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山路西侧土地整治及绿化供水招标公告
华山路西侧土地整治及绿化供水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由宁水农发[2015]12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原县水利水保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预算内资金及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和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海原县华山路西侧土地整治及绿化供水工程
建设地点:海原县城新修的华山路西侧,地处贺堡河上游
标段划分:共分为2个标段,
1标段:土地整治工程:对华山路西侧柠条洼、1号沟、西山坡、2号沟、砖厂1号洼、砖厂2号洼、砖厂南洼和西湖洼八个区域进行综合治理,治理面积为600亩。绿化供水工程:更换 250QJ50-225电潜泵1台,更换80KVA变压器1台,安装自动化上水设备1(台)套。
2标段:为海原县华山路西侧土地整治及绿化供水工程工程PE管材。
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1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水利施工企业信用等级必须达到B级以上(含B级),具有良好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2标段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国家认证取得生产资格并通过ISO质量认证体系的生产企业。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投标。
3.4.根据宁检会【2011】3号文件规定,投标单位需提供公司所在地、市、县(区)检察机关出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外地投标企业提供注册所在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示的检查结果,投标单位无不良行为记录方可参与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4月 28日至2015年5月5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12: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8:00 时,登录中卫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首次报名的投标单位投标人(委托人需携带在本单位相应的养老保险证明资料)必须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限1标段)、建造师的资格证及注册证(限1标段)、ISO质量认证体系(限2标段)、有效期内的行贿受贿查询函、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人身份证(外地企业需提供进宁备案登记证)等证件(必须为原件),到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科备案(在中卫公共资源交易网录入本单位信息)并获得登录账号和密码。
4.2报名后的单位须向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无高利贷借贷行为承诺书后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本单位相关资质复印件到宁夏金诚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卫市沙坡头区鼓楼南街164号)购买招标文件。如中标结果公示后在公示期内,无高利贷借贷行为的举报投诉,按程序办理中标手续;如有高利贷借贷行为的举报投诉,经核实后取消中标资格。
4.3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 12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前附表,地点为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卫市政务服务大楼五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原县水利水保工程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金诚信建设工程咨询
建设管理中心 有限公司
地 址:海原县 地 址:中卫市沙坡头区鼓楼南街164号
邮 编:755000 邮 编:755000
联系人:南煜平 联系人:贾 馨
电 话:****-******* 电 话:18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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