主要义务的,预重整管理人有权没收其缴纳的报名保证金,取消其重整投资人资格,重新确定重整投资人。
(三)开展尽职调查
意向投资人应在缴纳报名保证金后3日内与预重整管理人签订尽职调查及相关保密协议,然后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有序开展尽职调查工作,预重整管理人将积极协助。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或实地考察所需的费用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尽职调查时间不超过十个工作日。
(四)提交正式的重整方案
意向投资人所提交的报名材料经预重整管理人审查合格,在意向投资人完成尽职调查之后,预重整管理人将通知意向投资人向预重整管理人提交正式《重整投资方案》的具体时间及投资方案应该包括的内容等。
五、报名方式
(一)报名起止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1月10日下午18:00时止。
(二)报名材料一式三份,密封后现场递交至预重整管理人。若因疫情因素无法现场递交的,可联系预重整管理人递交电子版并邮寄纸质材料。
(三)报名地点: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东风南路升龙广场1号楼B座21楼。
联系人:刘惠宾律师、王修亮律师
联系方式:132*****978、178*****335
六、其他事项
(一)如有两家以上意向投资人报名,则通过竞争方式择优确定投资人,具体竞争方式、时间及规则由预重整管理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二)预重整管理人将在收到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正式《重整投资方案》之日起十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投资要求的,出具通知书;对不符合投资要求的,预重整管理人在审查期限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退还其保证金。
(三)意向投资人依照本公告报名并提交材料的,视为接受本公告的全部要求,并就参与本次招募活动以及相关事宜已经过其内部权力机关决策同意。
本公告仅供参考,不构成预重整管理人的任何保证或投资建议,请意向投资人以尽职调查结果为投资依据。同时,预重整管理人诚挚欢迎有实力的社会各界人士、单位及投资机构前来接洽、参与重整投资。
新乡市东江置业有限公司预重整管理人
河南尤扬律师事务所、河南师大方正律师事务所代章
二〇二二年十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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