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自动化设备招标公告
办公自动化设备招标公告
竞争性谈判公告
黑龙江东誉招标有限公司受绥滨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绥滨县人民检察院办公自动化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竞争性谈判。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绥滨县人民检察院办公自动化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DYZB(W)-竞-*******
三、资金性质:财政资金
四、采购内容:高速扫描仪1台、全景监控系统1套、照相机1台、摄像机1台、打印复印一体机1台、触摸式电子显示屏1台等。具体采购品目和技术参数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五、质量标准:合格
六、交付使用时间:以最终签订合同为准
七、交付地点:绥滨县人民检察院
八、投标人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2、本次招标项目资质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本次招标需求;
(2)投标申请人同时还须具备有效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
(3)投标供应商如为代理商,还需提供货物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或产品意向性经销协议。
3、本项目不允许以联合体方式投标。
九、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方式、时间及地点:
凡有意参加本次谈判者,请于2015年04月28日至2015年04月30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等符合本次竞谈公告(包括第七条要求)的所有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到黑龙江东誉招标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265号)701室报名并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十、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本,文件售后不退。
十一、本项目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供应商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如有犯罪记录将不允许参加本次谈判。
十二、竞争性谈判截止时间及竞争性谈判时间:2015年5月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黑龙江东誉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性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采购单位:绥滨县人民检察院
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东誉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265号
联系人:史女士
日期:2015年0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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