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清县新增耕地指标建设项目可研、勘测、设计
宝清县新增耕地指标建设项目可研、勘测、设计
宝清县新增耕地指标建设项目可研、勘测、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宝清县新增耕地指标建设项目可研、勘测、设计,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兴安岭生态银行”资金及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宝清县甫田国有土地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省玖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编号为JR-2022-004。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宝清县。
2.2建设规模:约122公顷(最终面积以实际勘测面积为准)。
2.3建设内容:通过综合工程措施将其他草地及坑塘等改造为水田。
2.4质量标准:满足相应审查及实施要求。
2.5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其中:
招标范围:完成宝清县新增耕地指标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勘测、设计及相关技术服务。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提交可行性研究、勘测、设计成果。
招标控制价:最终批复项目可行性研究编制费、勘测费、设计费的1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测绘地理信息局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黑龙江)”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黑龙江)”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2年11月5日0时至2022年11月10日0时(北京时间,下同)。(注:潜在投标人需在下载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
有关手续请查看“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黑龙江)”服务指南。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30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黑龙江)”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5.2开标时间为2022年11月30日9时00分。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黑龙江)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宝清县财政局
联 系 人:张东宝
电 话:046*****393
招 标 人:宝清县甫田国有土地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晓山
电 话:0469-*******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玖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武女士
电话:139*****690
*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标签: 新增耕地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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