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鲁1621破3号山东嘉鼎祥置业有限责任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招标公告
(2021)鲁1621破3号山东嘉鼎祥置业有限责任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招标公告
山东嘉鼎祥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8月3日作出(2021)鲁16破申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债权人惠民县岩钢建筑装饰有限公司对山东嘉鼎祥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嘉鼎祥公司”)重整申请一案。惠民县人民法院根据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指定于2021年9月18日立案审理,并于同日指定山东嘉鼎祥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担任山东嘉鼎祥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管理人接受指定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之规定,高效接管企业并立即开展破产重整各项工作。
为维护全体债权人利益,实现债务人资产价值最大化,高效整合资源,促成项目盘活复建,管理人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具有资金实力的重整投资人,现就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原则
本次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择优为原则,面向全国招募投资 人。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参选文件的,视为同意按嘉鼎祥公司现状进行投资,自行承担相关投资风险。
二、嘉鼎祥公司企业现状
(一)企业简介
嘉鼎祥公司成立于2013年6月17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071*******,住所地位于滨州市惠民县城东关大街66号,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为丁加煌,注册资本3980万元人民币,共有丁加煌(占股45%)、陈龙福(占股23%)、庄志林(占股20%)、泉州中泉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占股12%)四位股东。主要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建材、五金销售;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开发的鼎圣国际广场项目情况
1、土地
有土地使用权证17个,面积共计*****㎡(122.7亩),其中商业用地面积为*****㎡,住宅用地面积为5487㎡。
序号 | 证号 | 使用权面积(㎡) | 用途 | 使用权类型 | 终止日期 |
1 | 惠国用(2012)第20号 | 756 | 城镇住宅 | 出让 | 2081年12月7日 |
2 | 惠国用(2012)第21号 | 1452 | 城镇住宅 | 出让 | 2081年12月7日 |
3 | 惠国用(2012)第22号 | 3279 | 城镇住宅 | 出让 | 2081年12月7日 |
4 | 惠国用(2012)第23号 | 1610 | 商业用地 | 出让 | 2051年12月7日 |
5 | 惠国用(2012)第24号 | 2318 | 商业用地 | 出让 | 2051年12月7日 |
6 | 惠国用(2012)第25号 | 1458 | 商业用地 | 出让 | 2051年12月7日 |
7 | 惠国用(2012)第26号 | 270 | 商业用地 | 出让 | 2051年12月7日 |
8 | 惠国用(2012)第27号 | 504 | 商业用地 | 出让 | 2051年12月7日 |
9 | 惠国用(2012)第28号 | 5553 | 商业用地 | 出让 | 2051年12月7日 |
10 | 惠国用(2012)第29号 | 1548 | 商业用地 | 出让 | 2051年12月7日 |
11 | 惠国用(2012)第30号 | 1385 | 商业用地 | 出让 | 2051年12月7日 |
12 | 惠国用(2012)第31号 | 6145 | 商业用地 | 出让 | 2051年12月7日 |
13 | 惠国用(2012)第32号 | 2522 | 商业用地 | 出让 | 2051年12月7日 |
14 | 惠国用(2012)第33号 | 814 | 商业用地 | 出让 | 2051年12月7日 |
15 | 惠国用(2012)第34号 | 793 | 商业用地 | 出让 | 2051年12月7日 |
16 | 惠国用(2012)第35号 | 3605 | 商业用地 | 出让 | 2051年12月7日 |
17 | 惠国用(2014)第266号 | 批发零售 | 出让 | 2054年7月16日 |
土地详情如下:
2、在建工程
鼎圣国际广场项目一期共规划A、B、C、D、E五个分区。建设18栋楼,规划建筑总面积为******.32㎡(含地下车位),其中:
A区建设5栋,以3层仿古建筑为主,配套电影院、小商场、农贸超市,A6、A8、A9、A10栋及地下*****㎡停车位主体基本完工,A7基础已做好。A8、A9、A10栋楼房已办理预售许可证。
B区建设4栋,一层商铺用于拆迁群众回迁,2-5层建设酒店式公寓,其中B2、B4栋主体基本完工,B3、B5基础完工。
C区建设5栋,临东门大街位置C8栋商场主体一半完工,沿街综合楼C2栋,内部商铺C4、C5栋主体基本完工,C3栋商铺尚未动工。其中C2栋已办理预售许可证。
D区建设3栋,主体全部完工,D1栋一层为商铺,2-6层为酒店式公寓,D2、D3栋为二层沿街商铺。其中D2、D3栋已办理预售许可证。
E区拟建设一栋为酒店式公寓楼,但尚未动工。
截止停工时,已有13栋楼主体基本完工,;剩余5栋楼有3栋基础做好,有2栋没有开工。
3、其他资产
根据嘉鼎祥公司财务资料以及实物盘点,嘉鼎祥公司另有电脑、打印机、空调外挂机、磨砂杯、便携式冷热箱、电热器、沙发以及其他物品若干。对长期闲置的设备,后续审计机构根据会计规则计提折旧。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数据以投资人尽职调查及项目实际情况 为准,管理人对具体指标不作精确性保证。
(三)项目优势及投资价值
1、鼎圣国际广场项目属于惠民县核心商业步行街旧城改造项目,项目整体规划为仿明清式商业建筑群,景观建设采用新中式风格,项目借助惠民县省级历史文化名城优势,结合孙子文化旅游节,武定府府衙景区,拟打造成惠民县地标性建筑群。
2、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作为惠民县打造的商业配套综合体,集休闲、娱乐、购物、餐饮、居住、旅游观光和大型停车场于一体,是具有高品位、多元化时尚大型综合商业项目。
三、意向重整投资人报名资格条件
(一)意向重整投资人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二)具有较高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无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债务、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录的企业法人;
(三)具有房地产开发、销售和商业运营同类业务的经验和资质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入围;
(四)原则上认可本次招募流程,接受本公告中关于重整投资方式的内容,愿意签署保密承诺函。
(五)本项目接受联合投资,各投资者均需符合第一条要求,且其中至少一名投资人符合上述所有条件。联合投资须确定一名投资人为代表人,代表所有投资人负责处理重整投资中相关事务,各所有重整投资主体承担连带责任。
四、报名需要提交的材料
意向投资人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 其他组织;
(二)应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无不良信用 记录,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名单,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等;
(三)应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并能出具相应的资
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四)拥有房地产开发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房地 产开发、建设、建筑经验和优势,或拥有较高的市场运营和管理经验, 或具有丰富重整成功经验的意向投资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两个或两个以上竞选投资人联合参与投资的,均须按以上要求提交材料,并需另行提交包括说明各主体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的联合投资协议。
五、意向投资人招募流程
(一)报名时间:自本招募公告发布之日起15 日止,即至2022年11月18日17时止,期限届满后,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
(二)报名材料:报名时应向管理人现场或邮寄提交《重整意向书》(原件)一式三份及相关附件,并同时向管理人邮箱 (jdxgongsiguanliren@163.com)发送报名材料电子版,意向书格式不限, 但应至少包含以下事项:
1、陈述投资意向,并载明联系方式(包括:联系人、联系电话、送达地址、电子邮箱)等;
2、投资人基本情况简要介绍,对本项目的投资优势;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其他组织应提交证明其主体的有效文件复印件),如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4、资金实力证明,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本单位的征信报告或者银行账户资金证明;
5、意向投资人认为其他可证明自身投资同类型项目的能力、 经验、优势的相关材料;
6、缴纳保证金人民币500万元(大写伍佰万元整)的证明文件。
报名材料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法人)。意向投资人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管理人有权不予接收。
(三)意向投资人拟参与嘉鼎祥公司重整的,应于报名日期届满
前向管理人缴纳保证金人民币 500 万元(大写伍佰万元整)。按期足额缴纳保证金的视为报名成功,方可进行尽职调查等后续流程。
1、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山东嘉鼎祥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开户银行:山东惠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区支行
在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前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书面表示放弃投资或者未被最终确认为重整投资人的,保证金将在确定重整投资人后30日内无息原路退还。
2、报名地点:山东省惠民县鼎圣国际广场管理人办公室—惠民县孙子故园北100米(邮寄地址同报名地点)。
3、联系人及电话:岳律师:183*****776;刘律师:132*****171。
4、管理人邮箱:jdxgongsiguanliren@163.com。
(四)尽职调查阶段
报名成功的合格意向投资人与管理人签署《保密协议》后,可自
行或委托中介机构对嘉鼎祥公司开展尽职调查、实地考察,管理人
将协调嘉鼎祥公司予以积极配合。尽职调查和实地考察所需费用由
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尽职调查期限为签署《保密协议》后7个工
作日。
(五)重整投资协议、重整计划草案
1、意向投资人决定参与后续重整竞投流程的,应在尽职调查完毕后7日内向管理人提交不可撤销的《重整投资方案》一式三份,格式自拟,并附公司章程规定的有权机构同意投资的决议原件及公司章程复印件。《重整投资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投资人的投资款项支付方案、投资经营方案等内容,《重整投资方案》应尽可能详细具体真实和具备可操作性,且不得设置假设性前提,一经提交即对意向投资人有约束力。
2、管理人收到《重整投资方案》后可对各方案进行反馈及提出优化意见。
3、管理人将根据《重整投资方案》结合重整投资人履约保障、投资人实力、房屋建设、地产开发、重整投资经验、是否涉重大诉讼、仲裁等影响遴选的因素确定重整投资人。如未能选出重整投资人的,可再次公开发布招募公告。
4、管理人对确定的重整投资人签发书面通知书,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后,重整投资人应当于3日内与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未在指定期限内与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后,保证金自动转化为《重整投资协议》中约定的保证金或投资款。
5、管理人将根据重整投资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重整投资协议》拟定向法院提交的《重整计划(草案)》,该《重整计划(草案)》对重整投资人具有约束力。
六、特别说明
(一)本公告有关项目情况的简介及相关数据仅供参考,意向投资人应当根据自行尽职调查的结果进行自主判断,风险自担,管理人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
(二)本项目除需交付已售出商铺外,还需负责安置部分拆迁群众。投资人接收该项目后,对拆迁群众应予以妥善的安置。
(三)本公告非要约文件,不具有要约的法律约束力。
(四)各意向投资人应保证向管理人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有效,若发现招募中有任何虚假陈述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管理人将取消其参与本次招募资格并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五)本招募公告由管理人编制,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如需了解详细信息可与管理人进一步联系。
诚挚欢迎各界人士踊跃报名参与本次嘉鼎祥公司意向投资人招募工作。
特此公告。
山东嘉鼎祥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三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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