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依法必须招标项目事项的抽查检查计划公告
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依法必须招标项目事项的抽查检查计划公告
一、抽查检查事项名称
工程建设领域依法必须招标项目事项的抽查检查
二、抽查检查方式
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方式
三、抽查检查主体
吉林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局组织省住建厅、省交通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
四、抽查检查对象
招标人及其委托的代理机构
五、抽查检查范围
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资格审查、开标评标定标、异议答复、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情况报告、招标代理等关键环节进行抽查检查。
六、抽取比例
从2022年1月1日—10月31日,在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高标准农田建设和黑土地建设工程、房建和市政工程、水利工程、交通工程领域新增的依法必须招标项目中,按照2.7%比例抽取。
七、抽查检查时间
2022年11月4日-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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