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宁河区岳龙镇乡村振兴项目-招标公告

(设计)宁河区岳龙镇乡村振兴项目-招标公告

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121*****112001
设计招标公告
津建交宁河设计[2022]1101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宁河区岳龙镇乡村振兴项目已由 天津市宁河区行政审批局 以 宁审批政投【2022】50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岳农实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 万元,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5751万元,债券:*****万元 ,资金已到位,建设规模为 *****平方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中研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岳农实业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宁河区岳龙镇乡村振兴项目,建设规模为*****平方米,本项目围绕岳龙镇乡村振兴的产业融合发展与配套设施,主要建设内容为鲜蔬种植与种苗繁育基地、甘薯种植基地、花卉中草药种植 加工基地;椒薯加工中心、农产品跨境电商交展中心;全季水上生态体验园、民宿、椒薯美食广场、花海公园、椒薯民俗园、农旅综合体 验中心及相关服务与配套设施;生态停车场、道路等市政设施。,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总投资额*****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本项目的建设地点均位于天津市宁河区岳龙镇域内。主要涉及村镇包括曾家庄村、岳会庄村、屈家庄村、大田庄村、胡家甸村、李麻村、岳龙庄村、小闫庄村、小良庄村等。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段为:一标段:标段名称:宁河区岳龙镇乡村振兴项目(椒薯加工中心 )设计,招标范围:椒薯加工中心辣椒产业和红薯产业已成为岳龙镇农业的主导产业,为了进一步 扩大岳龙镇在红薯、辣椒的种植、生产加工优势,椒薯加工中心建设,主要拟通过购置椒薯加工机械成套化设备,提升岳龙镇椒薯加工中心 机械自动化水平;建设6656㎡厂区,增加产能,加大优质产品供给能 力,更大程度发挥二产对一产的带动作用,深化产业融合。 最大单体建筑面积为6656平方米,最大单跨跨度8米,总跨25米,最高17米,地上两层,无地下部分。中标单位负责完成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及验收阶段配合服务。总投资额76.0万元。
2.4 计划工期要求:2022年12月03日 至 2022年12月05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人员资格要求:(1)项目负责人 1 名,具有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资格证书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2)结构负责人 1 名,具有国家注册一级结构师证书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确认方式
4.1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身份认证”登陆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确认:(http://www.tjconstruct.cn)
4.2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5、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2年11月04日 至 2022年11月10日。
5.2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0日16时00分。
6、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22年11月04日至2022年11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9时00分 至 12时00分,下午 13时00分 至 16时00分(北京时间),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前往 凡有意参与且资格符合招标公告第 3.1 条款的直接联系代理机构,通过网络或邮寄方式 获取文件。
6.2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文件的地址:招标人指定地址 。
7.2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7.3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招 标 人:天津岳农实业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梁永艳(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宁河区岳龙镇小闫村综合服务中心100号
邮政编码:******联系人:陈金朋电话:158*****449
传  真:022-********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中研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孙宗利(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台儿庄路118号海景广场写字楼220
邮政编码:******联系人:李娜电话:022-********
传  真:022-********
日期:2022年11月04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市宁河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站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岳农实业有限公司受理负责人:陈金朋
电话:158*****449传真:022-********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宁河区岳龙镇小闫村综合服务中心100号

天津市宁河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站受理负责人:陈熙、曹云凯
电话:********传真:********电子邮箱:nhjwzbz@163.com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光明路72号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http://ggzy.zwfwb.tj.gov.cn/ztbts/index.jhtml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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