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安县人民法院四都法庭审判办公家具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诏安县人民法院四都法庭审判办公家具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诏安县人民法院四都法庭审判办公家具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受诏安县人民法院委托,福建省骅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FJZZHX[TP]*******、诏安县人民法院四都法庭审判办公家具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诏安县人民法院四都法庭审判办公家具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11-11 1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ZZHX[TP]*******
项目名称:诏安县人民法院四都法庭审判办公家具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71元
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71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71元
谈判保证金: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1-1 | A0609-组合家具 | 组合家具 | 1(批) | 否 | 详见参数清单 | ******.71 | 零售业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描述: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并按《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执行。1、须根据项目所属类型按通知的规定提供相应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根据提供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 3、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根据提供的声明函进行认定。 4、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须为原件。※若此内容与本招标文件其他章节内容有冲突,则以此内容为准。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声明及证明材料。其他资格项目已提供的可不重复提供。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零售业。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中明确的行业所对应的划分标准,判断是否属于中小企业。
(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描述: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2)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描述: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除特别说明外,下述政策适用于本项目。 (1)进口产品:执行《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的品目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按照《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规定执行。(3)信息安全产品:执行《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4)小型、微型企业: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5)监狱企业: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通知》。(7)信用记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③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投标人应同时提供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通过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件或完整截图,否则投标无效。④信用记录查询的具体办法及使用规则: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到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投标无效。(7)-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8)脱贫攻坚:按照《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规定执行。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11-04 11:05至2022-11-09 23:59:59(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谈判文件随同本项目谈判公告一并发布;供应商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谈判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11-11 10:00(北京时间)(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
六、开启
时间:2022-11-11 10:00(北京时间)
地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诏安县人民法院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诏安县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139*****5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省骅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漳州市龙文区建元东路5号融信澜园9号楼2001室
联系方式:05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许
电 话:0596-*******
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省骅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福建省骅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2-11-04
标签: 四都法庭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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