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平区都梁新经济产业园建设项目监理(第二次)招标公告
梁平区都梁新经济产业园建设项目监理(第二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梁平区都梁新经济产业园建设项目监理(第二次)已由重庆市梁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梁平发改发〔2021〕32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新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新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梁平区都梁新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6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6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57平方米,地下面积*****.39平方米,建筑高度为84.25米(17层)。包含建筑主体工程、BIM工程、海绵工程、景观工程、智能化工程、装配式工程及幕墙外装工程等内容。
2.3 本次招标项目建安工程费估算金额:2.15亿元
本次招标项目监理合同估算金额:240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按照现行监理规范要求,完成本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各工序各部位工程及质量保修期的监理工作,以及工程进度款审核、工程验收、工程结算、配合工程审计或审核工作、保修期工作以及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的全过程监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对该工程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建设安全监管及文明施工的有效管理、组织协调,并进行工程合同管理和信息档案管理等。
2.5 监理服务期要求:完成项目施工阶段监理(含施工准备阶段)及工程竣工交付使用、竣工结算及审计、缺陷责任期期间的监理工作所需要的时间周期,具体施工工期(以第一个子项开工为起点,至最后一个子项竣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24个月。如有国家政策调整或不可预见因素等非监理人原因导致工程延期,则监理服务期顺延,监理服务费不增加。
2.6 标段划分:/
2.7 其他:/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甲级监理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 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重庆新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市星河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东路8号新梁公司 | 地址: | |
联系人: | 张磊 | 联系人: | 甘霖 |
电子邮箱: | *********@qq.com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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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产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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