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的公示
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优化省级卫生健康机构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的通知》(粤卫办财务函[2021]3号)的要求,对我院需要采购的进口设备进行了论证,现就专家论证结果予以公示:
一、进口产品设备
1、CADCAM数字化椅旁修复系统;
2、便携式超声诊断系统;
3、翠绿宝石激光治疗仪;
4、多功能多核素化学合成模块;
5、二氧化碳手术激光系统;
6、高端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
7、口腔CBCT;
8、强脉冲光与激光系统;
9、神经功能测试系统;
10、手术显微镜(4K);
11、手术显微镜(眼科)。
二、进口产品必要性说明
详见附件。
2022年11月3日我院组织了以上设备的进口产品论证,一致认为申请理由充分、合理,目前国内同类产品与进口产品存在较大差距,工作性能和操作便利性上不如进口产品。且该设备不属于《中国禁止限制进口产品采购目录》中的产品,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进口的产品。建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参与论证的专家组成员如下:
专家类别 | 专家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职务 |
技术专家 | 高宪瑞 | 广东省医疗器械研究所 | 高级工程师 |
技术专家 | 胡良勇 | 广州计量检测技术研究院 |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
技术专家 | 张慧文 | 广州市药品检验所 | 主任药师 |
技术专家 | 黎瑞冰 | 广州市白云区第一人民医院 | 副主任技师 |
法律专家 | 蔡淑华 | 广东赛科荣律师事务所 | 律师 |
四、公示期限
公示期限为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如对本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院提出异议,逾期不予受理。地址:广州市广州大道北1838号。联系人:陈思思,联系电话:020-********。
标签: 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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