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华能营口电厂实业总公司磨煤机堆焊焊丝采购项目二次-询价公告
(招标编号:2022-AL-183)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一招标条件
本华能营口电厂实业总公司磨煤机堆焊焊丝采购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编号:2022-AL-183,已由项
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华能营口电厂实业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进行询价。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华能营口电厂实业总公司磨煤机堆焊焊丝采购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华能营口电厂实业总公司磨煤机堆焊焊丝采购项目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华能营口电厂实业总公司磨煤机堆焊焊丝采购项目二次:
3.1 通用条件:
3.1.1 报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
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报价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或能够认
定为关联关系的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方式。
3.1.4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3.2 专项条件:
3.2.1业绩要求:应具有近三年2019年01月01日至今不少于三个本次拟为采购人提供同型号焊丝的销售业
绩请提供具体业绩明细,并附有合同复印件,含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
3.2.2本项目接受代理商(须提供相应的制造商授权书),其应答产品原厂商须在境内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
绩均系应答人本人或其代理的制造商本人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2.3供应商应出具省级以上实验所或质量检测中心提供的本次供货的焊丝检测化学分析报告及硬度检验报
告,且检测报告检测项目结果数据检测有效期符合相应产品最新国家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以及本次采购技
术规范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2年11月04日09时00分00秒---2022年11月08日16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详见询价公告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1日09时00分00秒
递交方法:详见询价公告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11月11日09时0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奥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13号)
七其他公告内容
1. 采购条件
本项目采购人为 华能营口电厂实业总公司,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具有相关资质的国内合格供应商公开询价。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采购范围:磨煤机堆焊焊丝采购,具体内容和要求见询价文件和技术规范书。2.2供货期:自合同签署后30日内送至采购方物资仓库。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3.1.1
报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报价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或能够认定为
关联关系的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3.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方式。
3.1.4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3.2 专项条件:
3.2.1业绩要求:应具有近三年2019年01月01日至今不少于三个本次拟为采购人提供同型号焊丝的销售业绩请提供具体业绩明细,并附有合同复印件,
含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
3.2.2本项目接受代理商(须提供相应的制造商授权书),其应答产品原厂商须在境内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
担招标项目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应答人本人或其代理的制造商本人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2.3供应商应出具省级以上实验所或质量检测中心提供的本次供货的焊丝检测化学分析报告及硬度检验报告,且检
测报告检测项目结果数据检测有效期符合相应产品最新国家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以及本次采购技术规范要求。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请将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等以上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发送至
aolongchengxin163.com,并在邮件中注明联系人的联系方式(公司地址手机电话传真邮箱),我公司在确认收到上述内容的邮件后的1个工作日内回复询价文件。如未收到回复请用第2种方式获取。
4.2请携带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等以上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在奥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
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13号) 领取询价文件。
4.3获取时间:2022年11月04日至2022年11月08日,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获取询价文件的供应商报价。询价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
元,谢绝个人汇款,售出不退。如采用汇款形式,必须在汇款摘要或附言中填写:2022183文件费。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供应商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响应文件PDF格式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aolongchengxin163.com
,发送文件名称为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单位全称。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递交的视为放弃询价资格。
5.2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1日上午9时。递交时间截止后,统一开启响应文件。5.3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递交(为保证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在指定时间到达采购代理机构,
建议各供应商将邮件发送方式设置为定时发送)。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 联系方式
询价地点:奥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13号)采购人:华能营口电厂实业总公司
联系人:肖金 采购代理机构:奥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13号联系人:周先生李女士
电话:0451-82265421邮箱:aolongchengxin163.com
开户名称:奥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营口银行哈尔滨分行群力支行
帐号:558801000051051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采购人自行监督。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能营口电厂实业总公司
地址:辽宁省营口市
联系人:肖金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奥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13号
联系人:周先生李女士
电话:0451-82265421
电子邮件:aolongchengxin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