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区丹灶镇中安村东沥股份经济合作社农用耕地填土竞投公告

南海区丹灶镇中安村东沥股份经济合作社农用耕地填土竞投公告

(中心编号:丹中农立[2022]0531号-01)< :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受丹灶镇中安村东沥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委托,定于20221115330在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公共资源交易所交易大厅对丹灶镇中安村东沥股份经济合作社农用耕地进行竞投。本项目采用现场竞投,欢迎有意参加竞租的人仕前来报价。

一、竞投租赁耕地的基本情况

1、资产名称类型及面积:农用耕地,面积39.8亩(签订合同时以该面积为准,不再重新测量);

2、标的物所在位置:丹灶镇中安村东沥经济社“石贰南”耕地;

3、出租起止期限:7个月,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止;

4、交易底价:7300元/亩;

5、租金收取方式:合同签订时一次性付清全部合同租金及合同履约保证金,租金实行先交款后使用原则;

6、竞投保证金:*****元,竞投成功后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于缴交合同租金时一并缴交;

7、合同履约保证金:******元;

8、使用范围:耕作泥填土(农业用途);

9、其他要求:

(1)必须按以下相关部门的预审意见执行,需保持农业用途,没有土地证的不允许建设,需待取得土地证并且办理报建手续后才能建设。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南海分局丹灶管理所意见:原则上同意该地块农业结构调整申请,填埋泥土必须为耕作泥,工程完成后做好复耕复绿工作,并在未完善用地手续前不得进行非农建设。

佛山市南海区丹灶城市管理局意见:严禁使用非耕作泥进行填埋,做好现场及周边场所的扬尘治理工作。

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南海分局丹灶监督管理所意见:填土材料不得污染土地,严禁非法填埋垃圾、乱倾倒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依法依规实施。

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农林渔业局意见:该用地属于农业生产结构调整用地,需严格按照农用地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查处治理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共同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意见:必须依法依规实施。

(2)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南海分局丹灶管理所(国土线)意见:该耕地属农村集体非建设用地;已取得集体土地所有证;未取得集体土地使用证;不符合规定可完善用地手续;不属于2015年1月1日后新增用地;土地所有权属不存在争议;土地利用现状是其他草地、沟渠(四年现状数据);2010-2020年土地规划是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严禁搭建建构筑物,按照基本农田的相关规定使用。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南海分局丹灶管理所(规划线)意见:佛山市南海区NH-H-64-08编制单元(中安村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规划用地性质是农林用地、城市道路用地,最终的规划用地性质以法定控规为准;路控情况约有783平方米位于路控内,请按相关规定执行;位于禁建区、东平水道沿线建设控制范围、城市蓝线(约912平方米)内,请按相关规定执行;不涉及高压电线用电;不涉及堤围、河涌滩涂用地;未取得规划条件;未取得规划许可证;地上无建筑物;大部分位于基本农田内,基本农田范围内不允许建设,基本农田外的范围需保持农业用途,没有土地证的不允许建设,需待取得土地证、规划条件并且办理报建手续后才能建设。因该地块部分位于路控范围内,若以后道路扩建等原因需征收该地块,承租者需无条件配合。

(3)竞得人以全包的方式(即竞得人包人工、填土用的建筑机械设备、填土所需的材料以及水电费用,东沥经济社不需支付竞得人任何费用)对丹灶镇中安村东沥经济社“石贰南”农用耕地进行填土。竞得人必须保证使用符合环保、农办等相关部门要求的可进行耕作的泥土(可种植土壤)进行填土,不得使用任何建筑废渣、陶瓷泥、沙岗泥、砖头瓦砾废渣、生活垃圾、轻质水泥沙砖、大量杂草树木等国土及环保部门禁止的回填土源,及一切不具备耕作条件的泥土,如发现竞得人使用非耕作泥的,东沥经济社有权向竞得人处罚*****元/车,并要求竞得人清理、运走;处罚次数达3次或以上仍不整改的,东沥经济社有权取消本合同,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并报相关部门处理,一切损失和后果由竞得人自行承担。为便于填土相关车辆的通行,允许竞得人用适量红泥、砖渣作为路基铺垫作用的材料来构筑基耕路,具体路径的走向及范围由东沥经济社与竞得人根据现场实际条件再定,除此以外的其他范围必须使用耕作泥进行填土。填土高度1.3米,完工后竞得人需对整个地块进行平整,但不准用压路机碾压,平整后高低落差不超0.1米。

(4)竞得人必须根据东沥经济社所提供的标高1.3米和参照物进行填土(具体参照物标准由东沥经济社现场进行确认),本耕地填土项目要求竞得人必须在合同期限内完成。除非东沥经济社另有要求,否则,提前完成填土东沥经济社不予以退还任何费用。因东沥经济社原因造成填土项目延误需要延长合同期限的,经东沥经济社书面确认后,可相应延长合同期限。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延误需要延长合同期限的,竞得人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之日起15天内提出书面申请,经东沥经济社签证认可后,可相应延长合同期限,双方办理同意延长合同期限的相关手续。因竞得人原因造成填土项目延误超出合同期限的,不论晴雨天气,每超出合同期限一天,东沥经济社将对竞得人进行罚款每天1000元,逾期天数超过30天的,视为竞得人违约,东沥经济社有权解除合同,没收竞得人所缴交的一切款项并追收竞得人逾期合同违约金。造成东沥经济社损失的,竞得人应予以相应赔偿,东沥经济社拥有将该标的物重新开投的权利。填土时间必须为上午8点到晚上8点,并且所有填土相关的车辆只能走新村东的水泥路和樵金路侧新建的水泥桥,不能走新村中心路和环村路,如发现填土相关的车辆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的将按1000元每车次进行罚款支付给东沥经济社。填土过程中一旦发现有不合格泥土,不论是否偷倒,一切责任由竞得人负责,竞得人负责清理干净并且按*****元/车罚款支付给东沥经济社。填土过程如确需修临时路的,临时路可允许使用红岗泥、砖头、石块(石块每块必须在50公斤以下),但使用比例、面积、位置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待填土完毕后,出租方若不需保留临时路的,竞得人要负责临时路的清挖和回填土处理。

(5)合同期满或填土完工时,东沥经济社将组织验收工作。如验收合格的,东沥经济社将按相应手续退回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给竞得人。如验收不及格需整改的,东沥经济社限定竞得人于5日内完成相关整改工作,竞得人必须无条件配合执行,整改措施所需的人工、设备、材料等费用由竞得人负责,整改完成后重新组织验收;如验收再次不及格的,东沥经济社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整改,整改所需的人工、设备、材料等费用在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竞得人在填土过程中也必须配合上级相关部门的监督,对上级部门在监督过程中提出的整改措施,竞得人必须无条件配合执行。整改措施所需的人工、设备、材料等费用由竞得人负责。如竞得人不配合整改,东沥经济社有权自行整改,所需的人工、设备、材料等费用从竞得人的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6)安全生产与临时交通疏导维护:1. 竞得人必须注意填土期间的施工安全,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如因措施不当造成人身安全或工伤死亡事故,一切责任由竞得人负责,东沥经济社不负任何责任。填土期间的一切安全责任由竞得人负责,如因竞得人未能及时达到现场或竞得人未按国家、省、市、区现行相关规范要求采取有效安全警示措施造成安全事故的,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由竞得人负责,与东沥经济社无关。2. 竞得人必须按要求做好安全文明防护,若东沥经济社发现竞得人未能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安全文明防护工作,东沥经济社有权在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的金额做好相应的工作,并有权按照相关法律对竞得人进行处罚。3. 竞得人在涉及填土的所有施工过程中,应根据工程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在施工现场出入口或者沿线各交叉口、施工起重机械、拌和场、临时用电设施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或者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晚上还须加警示灯。4. 本项目在涉及填土的所有施工过程中竞得人应做好防尘措施,实行湿法作业,防止扬尘污染环境,禁止高空抛洒。闲置地、储备地应做好环境卫生保洁,清除余泥、垃圾、积水。工地道路硬化使用的材质不作硬性规定,只需保证道路不扬尘,不带泥,方便冲洗即可。涉及填土的所有项目施工扬尘管理办法可参考《佛山市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及《佛山市南海区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及渣土运输实施规范》,因竞得人原因造成本填土项目暂停施工、罚款、工期延误的均由竞得人负责,上述费用均由竞得人负责。5. 竞得人投入本填土项目的所有营运车辆施工机械的安全达标并符合相关的法规要求,确保施工期间的安全生产。同时,施工期间必须做好施工场区及运输路径的安全措施,做好安全警示标志,保持道路的整洁,不得洒漏,何时洒漏何时清洁干净,相关费用由竞得人自负。竞得人必须严格按照佛山市城市管理考核规定和中安村关于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的要求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如因不符合城市考核规定导致中安村委会被扣分的,中安村东沥经济社将对竞得人进行相应的处罚。6.施工过程中,如运输车辆损坏周边及沿途基础设施(如道路)的,由竞得人负责修复,如竞得人拒不修复的,东沥经济社有权自行聘请工作人员修复,相关费用在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性质恶劣的,东沥经济社有权取消本合同,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并报相关部门处理。

(7)其它:1.竞得人在施工过程中,如遇到需与外部相关的单位协调的问题时,应自行解决,东沥经济社只负责协助;施工期间的施工用水及用电的报装、安装费用(包括表前、表后)和施工期间的水、电费用均由竞得人负责。2. 因国家政策或地方政府决策原因在施工过程中必须终止该填土项目的,东沥经济社单方面终止合同,竞得人必须无条件接受。由此对竞得人造成的损失,东沥经济社不作出任何补偿。3. 东沥经济社为保证土源质量,防止非法排放固体废物和建筑垃圾,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施工现场抽检,如竞得人不遵循回填要求施工,需挖出已经回填部分再重新回填。否则,东沥经济社有权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在施工过程中及填土项目验收时对泥土质量等进行检测所发生的检测费用由竞得人承担。4. 竞得人必须根据施工现场环境为有效防止大气或环境污染要求,填土区出入口须设置洗车槽冲洗车辆,竞得人根据施工需要自行解决;竞得人施工期间必须保证不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5. 施工期间,竞得人在施工期间尽量控制噪音和保持现场周围环境清洁,及时清理拆除并运走废料、垃圾和不再使用的临时设施,合理设置施工机械、设备和工程材料,防止油料及废料污染环境,及污染水源,损坏农田水利等基本设施;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由竞得人负责赔偿。填土施工完成后必须对耕地周围环境恢复原貌,除非另有协议,合同期满或填土完工后,竞得人应及时移去、拆毁、消除和处理全部临时工程,把所有修筑临时工程时占用的区域清理好,安全文明标准执行佛山市相关管理办法,所发生的费用由竞得人负责,东沥经济社不承担任何临时工程费用。6. 竞得人必须按时发放民工工资,并接受东沥经济社及其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如因竞得人未能按时发放民工工资的,东沥经济社有权在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金额,作为代支的民工工资。如因拖欠工资而造成民工上访、聚众闹事、斗殴、游行、阻工等相关事件和其他后果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竞得人承担,如果给东沥经济社造成了较严重的信誉损伤或影响的,东沥经济社有权追究其造成的损失,竞得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8)签订合同后竞得人必须认真履行合同条款,不得将合同转租给他人,如竞得人中途终止本合同或转租给他人的,东沥经济社有权向竞得人追讨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9)竞得人需在该填土地块北端(原水沟位置附近)和东面开挖一条宽约1.5米的水沟以供村民日常使用及排水,具体位置和路径走向等由东沥经济社根据填土现场实际情况确定后再通知竞得人由竞得人实施开挖。

(10)竞得人需在填土的过程中需同步做好复绿工作并保持周边道路和排水畅通。在合同期内,若竞得人进行非农建设或违反农地农用要求、进行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的,出租方有权制止并上报给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同时,若该填土项目用地在国家、省、市、区、镇的卫片执法检查中被上级认定为竞得人进行非农建设或违反农地农用要求、进行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的,竞得人必须按上级要求无条件在上级规定时限内对图斑地块自行整改到位,并确保整改效果能通过上级的检查。竞得人拒不整改的,视为竞得人违约,出租方有权与竞得人解除合同并追讨损失,同时竞得人还应承担复耕复绿的全部费用,该部分复耕复绿的费用优先从竞得人的合同履约保证金中进行扣罚并归出租方所有,如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扣罚的则不足部分出租方有权继续进行追讨损失。如因竞得人进行非农建设或违反农地农用要求、进行违法违规用地行为,造成中安村辖下各经济社经济损失的,由竞得人负责承担全额补偿中安村辖下各经济社基本农田保护区和非基本农田保护区土地财政补贴资金。

(11)在租赁期间内,在丹灶镇推进乡村振兴生态美丽田园建设中(田头棚)及周边人居环境整治和改造,包括但不限于对破旧棚屋拆除、改造,重建等,竞得人必须无条件服从。

二、竞投意向人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即不包括港澳台地区等)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单独申请竞租。不允许联合参加竞租。

竞投意向人务必于20221114日下午500 前(以东沥经济社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将竞投保证金存入东沥经济社帐户,并凭银行存款回单参与竞投,竞投人和存款人必须一致,否则视为无效竞投保证金(进账单上须注明用途为“耕地竞投保证金”及缴款人姓名)。

三、本次耕地竞投租赁项目采用现场提交书面报价文件的竞租方式出租,按照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有意参加竞租的请于2022年11月4日至2022年11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原件)到南海区丹灶镇中安村索取竞投详细资料。

五、竞投会于20221115330在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公共资源交易所交易大厅(地址: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金沙城区金兴路8号)正式开始。竞投意向人请于20221115300330,提交相关资料到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公共资源交易所交易大厅现场对竞投人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提前、逾期恕不接受。通过资格审查取得《竞价租赁资格确认书》的,方能取得竞投资格。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1)凡企业法人竞租,须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盖章)一份;个体经营者竞租,须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盖章)一份;自然人竞租,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法人、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个体经营者和自然人不允许委托);

(3)在2022年11月14日下午5:00前(以东沥经济社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存入的竞投保证金交纳凭证(银行存款回单原件及复印件)。竞投人和存款人必须一致,否则视为无效竞投保证金。

六、竞投意向人须到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中安村全面阅读有关耕地竞投文件,并可自行到标的物现场踏勘。竞投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投人对竞投填土文件及标的物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七、本竞投内容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等将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站http://www.nanhai.gov.cn/fsnhq/bmdh/sydw/ggzyjyzx/jyxx/、南海政府门户网站“部门导航”丹灶镇人民政府公众信息模块http://www.nanhai.gov.cn/fsnhq/bmdh/zj/dzz/gzxx/的网站上发布,该内容为竞投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力。

八、联系方式

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中安村东沥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麦社长

联系电话:136*****603

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公共资源交易所

联系地址: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金沙城区金兴路8号(即农业银行对面)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57-********

南海区丹灶镇中安村东沥股份经济合作社

南海区丹灶镇公共资源交易所

二??二二年十一月四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耕地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