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中心城区停车场建设(二期项目)
齐齐哈尔市中心城区停车场建设(二期项目)
齐齐哈尔市中心城区停车场建设(二期项目)
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齐齐哈尔市中心城区停车场建设(二期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通过本公告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1月9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1.项目名称:齐齐哈尔市中心城区停车场建设(二期项目);
2.采购方式:询价;
3.编制金额:根据服务内容进行报价;
4.服务内容:可研编制内容为两万个路侧停车位加360个充电桩;
5.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日内出具可研成果。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7.符合国家行业现行验收标准。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须满足编制可研编制相关资格。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谈判;供应商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5.近三年内申请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近三年内申请人在招投标活动中没有因为围标、串标、弄虚作假被行政主管部门和招投标监管机构处罚;
7.近三年内申请人未发生较大及以上项目安全事故;
8.申请人应对所登记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以及由此可能引发的一切后果负全责;
9.申请人或者其他相关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如出现围标串标、以他人名义或弄虚作假投标的,或者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和投诉、或者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获取询价单
1.时间:2022年11月4日至2022年11月8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13:30-16:30时(法定假日和公休日除外),营业执照扫描件发送到邮箱(********@qq.com),如因未按要求造成的损失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逾期不候);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2年11月9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新立街136号111室。
五、开启
1.时间:2022年11月9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新立街136号111室。
六、公告期限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公告在上发布。
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新立街136号
联系人:芦部长
联系方式:0452-*******
2.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芦部长
电话:0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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