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贵阳市分公司电商仓叉车服务采购项目公开竞争性谈判公告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贵阳市分公司电商仓叉车服务采购项目公开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采购项目内容
1、项目编号:HCJS-2022-27;
2、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贵阳市分公司电商仓叉车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预算: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壹拾伍万肆仟捌佰元整(¥154,800.00)。
4、本项目最高限价:壹拾伍万肆仟捌佰元整(¥154,800.00)。
5、项目概况:为确保龙里电商仓驻仓项目正常运行,从合理利用仓内高位货架、保障货物安全、降低搬运成本、提升工作效率的角度考虑,计划为龙里电商仓采购叉车租赁及驾驶服务,服务期一年。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一)一般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扫描件。
(2)纳税人证明文件。
(3)信用中国无负面记录证明截图。
(4)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特殊资格要求:无。
(三)其他:
一、中标或成交供应商须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开户。以便于今后资金结算。
二、发生政府主管部门、甲方上级邮政企业政策变化等情形,甲方可以提前解除合同并且免于向乙方承担责任。
三、投标供应商在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各分公司的合作中,无投诉、无违背合同条款或招标文件约定的不良记录。
四、被中国邮政集团公司贵州省分公司列入D类供应商禁止报名。 D类供应商:1、根据年度综合考评得分60分以下(不含60分)为D类供应商。2、提供的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达不到合同规定的供应商。3、使用单位反映问题及投诉率较多的供应商,且约谈二次拒不整改供应商。4、拒不履行合同及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5、违反中国邮政集团公司贵州省分公司廉政管理的相关要求,向相关人员行贿、提供其它不正当利益和对相关人员恶意中伤或诬告的。6、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7、供应商投诉的事件(包括项目与个人),经省分公司采购中心调查,投诉情况不属实的,省分公司将视情节严重程度判断是否为恶意投诉,针对发起恶意投诉的供应商,省分公司将此类供应商直接定义为D类供应商。五、如附有合同,建议在合同中添加“在协议(或合同)履行过程中,卖方(或乙方)不得签订虚假合同(包括但不限于补充协议和订单)、虚开发票或其他财务凭证、协助虚列成本费用套取资金、进行商业贿赂或类似违法违规不当行为。一经发现此类行为,买方(或甲方)有权:(1)解除部分或全部协议(包括协议项下订单),并要求卖方(或乙方)赔偿全部损失;(2)将卖方(或乙方)纳入买方(或甲方)供应商“黑名单”统一管理,视其不当行为对邮政企业权益的损害程度,对卖方(或乙方)实施全面业务禁入措施,在一定年限内或者永久不得参与买方(或甲方)及其各级机构的招投标等经济业务往来。”一条。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2022年11月7日09时00分至2022年11月9日17时00分(节假日除外)。
2、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由于疫情影响,投标人请与项目负责人联系,将报名资料(有效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发到指定邮箱审核或微信发送等方式获取采购文件。
3、采购文件的价格:80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保证金情况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大写贰仟元整(¥2,000.00),在2022年11月10日17时00分前递交。
保证金交纳方式:现金、银行转账
单位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贵州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金融城支行
五、谈判时间、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谈判时间:2022年11月1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若由于疫情原因导致谈判会议不能如期进行,则进行延期,具体时间根据当地政府防疫政策调整另行通知)。
3、谈判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贵阳市观山湖区美的财智中心C座21楼13号)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项目采购公告在中国邮政官方网站、、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七、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贵阳市分公司
地 址:贵阳市
联系人:李睿
电 话:0851-********
八、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贵阳市观山湖区美的财智中心C座21楼13号
联系人:刘映彤
电 话:158*****686、0851-********
标签: 电商仓叉车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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