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文物考古研究所:桃花岭陪葬墓M4出土铜器保护修复协作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长沙市文物考古研究所:桃花岭陪葬墓M4出土铜器保护修复协作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一、功能及要求:

文物基本情况

桃花岭陪葬墓出土铜器整体提取共4箱(1箱铜钱及3箱铜器),该铜器整体打包搬回实验室,现已对其进行了初步清理。对无法直接提取的铜器保持原状。对铜器的保存现状进行调查,腐蚀严重,残缺、碎裂、矿化腐蚀严重、胎体全部腐蚀,大多数机械强度极低。具体保存现状见附表。

二、相关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三、技术规格

修复原则

1、切实保护文物原有的环境风貌,坚持“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保护修复后的文物达到展陈要求。

2、整体加固后的铜器及泥土具有一定的机械强度,能够长期稳定保存。

3、遵守最小干预原则,在实施过程中做到最小干预及最小伤害。

4、最大限度地保留文物原有基体,采用业内成熟的材料和工艺进行保护修复。

5、尺寸、纹饰图案、保护修复工艺、材料、修复部位等资料记录完整、详实,按照国家标准做好保护修复档案。

人员构成

协作单位工作人员不少于4人,其中协作单位项目负责人全程参与项目,项目实施过程不得更换负责人。

工作场地及时间计划

在长沙市文物考古研究所修复室开展保护修复工作,工期为35日历日。

保护修复技术路线及要求

针对这批青铜文物保存现状及锈蚀状况,拟采取如下技术路线对其进行保护修复:对4箱文物进行资料收集,清理文物泥土及灰尘,清理出文物形状;对起翘、断裂部位进行拼接,表面进行渗透加固;对因环境影响而引起的文物本体裂隙进行填充。泥土支撑体进行加固,较厚的地方削薄。香樟木制作套箱加固,套箱长度110CM,上加高透防反光钢化玻璃罩。项目开展过程中,做好图纸、影像等资料收集,修复人员每天按时完成修复日记,每件文物保护修复后编写《金属器文物保护修复档案》,项目完成后,编写保护修复结项报告。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相关影像及数据资料归采购方所有。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服务时间:35日历日内完成文物修复及结项收验。

(2)服务地点:在长沙市文物考古研究所修复室开展保护修复工作。

(3)服务方式:不允许分包、转包。


五、服务标准

????服务范围

1、严格按本章规定的技术要求、数量以及采购人所要求的项目特征进行制作。

2、中标人负责现场施工材料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3、中标人负责产品在项目现场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移交合格。

4、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质量保证

1、中标人提供的文物保护修复材料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

2、投标人对所投的清单内所有修复文物提供壹年免费质保。

3、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

服务响应

1、中标人应提供及时周到的服务。接采购人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到达现场。如遇紧急情况,第一时间做出明确响应和安排。

2、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中标人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维修;

3、质保期满后,无论采购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中标人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技术支持。

六、验收标准

1、验收程序:保护修复协作工作完成后,采购人按国家有关文物保护行业标准组织专家验收。

2、验收时间:保护修复协作工作完成后一个月内组织验收。

七、其他要求

1服务时间及地点

(1)服务时间:35日历日内完成文物修复及结项收验。

(2)服务地点:在长沙市文物考古研究所修复室开展保护修复工作。

(3)服务方式:不允许分包、转包。

2、结算方式:

(1)付款单位:长沙市文物考古研究所(国库集中支付);

(2)支付方式:文物修复项目工作开展后,采购人凭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发票申请支付合同款的50%,文物修复工作全部完成且通过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凭发票支付剩余合同款的50%。采购人在约定时间内完成申报手续,实际付款到账时间及金额以长沙市国库集中支付局的支付时间及金额为准。采购人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并且此情况不能成为成交供应商逾期完成的理由。

(3)文物修制还应满足下列标准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细则》、《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

(4)投标人投标报价包括完成该项目的成本、利润、税金、专家会议费(专家由采购人邀请)、开办费(例如技术措施费、大型机械进出场、风险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所有费用,交钥匙工程。

(5)投标人在投标前,踏勘现场时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标签: 研究所 保护 协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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