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行大冶华夏支行续租服务项目
农行大冶华夏支行续租服务项目
农行大冶华夏支行续租服务项目 | |
发布时间:2022/11/4 来源:同致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阅读:13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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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行大冶华夏支行续租服务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一、项目信息 1.采购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分行 2.项目名称:农行大冶华夏支行续租服务项目 3.拟采购服务的说明: 经市分行2022年第8次财审会审批通过,同意大冶华夏支行续租项目,拟续租湖北光谷东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房屋(位于大冶市新冶大道24-1号)作大冶华夏支行办公用房,租赁面积462.67平方米,租期2年。 4.拟采购的服务的预算金额:75.5078万元(含税)。 5.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在大冶华夏支行续租营业室用房的项目中,经房产、产权、关系人、价格等综合因素调查,该网点为续租,仅大冶市新冶大道24-1号门面一处房产符合网点选址条件。该房产出租方为湖北光谷东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产权方为大冶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具有房产经营权。 (2)该项目符合“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再次向原供应商采购的”的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适用条件;论证专家一致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湖北光谷东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湖北省大冶市城北开发区怡和路15号 三、公示期限 2022年 11 月4日至2022年 11月 11 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任何供应商、 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2.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的异议后,应当在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补充论证,论证后认为异议成立的,应当依法采取其他采购方式;论证后认为异议不成立的,应当将异议意见、论证意见与公示情况一并报相关部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补充论证的结论告知提出异议的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 五、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分行 联 系 人:汪新华 电 话:0714-******* 地 址:黄石市西塞山区环湖路19号 代理机构:同致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涂工 电 话:0714-*******/137*****234 地址:黄石市杭州西路159号5栋(百事威小区综合楼五楼) 电子邮箱:*********@qq.com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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