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兵团第八师生态环境局2022年师市环保专项资金-师市细颗粒物和臭氧污染协同防控“一市一策”驻点跟踪研究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新疆兵团第八师生态环境局2022年师市环保专项资金-师市细颗粒物和臭氧污染协同防控“一市一策”驻点跟踪研究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新疆兵团第八师生态环境局
项目名称:
2022年师市环保专项资金-师市细颗粒物和臭氧污染协同防控“一市一策” 驻点跟踪研究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2022年师市环保专项资金-师市细颗粒物和臭氧污染协同防控“一市一策” 驻点跟踪研究项目
1
批
开展驻点跟踪研究工作,并向师市提出PM2.5和O3污染协同防控“一市一策”综合解决方案:基于多源监测数据开展石河子市PM2.5和O3污染时空分布、污染特征及污染综合成因分析,研判石河子市主要空气污染问题;更新完善石河子市大气污染排放清单,开展污染排放特征分析;梳理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和前体物治理措施存在的突出问题,针对典型行业和企业开展“一行一策”问题诊断并提出治理建议;根据产业、能源、交通结构特点,提出持续完善大气污染防控“一市一策”解决方案;重污染期间及时预报和研判区域大气污染形势,跟踪解析大气污染特征和污染成因,开展秋冬季PM2.5源解析研究;协助开展重污染天气企业应急减排清单、企业绩效分级及应急方案评估编制工作,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效果评估及回顾分析。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开展细颗粒物和臭氧污染协同防控“一市一策”驻点跟踪研究工作的通知》(环科财函[2021]45号)要求,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负责具体执行师市驻点跟踪研究的各项任务,由石河子市人民政府与大气重污染成因与治理攻关项目管理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国家大气污染防治攻关联合中心、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等单位签订《细颗粒物和臭氧污染协同防控“一市一策”驻点跟踪研究任务书》。主要开展源清单编制、源解析、应急预案修订、石河子市重污染案例及污染成因分析、秋冬季PM2.s源解析等研究,提出石河子市秋冬季污染防控综合解决方案,形成专项治理措施和对策建议。跟踪研究经费由中央财政经费和地方配套经费组成,其中中央财政经费支持力度为150万元,各城市按照不少于1:3的比例落实配套经费450万元,本项目采取单一来源的形式组织开展。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大羊坊8号院乙
三、公示期限
2022年11月04日
2022年11月4日至2022年11月11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2022年11月11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
于永超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石河子市党政服务中心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
许明
联系电话:
0993-*******
联系地址:
石河子市党政服务中心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
王彦平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新疆石河子市伯爵庄园66栋211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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