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安分局执法办案区域非审讯室区域录像扩容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静安分局执法办案区域非审讯室区域录像扩容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静安分局执法办案区域非审讯室区域录像扩容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1月25日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HXM-00-********-1028
项目名称:静安分局执法办案区域非审讯室区域录像扩容项目
预算编号:0622-*****
预算金额(元):*******元(国库资金:*******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包1-*******.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静安分局执法办案区域非审讯室区域录像扩容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本项目是落实《关于印发<上海市公安局执法办案场所智能办案区使用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文件,对静安分局执法办案区域(不含审讯室区域)录像扩容,满足智能办案区的电子监控设备应当24小时开启、执法活动的声像监控资料保存一年以上,候问、休息、通道行进等其他非执法活动的声像监控资料应当保存六个月以上的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内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政府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促进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单位,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未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本次招标需要网上投标,供应商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
(3)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4)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类似项目服务经验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6)本项目面向仅中、小、微型企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04日至2022年11月11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5日 10: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上海市虹口区溧阳路1111号永融企业中心8B1室(上海日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2022年11月25日 10:00
开标地点:上海市虹口区溧阳路1111号永融企业中心8B1室(上海日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潜在供应商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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