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水库建设方案论证报告)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辽宁省水库建设方案论证报告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1月28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辽宁省水库建设方案论证报告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298,400.00
最高限价(元):3,298,400
采购需求:
通过基础调查分析和现场勘察、水文分析计算、工程勘测、水库建设现状与面临形式分析、流域用水现状分析与评价、规划水库开发任务确定、工程规模确定、工程布置及投资估算、工程实施建议等,形成辽宁省水库建设方案论证报告及相关附图。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部合同内容。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04日 16时53分至2022年11月11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11月28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版文件递交沈阳市和平区十四纬路5号辽宁省水利厅1#楼1015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U盘形式的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详见辽财采函{2022}363号文件等相关通知。请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具体操作流程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及相关通知,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辽宁省水利厅
地址: 沈阳和平区十四纬路5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水利土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十四纬路5号
邮箱地址: lszxzbdl@163.com
开户行: 建设银行沈阳桂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水利土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屈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