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2022年度汕尾市海丰县附城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海丰】2022年度汕尾市海丰县附城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2022年度汕尾市海丰县附城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海发改招投标核准〔2022〕16号文件批复同意建设,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海丰县农业农村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广东省壬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2022年度汕尾市海丰县附城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海丰县附城镇 2.3 项目规模:项目区位于海丰县城西南部的附城镇境内,涉及附城镇联河、联西村委会农田。项目区北至海丰县城区,南至峰山、前溪村,西至堆头村,东邻海丽大道。项目建设高标准农田总面积2400亩。 2.4建设内容:土壤改良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科技推广等工程。 2.5项目资金:总投资核定为*******.28元。资金来源由中央资金和省级涉农统筹资金。 2.6招标最高限价:本工程招标限价金额为人民币:*******.28元,招标范围为上述工程的全部施工及保修期服务,详细内容以招标文件和最终的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2.7计划工期 (1)施工工期:2个月。 (2)竣工验收合格后,该工程的结算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送财政部门进行审核。 2.8招标范围: (1)工程施工范围:本工程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施工范围包括2022年度汕尾市海丰县附城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范围内项目的土壤改良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科技推广等工程。 (2)相关报批、报建配合服务:报批报建配合,竣工备案等。 (3)协助业主包括但不限于征地拆迁等,协助费用已包含在招标总价中,不另计费。 (4)工程材料采购。 2.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具备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2 投标人拟投入主要管理人员包括: ①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广东省外企业项目负责人应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没有在建工程(提供声明); ②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水利工程类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同时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③ 投标申请人的企业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 ④ 测量工程师1个人(具有工程测量中级或以上职称证); ⑤ 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各2个人(具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岗位证书); 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个人(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岗位证书)。 3.3 投标人最近三年即2019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单个合同金额为600万元或以上金额的水利工程施工业绩(时间以中标通知书的签发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资料、项目须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录入(提供网页截图),以上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3.4 投标人信誉:投标人已完成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登记手续; 3.5 投标人近三年(2019-2021)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严重亏损或冻结状态),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 注:以上人员必须一人一岗不得兼任,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名称(除职称证书外)必须与投标申请人名称一致,提供以上人员对应的资格或职称证书、岗位证书、身份证、近三个月在投标人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和人员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录入信息截图,以上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由网上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开始,从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swggzy.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2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登记时间内,由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评标办法前附表”的“2.1.2资格审查标准”要求及结合投标人自身的实际情况提交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并由各投标人统一装袋列明核查原件清单(核查原件清单格式可参考本招标公告附件一)。 4.3 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须在完成投标人注册,具体注册步骤:进入平台-项目响应方登录注册-企业预注册-注册成功。 5、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时间 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门户网站发布,即视为送达所有投标人。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门户网站发布为准。 5.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22年11月25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止,递交到海丰分中心[海丰县附城镇324国道小路陂段南侧(海丰县消防大队后面)]。逾期、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25日10时00分,开标地点在海丰分中心[海丰县附城镇324国道小路陂段南侧(海丰县消防大队后面)]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手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如有委托,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 6、发布媒体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及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shanwei.gov.cn/swggzy/)发布。 7. 联系方式
附件一、核查原件清单 项目名称: 投标单位:(盖章)
注:1、本表一式三份,附于投标登记资料内首页,作为投标登记资料目录,三份表格中每页的“审核情况”栏均需招标代理审核后签署。 2、本表审核情况栏及备注栏须留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收资料人员审核后填写。 3、本表中有修改情况,须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和投标单位代表共同签字 |
标签: 高标准农田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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