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缴税费款纠纷诉讼服务第1次招标公告

代缴税费款纠纷诉讼服务第1次招标公告

宁乡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湖南金林投资置业有限公司代缴税费款纠纷诉讼服务 项目第1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湖南金林投资置业有限公司代缴税费款纠纷诉讼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湖南明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乡市春城北路富春山居一栋一单元5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11-15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CG-F202*****0067
项目名称:湖南金林投资置业有限公司代缴税费款纠纷诉讼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总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民事诉讼案件终结止
采购需求:
序号品目分类标的名称规格型号(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数量计量单位单价(元)合计金额(元)
1法律诉讼服务湖南金林投资置业有限公司代缴税费款纠纷诉讼服务详见采购需求1************

其他采购需求说明:

详见采购需求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微企业
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提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

(5)提供符合会计法要求的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复印件(注册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7)授权委托书要求:①须提供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双面复印件;②无供应商行政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非本人手写签名无效,印章及电子签名无效)的视为无效授权;③授权范围应涵盖本文件涉及的全部内容而不得有缺项。

(8)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及有质量投诉情况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9)其他说明(非法人组织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及其他说明)。

注:①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仍须按要求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资料。②“近三个月”指2022年07月至2022年09月。③根据宁乡市财政局《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宁财[2022]15号)、长沙市财政局《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10号)文件精神,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格式)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文件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三、获取采购文件:
1 、获取采购文件的截止时间:2022-11-11 17:00
2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湖南明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乡市春城北路富春山居一栋一单元5楼)
3、 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个人身份证原件领取磋商文件
4 、谈判文件的售价:0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22-11-15 09:30
2、响应文件提交的地点:湖南明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乡市春城北路富春山居一栋一单元5楼)
五、开启:
1、开启时间: 2022-11-15 09:30
2、开启地点: 湖南明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乡市春城北路富春山居一栋一单元5楼)
六、公告期限:
2022-11-04起至2022-11-09止(3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宁乡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女士
电 话:0731-********
地 址:宁乡市宁乡大道168号
二、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湖南明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乔先生
电 话:0731-********
地 址:宁乡市春城北路富春山居一栋一单元5楼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长沙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重点注意: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项目,由采购单位负责项目的监管及相关问题处理,如有任何问题请与采购单位联系。长沙政府采购网仅提供信息服务,不对项目承担任何责任。
附件列表
  1. 磋商文件--湖南金林投资置业有限公司代缴税费款纠纷诉讼服务10.20.doc

2022 年11 月4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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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明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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