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应急管理局朔州市气象局关于印发《朔州市应急管理局、朔州市气象局联合开展煤矿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朔州市应急管理局朔州市气象局关于印发《朔州市应急管理局、朔州市气象局联合开展煤矿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气象局,中煤平朔集团有限公司:
按照《朔州市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朔州市2022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朔双随机办〔2022〕10号)文件安排,市应急管理局、气象局决定联合开展煤矿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活动,现将《朔州市应急管理局、朔州市气象局联合开展煤矿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朔州市应急管理局 朔州市气象局
2022年2月28日
朔州市应急管理局朔州市气象局联合开展煤矿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施方案
按照《朔州市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朔州市2022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朔双随机办〔2022〕10号)的安排部署,结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当前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实际,市应急管理局、市气象局决定联合开展煤矿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重点,结合煤矿安全三年专项整治行动,持续深入推进煤矿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强化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以更加严格的措施、更加严厉的手段、更加严肃的问责,倒逼煤矿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倒逼政府监管部门严格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严防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确保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抽查时间和范围
按照《山西省煤矿分级分类安全监管监察办法》随机抽查市级监管煤矿企业其中的30%,抽查时间定于2022年3月1日至7月20日。
三、抽查主要内容
(一)市应急局检查内容
1、煤矿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煤矿企业是否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层层落实责任,签订责任书;是否落实煤矿监察专员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并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各项规章制度、作业规程、操作规程的内容是否符合本矿实际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费用是否按规定进行足额提取和使用。
2、生产煤矿证照情况或建设煤矿项目手续办理情况。生产煤矿证照是否齐全。建设煤矿项目手续是否齐全,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资质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按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组织施工。
3、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情况。是否按要求开展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开展辨识风险点、划分风险等级、制定岗位告知卡等工作;是否按照《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实施规范》要求,建立全员参与、全岗位覆盖、全过程衔接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开展了全覆盖、全岗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形成全过程闭环管理工作机制。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尤其是重大事故隐患是否按“五落实”要求进行彻底整改。
4、煤矿企业重大危险源管理情况。对煤矿重大危险源是否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备案,并制定应急预案。
5、煤矿企业人员培训情况。五职”矿长、专业技术人员等安全管理人员是否配备齐全,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在规定时限内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一般从业人员是否先培训合格后上岗;煤矿企业培训考试工作是否存在流于形式,敷衍应付等现象,是否存在考核发证把关不严,培训造假等违规行为。
6、煤矿企业应急管理情况。煤矿企业实战化的应急演练和人员避险自救培训是否经常性开展,员工是否熟悉应急预案和避灾路线,是否能熟练使用救生器材和紧急避险设施,是否具备一定的自救互救和安全避险知识。
(二)市气象局检查内容
1、防雷装置管理检查情况。检查防雷重点单位的防雷装置是否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是否存在应安装而未安装防雷装置情况;是否存在使用不符合使用要求的防雷装置或者产品的情况;是否存在已有防雷装置,拒绝进行检测或者经检测不合格又拒不整改的情况;重点单位是否明确标明防雷安全部位、场所和设施示意图;是否存在委托无资质或超资质防雷检测机构开展检测情况。
2、防雷安全管理检查情况。检查防雷重点单位是否制定雷电灾害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抢救组织或者指定兼职的应急抢救人员;是否存在对重大雷电灾害事故隐瞒不报的情况;是否建立防雷安全责任制和防雷安全岗位责任制, 明确防雷安全管理人员 掌握本单位 有关雷电防护装置安全情况,督促检查落实防雷安全责任; 是否建立防雷装置(设施)定期维护制度、防雷装置安全定期检测制度;是否开展防雷安全知识培训和防雷安全宣传; 是否建立防雷安全档案保管制度。
四、开展方式
市级抽查组主要采用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进行随机抽查。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本次“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活动,既是落实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工作要求,也是省市政府和市双随机办的工作要求。联合执法检查部门要强化政治站位,加强此次联合检查的组织领导,按照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实施差异化监管,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严格检查执法。抽查组要认真落实严格检查、严格执法、严格处罚的工作要求,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责令煤矿进行彻底整改;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煤矿,要依法责令其停产停建整顿,并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同时要严格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处罚;要严厉打击“五假五超三瞒三不”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对涉嫌超层越界等严重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的,要及时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三)严肃检查纪律。在抽查中,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充分发挥专家作用,从严从实从细开展抽查活动,防止抽查蜻蜓点水、流于形式,要敢于动真碰硬,敢于严格执法,铁腕整治企业安全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同时各级要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轻车简从,廉洁自律,确保本次抽查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市应急管理局联系人:刘 强 电话:139*****912
市气象局联系人:赵 晋 电话:186*****8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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